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章
章政解釋說,我們要這裡執行公務,必需向楊泰豐廳長通報。聽說楊廳長陪著趙書記和羅書記這裡,所以,我們趕過來了。
唐小舟不能讓他們進去打擾趙德良,說,你們這裡等一下,我去把楊廳長叫出來。
楊泰豐出去不久,將兩名檢察官帶進了休息室。楊泰豐走到趙德良身邊,他耳邊說了幾句,趙德良看了看那兩名檢察官,又彎過身,對羅先暉耳語了幾句。羅先暉顯然很驚訝,問章政,證據確鑿嗎?
章政看了看羅先暉,又看了看另外兩位領導,說,逮捕證是檢委會簽署的。
趙德良說,檢察院有**執法權,你們按照程序去辦。
此話一出,羅先暉不好再說什麼了。從程序上說,羅先暉是政法委書記,公檢法都是他的權力範圍。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一名市公安局長,或者檢委會決定實施逮捕,都很正常。如果這一切實施前後,並沒有告之他而是告之了趙德良,越位了,不正常了。此次反黑,是公安和武警配合行動,一直沒有見過檢察院的身影,現突然出現一些檢察官,連唐小舟都認定,此事定然有個人背後協調。毫無疑問,公安廳長楊泰豐不具備這樣的職權。如果嚴格按照程序,這件事應該由羅先暉來做。顯然,眼下這件事,越過了羅先暉,直接由趙德良協調了。而表面上,又進行了一番彌補。章政等人,顯然是來請示趙德良的,可他們不能這樣幹,否則羅先暉會徹底和趙德良翻臉。他們借口到公安部門來辦案,要知會公安主官,理由很充分。如果沒有趙德良場,楊泰豐先向羅先暉匯報,現只好先向趙德良匯報,同樣沒有程序問題。但即使如此,趙德良如果不表態,羅先暉仍然可以橫插一槓子,畢竟這是他的自留地嘛。趙德良裝得漫不經心,說,公檢法有**執法權。意思明確了,這事你們別找我這個省委書記,應該找政法委書記。可政法委書記能怎麼辦?說,你們不能執行?書記已經說了公檢法有**執法權,你武斷地阻止,沒有理由了。
由這件小事,唐小舟看明白了一件事,掃黑第一階段失敗,趙德良一定很仔細地總結過失敗的原因,這個原因,並不是別的,而是某幾個人背後搞了鬼。而這幾個有可能搞鬼的人,羅先暉的名字,恐怕會排很前面。
兩名檢察官聽了趙德良的話,向他們敬禮,退了出去。隨後,從另幾輛車子上,下來十幾名檢察官,他們排成兩隊,由剛才進入休息室的兩名檢察官分別領了,向餐廳走去。
晚宴的規定時間是點開始,現已經過了點鐘,所有的公安局長早已經就位,正議論為什麼還不開始,見突然進來兩隊檢察官,頓時感到不爽。公安和檢察一直存矛盾,這是由初的程序設計決定的,根本不可改變。檢察院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對公安所辦的每一案件進行覆核,然後提起公訴。這樣一道程序,便有了對公安辦案程序的監督意義,對於那些程序有明顯瑕疵的案件,檢察院有權打回票。公安局卻對檢察院無能為力,彼此間便難免摩擦,幾十年積累下來,這兩個機構,便有了積怨。現全省的公安局長這裡舉行晚宴,這些檢察官卻闖了進來,有些公安局長,心裡自然不痛快。
兩隊檢察官走到了餐廳的正間,停一張桌子前,形成了一種局面,將這張桌子包圍了。對此,有些公安局長已經憤怒,開始罵罵咧咧。檢察官們自然知道公安局長有些情緒,卻不管不顧。章政向前跨出半步,站到孟慶西的面前,問道,你就是孟慶西?
孟慶西多少已經意識到了什麼,臉色白,表面上還強裝鎮定,說,我是,你是誰,有什麼事?
章政面無表情地說,我是江南省人民檢察院的章政,我奉命執行對你的逮捕。說著,章政從腋下那只黑包裡抽出一張紙。
孟慶西當即叫道,什麼?逮捕我?憑什麼?
章政揮了揮手裡的逮捕證,冷冷地說,請簽字。
孟慶西猛地將餐桌一拍,說,扯**蛋,什麼逮捕證?拿來給老子看看。說著,便要上前搶逮捕證。
章政早有準備,向後退了一步,他身邊的幾名檢察官,立即上前,抓住孟慶西,將他按倒。
作為市公安局長,圈子裡,孟慶西有幾個鐵桿哥們兒。他們平常原本就不太把檢察官放眼裡,現又見檢察院跑到全省幾名公安局長堆裡抓人,心惱火,想為孟慶西出頭,有人大叫,誰他媽吃了豹子膽,敢跑到公安廳來抓人。其他人跟著起哄。他們心裡清楚,自己只不過是市縣公安局長,自己那一畝三分地裡是霸王,可這是省裡,來的是省高檢的檢察官。自己真這裡鬧出什麼事,那是拿雞蛋往石頭上碰,自找麻煩。他們多也就吼一嗓子,絕對不敢有任何動作。
楊泰豐陪著趙德良以及羅先暉恰此時進來,見狀,大聲地說,幹什麼?反啦?
公安局長們見廳長和省委書記等過來了,自然不敢再有任何情緒表露。孟慶西估計和楊泰豐還有些交情,見楊泰豐等幾從側門進來,正準備走向正的那張餐桌,便帶著一種類似哭腔的腔調大聲地喊,楊廳長,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