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職場校園 > 妖孽王妃桃花多

正文 102 文 / 肉肉丹

    「聖旨到——」好大的一聲尖銳的聲音,就像是尖銳的指甲劃在玻璃上面的聲音,聽了讓人心寒。這個時候,怎麼會有聖旨到,什麼聖旨。

    「奉天承運,黃帝詔曰,六王爺府裡女眷甚少,缺少女主人,朕甚是擔心,聽聞左相嫡女陳妃雲是個賢良淑德之人,特將此女賜給六王爺作為王妃,下個月十五,即刻完婚。」

    太監總管尖細的聲音宣讀了聖旨上的內容,將聖旨放到了六王爺的手上,看到了沒有露出一絲喜色的六王爺,「六王爺,你怎麼不高興啊,皇上親自賜婚,那是莫大的榮幸啊。」

    賜婚,賜的還是陳妃涵的姐姐陳妃雲,這個事情,來的這麼突然,怎麼可以。

    「謝主隆恩。」雖然心裡有萬般的不甘願,但是六王爺還是不得不接下了聖旨,為什麼要這麼作弄他,為什麼要這麼作弄陳妃涵,竟然是她的姐姐。

    「什麼,你說什麼?」此件事情的當事人陳妃雲,接到聖旨的那一刻,心裡忽然咯登了一下,她把那個六王爺罵了個狗血噴頭,現在竟然要嫁給他當王妃,怎麼可能,開什麼玩笑。「公公,你聖旨下錯了吧,不是給我的,是給我妹妹陳妃涵的吧,不是給我陳妃雲的吧。」

    右相聽到聖旨的那一刻,也是相當的震驚,這皇帝是亂點鴛鴦譜嗎,妃雲才剛回來,就要去嫁人了,還是嫁給妹妹的夫君。「是啊,公公,你確定沒有錯嗎?」

    「絕對錯不了,陳妃雲,不是陳妃涵。」公公似乎知道了什麼事情似的,「右相大人,不是我說,你二女兒要是沒有做那件事,憑你的威望,要成為準王妃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公公歎了口氣,一臉的惋惜,「陳妃涵小姐已經被六王爺休了……」

    「不用你再重複。」陳妃雲最不喜歡別人拿著她小妹的事情來說事,「公公既然聖旨到了,就不送了。」

    「誒,妃雲小姐,你怎麼對雜家這麼說話呢。」公公不樂意了,他來宣旨,這個陳妃雲小姐似乎不待見他似的。

    右相心裡也不好受,但是知道表面的客套,將公公送了出去。

    「現在怎麼辦,妃涵,肯定很傷心。」右相的眉頭皺得更深了,他真的不希望看到陳妃涵傷心的模樣,雖然這個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但是他卻待她如同親生一般,這個苦命的孩子。原來竟然吃了那麼多的苦,但是換來的,卻是這樣的下場。

    「我不嫁,我不要嫁給那個狼心狗肺的東西。」六王爺在陳妃雲的心裡,已經是個十足十的壞蛋了,但是妹妹喜歡,她也沒辦法,現在要她嫁給他,怎麼可能。

    「皇上親自下旨,你不嫁也得嫁,只能對不起妃兒了,苦命的妃兒。」右相雖然這麼說,但是眼睛裡帶著考量。

    「我會把妃兒帶走,我不會讓妃兒傷心的,爹。」陳子博從屋外進來,「爹,我愛妃兒,把妃兒交給我吧,我會給她幸福的。」

    右相和陳妃雲俱是一驚,「子博」「哥哥」。

    「我愛妃兒,既然那個人無法給妃兒幸福,那麼就由我來給妃兒幸福。」陳子博堅定的眸子看著左相,左相佈滿皺紋的老臉上帶著詫異,這個兒子,竟然也來湊熱鬧。

    六王爺要娶右相之女陳妃雲。

    陳妃雲?她姐,真的假的?

    六王爺要娶她大姐陳妃雲為妻,下個月完婚?

    這個皇帝老頭子是不是腦子被門卡過了,竟然想的出來剛休了右相的二女兒,轉而輕點了右相的大女兒為六王妃,真是虧得他想出來的主意。

    陳妃涵回到六王府,六王爺正站在門口等著她,看到她回來了,沒有說什麼,只是看著她,「你還知道回來?」

    「回來收拾東西不是嗎,王府要換主人了,所以我這個什麼都不是的棄婦要走了不是嗎。」沒有她容身的地方了。

    「你就那麼不想看到我嗎?」他那麼對她難道她一點都不知道嗎,「我為了你做了那麼多,你一點都沒有感覺嗎?」

    他所為她做的嗎?他縱容她做她想要做的事情,他給她準備做好的東西,享受著王妃一般的待遇,是啊,是很好。

    「我只能說抱歉,因為你想要做的,並不是為我做的,我不是那個陳妃涵。」他對她好她知道,但是不等於這樣就要有什麼表示,因為她知道,這所有的一切,她都沒有份,只是在替一個人接受這份好而已。

    六王爺閉了閉眼睛,原來自己做了那麼多,卻還是還回來了這麼一句話,「如果我說,我不喜歡你的姐姐呢,我想要的,一直是你,一直是你做我的王妃。」

    「這個話也不應該跟我說。」之前的陳妃涵,你一死了之就這麼完事了,既然不想被她知道,為什麼還要留下這麼多蛛絲馬跡,讓我來承受這份不屬於自己的感情。

    「我知道你不喜歡我,你,真的要走嗎?」以她的個性,她是會走的,一定會走的。

    「嗯,其實我也沒什麼東西在裡面,我就不進去了,祝你還有姐姐新婚快樂。」陳妃涵轉身,以後要靠自己了吧。

    六王爺看著她略顯蕭瑟的背影,「妃兒,如果我說方翌哲捨不得你,你要是走了,他會孤單,會寂寞,你還會走嗎?」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陳妃涵對方翌哲,不僅僅只是很好的朋友的關係,還有著男女之情,那種習慣了對方在自己身邊的感覺,難道裡面就沒有愛情嗎,一定是有的,只是兩個人都視口否認,但是旁觀者清,他看得出來。

    陳妃涵駐足,卻沒有回頭,方翌哲會捨不得嗎?

    「他會捨不得,不要說笑話了,他現在有比我更重視的人了。」那個妖嬈,看起來似乎對他也很好的樣子,既然兩個人都互相喜歡,那麼就在一起吧。

    果然是方翌哲,果然是他。

    「你惹她生氣了,所以她要走?」原來最該要怪罪的人不是陳妃涵,而是他身體裡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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