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小灰和小白虎,都是巨大化的狀態。
所以小灰和小白虎現在看起來龐大無比,比普通的老虎還要威風兇猛,所以剛昆才會被小白虎嚇到冷汗直冒。
蘇哲把剛昆他們五個人全部丟在了一起,然後又讓小灰和小白虎,去把昏迷的柳弘濟抓過來。
最後,蘇哲才打了電話報警,通知警方的人過來。
現在是法治社會,蘇哲不可能代替法律處置他們,最後他們的罪名還是需要由法律來定。
不過蘇哲也不會讓他們好過的,他們殺了慈祥和善的秦奶奶,就是罪該萬死。
就算他們統統被判了死刑,被槍斃了,蘇哲也不認為這樣就夠了,這樣太過便宜他們了,所以蘇哲要在警方來之前,先給他們點懲罰。
不過這樣的事情,最好別讓陽陽看到,這對他以後的成長不利。
「陽陽,你先去車裡等哥哥。」蘇哲對著陽陽,說道。
然後讓小灰和小白虎跟著陽陽一起去,這樣可以保護好陽陽。
而蘇哲也注意到陽陽身上都是腳印,臉上都有不少青紫的,而且不少地方都擦傷了。
這讓蘇哲心疼的同時,也更加痛恨柳弘濟和剛昆他們了,他們不僅僅殺害無辜的秦奶奶,而且還這樣對待陽陽,
這讓蘇哲的怒火焚燒到了極點,他此時的眼神都冰冷到極點,彷彿周圍的溫度都下降了不少。
等陽陽離開後,蘇哲馬上兌換了噬魂蟻出來。並且全部放在了剛昆他們的身上。
蘇哲要讓陽陽受到的苦難。全部還給剛昆他們。他要讓他們生不如死,讓他們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
很快,噬魂蟻的作用就開始發作了,在噬魂蟻的毒素發揮後,剛昆他們頓時痛得死去活來了,就連昏迷的柳弘濟也生生被痛醒過來。
這些都是他們咎由自取的,都是他們應得的報應,所以無論他們怎麼求饒。蘇哲都不會心軟,不會放過他們的。
蘇哲要在警察來之前,讓他們先經歷一遍地獄的懲罰,讓他們終生記住這種滋味,永遠都忘不了,一輩子都活在陰影裡。
噬魂蟻之所以會有這個名字,便是因為它們的毒素,可以讓一個普通人痛到骨髓裡,痛到靈魂深處,這種痛苦會刻入他們的靈魂裡。讓他們一輩子都對此而恐懼,所以才會有噬魂蟻這個名字。
柳弘濟和剛昆他們痛得死去活來。而且想叫又叫不出來。
每次噬魂蟻的毒素效果一消失,蘇哲就會重新兌換一些新的噬魂蟻,讓柳弘濟他們繼續受折磨,一秒都沒有停下來。
無論柳弘濟他們怎麼求饒,蘇哲都沒有停止過,而且每個人最少身上最少都會有五隻噬魂蟻。
一隻噬魂蟻已經足夠讓人生不如死了,更何況是一次性被五隻噬魂蟻咬,更是讓柳弘濟他們死去活來。
在這一刻,柳弘濟他們都希望警察可以馬上趕過來,把他們抓走,就算馬上槍斃他們,柳弘濟他們現在都會願意的,只要不用繼續受這種折磨就可以了。
這是兇殺案,警方並不敢怠慢,自從蘇哲報警後,警方就馬上安排警力過來,但是因為這裡實在是太過偏僻了,而且距離又遠,所以他們一時半會還是趕不過來的。
而在這期間,柳弘濟他們就必須忍受這種痛苦,在警察沒有過來之前,蘇哲是不會停手的。
蘇哲足足折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警察才來到這裡。
聽到警報聲後,蘇哲才停下手來,沒有繼續兌換噬魂蟻。
當警察跑進來的時候,柳弘濟他們也全部癱在地上,失去了所有的力氣,已經是爬不起來了。
來到這裡的警察,見狀全部把他們抓了起來,並且送回了警局,蘇哲也帶著陽陽一起去警局錄口供。
其實不用蘇哲和陽陽作證也可以了,因為柳弘濟他們一到警局,警方的人還沒有開始審問,剛昆他們就全部交代清楚了,把所有的事情都說了出來,沒有一絲的隱瞞。
因為對柳弘濟他們來說,只要不用再面對蘇哲,就算被槍斃也是願意的,因為蘇哲在他們的面前,就是一個徹徹底底的惡魔,在蘇哲的手裡比死還要可怕。
所以審問的過程非常順利,柳弘濟他們對自己的罪名供認不諱,甚至就連柳弘濟父母也被牽連進來。
因為柳弘濟的父母在這件事上,犯了窩藏罪犯的罪名。
在刑法裡,有一條是窩藏罪,就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柳弘濟的父母就是做了這樣的事情,他們不但提供場所給剛昆他們藏匿,而且還幫他們聯繫潛逃的辦法。
並且出了這件事後,柳弘濟的父母被抓進警局後,紀檢委也開始隨之介入調查。
因為柳弘濟的父母都是官場的人,職位還不低,經常收取賄賂,家裡不但有幾輛豪車,還有不少房產,這些財產來歷都不是正規渠道而來的,是他們利用自己的職位為自己謀福利,已經是違規違紀了。
沒有辦法,誰叫柳弘濟平時太過高調,從來不會注意低調行事,一直在外面惹是生非,都是他父母在後面擦屁股。
單是柳弘濟
平時的行為,就已經足以引起注意了。
在這之前,紀檢委早就開始了調查,只不過還在等待最佳的時機,搜到最全的證據,再一網打盡。
所以就算沒有這件事,柳弘濟一家也是逃不過這個命運,現在只不過是提前進行這個計劃,紀檢委提早進入調查而已。
因此現在柳弘濟父母不但犯了窩藏罪,而且還犯了貪污受賄罪,數罪並罰,他們很有可能會面臨無期徒刑了。
至於剛昆他們更是一個都逃不了,就算不被處死刑,也會判個無期徒刑,而柳弘濟也是如此,因為他是主謀,一切因他而起。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