公元2009年春,中國北方某市殯儀館追悼大廳內。
一場追悼會正如火如荼的舉行著,廳內氣氛沉痛而肅穆,哀樂鳴奏,哭聲震天。參加追悼會的都是死者的直系親屬和同學朋友,此時,一位中年男子正手拿稿紙,一字一句念著死者的生平。底下有坐不住的趁著空擋竊竊私語。
「唉,說走就走了,才二十幾歲呀,怎麼這麼想不開。」一位戴著眼鏡的年輕男子搖頭歎息。
「哎,他到底怎麼死的?」卦人士愛打聽。
「小聲點,據說,他是抱著倆姑娘的相片自殺徇情……」眼鏡男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怎麼會這樣?我和他經常一起喝酒,也沒聽他說過喜歡哪個妞啊,還倆?」卦人士一臉不敢置信的表情。
「我也想不通呀,再說了,就算徇情,抱一個姑娘的相片徇情就是了,可他幹嘛抱兩個呀?難道他同時為兩個姑娘徇情?」眼鏡男頗費思量。
「人家那叫博愛,不懂?哎,我告訴你們,聽說他的死法很有新意呢。」第三位卦人士忍不住湊過來加入話題。
「哦?如何有新意?」另兩位果然被吸引了。
「我聽說呀,他抱著倆姑娘的相片,眼一閉,倒頭就栽進了下水道裡,撈出來的時候,氣都斷了,臉上還帶著笑呢。」
「曠世癡情男呀!」三人齊歎,肅然起敬。
不遠處。中年男子仍在繼續念著悼詞。低沉地聲音在追悼廳內迴響:「……他地一生。是光輝地一生。是戰鬥地一生。是奮鬥地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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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朝。京城金陵。商賈方家。
方錚從沉睡中醒過來。剛睜開眼。就發現有一對黝黑清澈地眼睛盯著他。
這雙眼睛大大地。圓圓地。無辜地。一眨不眨地凝視著他。方錚被盯得頭皮有點發麻。
「喂。看歸看啊。不許亂動。就在那兒待著。亂動小心我翻臉啊。」方錚跟這雙眼睛地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現在出去,我可以考慮晚上請你吃宵夜,很豐盛哦。」誘之以利,有時候是最簡單,最實用的方法。
「……」
「好,看在本少爺我病體如此衰弱的份上,能不能請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證,絕不再糾纏小綠了,好不好?」誘之以利無效的話,動之以情也是個不錯的辦法。
「……」
「媽的!老虎不發威,你當本少爺是病貓?給我滾出去!再不滾信不信本少爺讓你變成鍋裡的菜?」方錚受不了了,高聲喝道。
眼睛的主人終於感受到方錚那凌厲逼人的殺氣,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方錚一眼,趾高氣昂的出去了。
方錚鬆了一口氣,轟然倒在了床榻上。
剛才出去的那位,簡直不是人!
事實上,它確實不是人。它名叫大黃,正確的說,它是一條中華田園犬。說得更具體一點,它是一條身材魁梧,四肢發達,被訓練成專咬人脖子的中華田園犬,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條狗不怎麼喜歡方錚,同樣,方錚也不怎麼喜歡它。令人扼腕的是,大黃的武力值明顯高於他,所以,儘管方錚身為它的主人,卻無法駕馭它,更甚者,還要躲著它。——大黃沒城府,不懂隱藏它的喜怒哀樂,它喜歡的人,它會在你面前搖尾乞憐,極盡諂媚之能事。若是它不喜歡的人,沒準會撲上來咬斷你的脖子。方錚這種人屬於後者。
「功高震主啊!」方錚在心裡哀歎著。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樣?賜它三尺白綾,它也不會老老實實的上吊啊。
「少爺,您該喝藥了。」小綠端著藥碗遞到方錚面前。
小綠是方錚的丫鬟,貼身的那種。到今天方錚都沒鬧明白,貼身丫鬟跟丫鬟有什麼區別,開始他還以為是伺候吃穿,然後晚上給自己暖床,並且主動陪睡的那種丫鬟。
按正常邏輯來說,這麼理解沒什麼不對。可事實證明他錯得離譜,小綠並不跟他住在一個屋子裡。她住在傳說中的天字二號房,就是上樓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錚終於明白:這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貼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裡,方錚卻沒辦法仗著少爺的身份佔便宜。——那該死的大黃每晚都守在小綠門口呢。
「不喝,別理我,煩著呢。」方錚看著大黃在圍在小綠身邊討好的搖著尾巴,心中沒好氣,這條狗對他不怎麼感冒,卻一天到晚屁顛屁顛圍著小綠轉,這讓身為主人的他很懊惱。
「不行,您不喝藥,老爺和夫人怪罪下來,奴婢可擔當不起。」小綠很執拗,一雙靈動的大眼睛緊緊的盯著方錚,流露出絕不退讓的神色。
