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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買馬 文 / 相思洗紅豆

    「怎麼回事?」維埃裡的心頓時一沉,漢娜心思縝密,絕對不會無的放矢。

    「一個可能是平民的少年,擁有屠龍階的武技,完美級的百人斬武器,還敢在靈魂一階就進入危險重重的烏鴉嶺墓地,呵呵,要是沒有古怪,你們相信嗎?」漢娜取出一塊手帕,擦拭著百靈法杖上的泥土,「對了,他的魔石品質很高,加起來,總價值超過十萬金德蘭。」

    「嘶,難道傳說是真的?」維埃裡倒抽了一口涼氣,隨即臉上浮現出難以遏制的欣喜。

    「你是說烏鴉嶺墓地下面埋著皇室墓葬群的那個傳說?」芬妮驚的摀住了嘴巴,「不會吧?」

    「對,一定沒錯,別忘了他和那只食屍鬼身上穿的皮甲,很陳舊,而且樣式風格很古老。」漢娜回憶著唐頓身上的每一個細節,越發的肯定了。

    「想要知道答案,跟蹤他不就好了。」維埃裡躍躍欲試,恨不得立刻追上去,「這一下因禍得福,咱們發財了。」

    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一個墓葬群代表著海量的財富。

    「我覺得不太可能,要是他發現了墓葬,肯定趕緊挖掘探索,浪費時間救咱們這些陌生人幹什麼?」芬妮反駁,「要是換成我,我一定不和別人說話交流,萬一暴露了秘密怎麼辦?」

    「這世界上,還是有一些好人的。」維埃裡朝著哈姆雷特努了努嘴角,意思不言而喻。

    芬妮翻了個白眼,對呀,眼前不就有個滿腦子道德潔癖的騎士麼!

    漢娜猶豫了,對方救了冒險團,按理來說,她不應該算計他,可是那個可能存在的墓葬群,又讓她無法放棄,如果真的找到,會給家族帶來難以言喻的好處。

    「我還是保留意見,讓他走掉不正好嗎?萬一被他知道了漢娜姐姐的身份,肯定像牛皮糖一樣纏上來死纏爛打。」芬妮嘟起了嘴巴,這種沒節操的男人她見得太多了。

    「他如果要求回報,就不會不問咱們的名字了,而且你們消耗了人家的魔石,他都沒有要補償!」一直沉默的哈姆雷特皺著眉頭,辯駁了一句,「我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大家應該找機會報答他的救命之恩,而不是想著打聽墓葬的消息。」

    「白癡!」芬妮懶得搭理哈雷,撇了下嘴角,嘀咕了一句。

    「是我不對!」漢娜苦笑,她剛才沒有報上何塞·漢娜的全名,就是擔心對方從姓氏知道她的家族,進而索取高額的報酬,可是現在看來,人家根本就沒有那個意思,「放心吧,以我何塞家長女之名,我會加倍報答他的!」

    「呸,我不管你們怎麼做?反正我是要跟蹤他,一個未開發的墓葬,錯過了多可惜?」維埃裡吐了口口水,瞪向了哈姆雷特,握緊了雙手劍,「剛才的賬我還沒和你算呢,要不是你執意帶著那幾個受傷的傢伙,咱們也不會差點死掉了。」

    「他們是同伴。」哈姆雷特不甘示弱的回瞪。

    「你腦子有坑呀,就因為你的道德癖,咱們多死了五個人你知不知道?他們明明可以逃走的。」維埃裡一把揪住哈雷的領口,把他扯到了身前,噴了一臉吐沫星子。

    哈雷沉默,空洞的雙眼看著白雲朵朵的天空,滿臉都是自責和迷茫的表情,他不想放棄同伴,可是又因為這個決定,死了更多的人。

    「我是再也不會和你組隊了,害我們一次,還不夠嗎?」芬妮也加入了申討的行列。

    「夠了,都閉嘴。」漢娜看了哈姆雷特一眼,猶豫了一下後,還是開口了,「冒險團瀕臨團滅,也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咱們就此解散吧,再見。」

    漢娜不等哈雷應聲,轉身踏上了歸程。

    維埃裡兩人趕緊跟上,走出三十多步後,一聲撕心裂肺的哭喊突然傳進了耳朵。

    「喂喂,快看,那個傢伙居然哭了。」芬妮就像發現了新大陸,扯著漢娜的衣襟讓她回頭。

    哈雷跪在地上,右手不斷的捶著地面,發洩心中的無力感。

    「漢娜,你不能心軟,你要時刻牢記這次的教訓!」漢娜沒有回頭,她的右手緊緊地握著,指甲幾乎刺破了皮膚。

    比起沒有依靠獨自流浪的哈姆雷特,漢娜想起了父親的教導,她知道這種時候,該怎麼做。

    「要是讓那個唐頓知道他的一次好心,暴露了秘密,不知道會鬱悶成什麼樣?」維埃裡歎了口氣,「雖然對不起他,但是墓葬,必須拿到手。」

    「漢娜姐姐就是厲害,如果換成別人,絕對看不到這些細節!」芬妮抱著漢娜的胳膊,用臉頰蹭了蹭,至於唐頓那種平民,根本沒放在心上。

    不知道被漢娜一行盯上的唐頓此時正在火速朝著晨霧鎮前進,一門心思地想著趕緊補給,然後趕回地下城修煉。

    羅賓遜三人組可不會給唐頓太多的時間,一旦發現他還活著,絕對是不死不休的追殺。

    距離晨霧鎮最近的一座馬場在二十里外,靠近著北谷伐木場,場主萊曼是一位退役的軍官,除了脾氣暴躁一些外,人不錯。

    萊曼經常和戰友們聯繫,送信和包裹的次數也多,偶然一次,發現只要是唐頓帶來的郵件,保管的肯定嶄新如初後,就算多加幾個銀幣,也一直指名讓他專門負責。

    唐頓和僕人打過招呼,走了沒幾步,就看到萊曼騎著一匹神駿的大黑馬,在圈出的賽馬場跑道上像一陣風似的狂奔而過。

    足足跑了三圈,萊曼才意猶未盡的減緩了速度,讓坐騎邁著輕快的小步,跑了過過來。

    「哈,我們的西境第一郵差怎麼有時間來我的小地方閒逛?」萊曼調侃著唐頓,摸了摸馬的脖子,「怎麼樣?有沒有興趣騎一圈?」

    因為唐頓對待郵件的認真態度,萊曼對他的感官一直不錯,很想讓他在馬場工作,只是他沒答應。

    「萊曼大叔,我是來買馬的。」唐頓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你捨得讓我騎黑傑克?」

    「當然不願意。」萊曼哈哈大笑,親暱地撫摸著黑傑克的鬃毛,就像對待他的家人一樣。

    這個四十多歲的粗壯漢子,就是這麼直爽,有什麼話,從來不會藏在心裡。

    「不過你是個例外,怎麼樣?改變主意了沒有,來我這裡工作吧?上一次說的薪水,再加一倍。」萊曼看向了唐頓,儘管遠離了戰場,但是他的兩道眼神依舊像滴血的鋼刀一般銳利。

    「抱歉,大叔!」唐頓很不好意思,不過依舊拒絕,他聽過一些有關萊曼的傳聞,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糾纏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萊曼唏噓,這麼好的人才,放棄了實在可惜,「走,帶你去看馬!」

    馬廄佔地極廣,單是長度,就足有二百米,這也讓飼養的馬匹高達一百匹!

    為了夜間御寒,廄捨中鋪滿了褥草,雖然馬糞被打掃的很乾淨,可還是有一股濃重的糞便味。

    萊曼早習慣了這種環境,甚至還做了一個深呼吸,滿臉的陶醉。

    兩側用柵欄分開的廄捨中,站著一匹匹高頭大馬,都被梳理的毛髮柔順整潔,看上去神駿無比。

    「挑花眼了吧?」萊曼對於他的馬,永遠充滿了自豪,「你是準備送信騎的話,就選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種競速型的賽馬,短途衝刺快的。」唐頓買馬除了代步,主要是為了以防食屍鬼的追擊,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甩掉它們,進入旅館內的傳送門。

    「那就這匹,比起黑傑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萊曼走了幾步,指著一匹棗紅色的大馬給唐頓看,介紹著它的優點。

    「大叔,除了黑傑克,這裡最快的馬是哪一匹?」唐頓不想耽誤時間了,黑傑克是萊曼的心肝寶貝,肯定不賣,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當然是黑皇。」萊曼領著唐頓走到了最大的一間馬廄旁,單看這待遇,就知道它的不凡。

    「你起的名字,怎麼都和那些大名鼎鼎的戰馬相同?」唐頓笑了,無論黑傑克還是黑皇,都是赫赫有名的坐騎,它們的主人無一不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

    「嘿嘿,聽上去帥氣。」萊曼抓了一把牧草,放進了馬槽中,「瞧瞧,體型高大,頸長形美,運步充滿了彈性,騎著它,哪怕是最艱辛的旅途,也會變成享受。」

    這匹黑色的大馬噴了一個響鼻,碩大的眼睛看向了唐頓。

    「我要了!」唐頓伸出了手,撫摸它的背脊,只是一眼,他就喜歡上了這匹黑皇。

    渾身佈滿了長條狀隆起的肌肉,每一絲都充滿了力量,但是看上去又不臃腫,反而線條流暢、勻稱。

    黑皇簡單的甩頭,踏步,會讓鬃毛晃動,流露出一股溫順的氣質。

    「雖然是一匹雜交馬,但是它的優秀勿容置疑……呃,什麼?買了?」萊曼說的吐沫橫飛,結果聽到唐頓的話,一下子卡殼了,目瞪口呆的看向了他,「你說什麼買了?」

    「我說這匹馬,我買了。」

    黑皇似乎知道自己有了新主人,伸出舌頭,舔了下唐頓的臉。

    「這匹馬可是價值兩萬金德蘭,你確定?」萊曼的本意只是想帶唐頓來欣賞戰馬,找人分享下他養馬的快樂,壓根就不覺得這個少年買得起,叫他第一郵差,也不過是調侃罷了。

    唐頓也就是在那些少年郵差中出名,在其他地方,就是個一文不值的窮小子。

    「確定!」唐頓鄭重地點了點頭,嘴角溢出了一抹弧線,「萊曼大叔,別擔心,現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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