方錚不耐煩的瞪著小綠,自從他在這個莫名其妙的朝代醒來後,他就發現這丫頭不怎麼待見他,倒不是說小綠對他這個少爺有什麼無禮的舉動,相反,小綠執禮甚恭,只是在她恭敬順服的外表下,方錚卻能感受得到她骨子裡對他的不屑和鄙夷。何止是小綠,整個方府上下的下人們對他都是這副德行,包括那條叫大黃的狗。
小綠才十五歲,卻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難得的是她手腳勤快,方錚的衣食住行全都是由她照顧的。十五歲,換在現代還是在父母的呵護下,無憂無慮,背著書包上學的年紀,小綠卻在服侍著方錚這位大少爺的起居了,而且還打理得井井有條。
「少爺,請您快點喝,小月剛剛傳了話過來,老爺和夫人馬上就要來看您了。」小綠淡淡的語氣,一副你愛喝不喝,後果自負的模樣。
「我……忍!」方錚狠狠瞪了小綠一眼,一咬牙捏著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藥湯,小綠滿意的收拾了藥碗退下。
「好男不跟女鬥,等少爺我弄明白了怎麼回事,收拾不死你這小丫頭片子!」方錚盯著小綠婀娜的背影惡狠狠的暗忖。
是的,來到這個朝代整整五天了,方錚到現在都還沒弄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這五天裡他一直保持著懵然狀態,似乎覺得自己仍在做著一場奇異的夢,莊周夢蝶,真實與虛幻,是一個難以分辨的哲學問題,這個問題方錚思考得很頭痛,他的頭痛了五天了。
不太明白是?好,讓我們從頭說起。
方錚原本是二十一世紀北方某城市剛畢業的大學生,中文系畢業。他是一個平凡的人,工人家庭出身,沒有聲名顯赫的父母,也沒有海外斷子絕孫的表叔表舅留給他億萬家產讓他繼承。從小到大,他一路平平淡淡的讀完小學,中學,大學,談了兩場不算成功的戀愛,畢業後跟所有的大學畢業生一樣待在家裡待業,週末逛逛人才市場,希望能交到好運氣撿著一份吃不飽又餓不死的工作。
就這樣,方錚不鹹不淡沒招誰沒惹誰的活了二十二個年頭,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在一個晴朗的星期天下午,他手裡攥著某島國著名的兩位女優的**人體寫真藝術影片,興沖沖的直奔家中,沒想到他走路不留神一頭栽進井蓋被盜了的下水道裡,腦袋撞上某個硬邦邦的東西後便沒了知覺。
不得不說,現代人實在是太缺乏社會公德心了,方錚內心裡其實並不歧視小偷這個職業,小說裡的楚留香不也是江湖中人人傳頌的「盜帥」嘛。可是……你偷什麼不好,非得偷井蓋?哪怕你偷完了立一塊「此處有洞,小心繞行」的警示牌也好呀,偷井蓋那孫子忒缺德了。
接下來的橋段比較狗血。
方錚醒來後發現場景完全變了,當然,他不會傻得像剛穿越的主角一樣,以為自己還在醫院,反正他是從沒見過如此古色古香的醫院,矮足的床榻,精巧玲瓏的燭台,紫檀木的圓桌,描金細雕的茶几,還有山水寫意的屏風。——哪個神經病會將醫院裝飾成這樣子?
後來大黃跑了進來,衝著他汪汪直叫喚,把他嚇得夠戧,可身子軟綿綿的動彈不得,正待開口呼救時,一身靚麗的古裝打扮,梳著小抓髻的小綠進來了……
緊接著,整個方府都沸騰起來,下人們交口傳遞著「少爺昏迷一個月居然醒過來了」的消息。頓時方府上下雞飛狗跳,狼奔豕突。方錚還沒明白怎麼回事兒呢,一位美艷婦人急匆匆進屋,二話不說,抱著方錚便使勁兒的哭,哭得那叫一傷心呀。
婦人還沒哭完呢,一位年紀約莫四五十歲的男子快步走了進來,眾人都起身叫他老爺。這位老爺神情激動,一把扶住方錚的肩膀,又摸了摸他的臉,還搬著他的腦袋一個勁兒的看,觀察得如同毒梟驗白粉般細緻,只差沒將他臉上的肉切一小塊下來品成色了。這位老爺仔細端詳了半晌,嘴裡喃喃道:「天祐我方家,天祐我方家……」
當時方錚也嚇壞了,你想呀,處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面前圍著一群完全陌生的古代人,又不知從哪兒冒出來一老爺,抱著他腦袋神神叨叨,換了是你,你會不會害怕?
饒是方錚性子開朗,容易適應環境,也被眼前的場景嚇得手足無措,怔怔不敢發一語。
楞神了許久,望著一臉驚喜,連聲念佛的老爺和夫人,和他眼前不停穿梭忙活的下人們,方錚終於想到了一個詞兒——穿越。
「穿越」是個挺流行的詞兒,從科學的角來解釋,穿越大概是因為地球磁場波動或者二元次空間異變等等亂七糟的原因,總之很複雜,繞一大圈還不能自圓其說。
從迷信的角來解釋那就簡單多了。老天安排的嘛,所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使其穿越」,瞧,多合理的解釋。為什麼老天偏偏選擇了他呢?也很簡單,他人品爆發嘛,神仙放個屁總得砸中一個凡人不是?他就是那個被砸中的幸運者。嗯,實在是可喜可賀。
合理或不合理的解釋方錚想了很多,可他仍不能接受「穿越」這個事實。所以在「養病」的這幾天,他腦子一直處於「放空」的狀態,什麼叫「放空」?如果有一天你買彩票中了五百萬,大概能體會到這種狀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