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山與董潔性格上有一個非常鮮明的對比,那就是勤快與慵懶!
大山是個精力很充沛的人,他每天只需要睡夠六個小時,就足以應付一天的工作所需,而董潔認為睡滿八小時才是最科學的。
其實這一點兩個人做到的時間都不多。除非特別疲勞的狀態和董潔纏著不准他起床,大山一般情況下是晚睡早起的人。董潔每天沒睡滿十個小時的時候很少。
大山一直對她運動量太少的現況不滿意,適當的鍛煉對健康有好處,冬天太冷,夏天太熱,春天不冷不熱正合適,於是制訂了晨練的計劃——慢跑。
董潔只堅持了三天。
第四天,大山依舊喚她起床,「小潔,該起了。」
董潔裝聽不見。大山看她眼睫毛微微顫動,就知道小姑娘在運動方面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老毛病又犯了,「早晨空氣新鮮,你陪哥哥出去運動一下,回頭接著睡回籠覺。乖,起來啦。」
貓瞇一樣蹭蹭他,不回答,規律的鼻息聲更清晰了。
大山好笑的捏住她的鼻子,「做運動最要緊的是持之以恆,咱們是怎麼約定的?君子一諾千金,這樣子可不行啊。」
董潔不勝其擾,翻個身離開溫暖的胸膛,抱住被子抵死纏綿,頭埋進被子裡學駝鳥,她聽不見聽不見!
「你不去,哥哥可不等你啦?」
被子裡終於有了動靜,一隻手伸出來,揮動幾下,做一個再見的手勢。
這個小懶蟲,「你還是女孩子呢,誰家的女孩兒像你這個樣子?這個點人家都起床了。」
「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跟小人一樣有反悔的權利!」
董潔探出頭來,掩嘴打個淺淺的呵欠,眼睛裡仍然有睡意殘存。「幹嘛要跟別人比,懶一點有什麼關係?我又不怕嫁不出去!」
她像蠶蛹般裹著被子蠕動,最後滾進哥哥懷裡,鼻子一皺,笑容裡三分得意三分淘氣三分狡黠一分討好,「是不是啊,哥?你自己說過,不管我什麼樣子。你一概照單全收。你是說話算話的男子漢,最討厭朝令夕改的小人,我才不擔心呢。」
別人需要上學,當然得早起做準備啦。她從前因為身體不好不愛動,也養成了睡懶覺地習慣。這個習慣一旦養成,想改那可太痛苦了,她才不要自討苦吃呢。
大山搖搖頭。隔著被子在她屁股上拍一掌。好氣又好笑,「瞧你這點出息!」
哎,今天反正要出門,她下午在服裝學院有一堂課,說好了上午先去他的學校,下午換他等她,然後兩個人回外公那邊吃飯。嗯,最多到時候找時間多陪她在校園裡走走就好,現在嘛。還是不要逼她了。
清晨五六點鐘,離家不遠的小公園裡已經到處是人,很熱鬧。
有提籠溜鳥兒的,有聲嘶力竭地唱西皮二簧地,有恍然入定舞著太極劍太極拳的。也有一大早就活動腦細胞開始興奮的捉對兒廝殺的……無論城市怎樣的繁忙。總能在街邊的樹林裡,看見享受生活的人們。「活著圖個樂兒」。折騰完了,再回去睡回籠覺。
大山一身白色運動服,配著同色的運動鞋,圍著公園跑了一個來回。早晨地空氣就是好,頭腦也覺得特別清醒。迎著初升的朝陽,他再次在心底下定決心:明天,明天一定要把小潔拽起來跑步,不能再任她由著性子來!
吃過早飯,唐援朝上班途中,把唐峰送了過來。
董潔很喜歡小孩子,前提是不要讓她整天跟他們呆在一起。
孩子的世界很單純,童真的笑臉最具感染力,讓人看了一顆心情不自禁也跟著變軟。都說帶孩子不容易,因為孩子並不總是小天使。但短時間相處,享受的卻是純粹的愉悅。
因此,董潔隔三差五會把唐峰接來。時間也不長,玩幾個小時,等他爸爸媽媽下班過來,就把他帶回家。大山很疼他這個幼年的小弟弟,唐峰更是喜歡這個大哥哥。每次兄妹倆去部隊大院,小傢伙就像無尾熊一樣纏著他,爺爺奶奶抱都不跟,常常被爺爺大掌在屁股上一拍,笑著罵他是個小白眼狼。
春暖花開地季節,又是天氣晴好地日子,最適合戶外活動。
大山提前打電話給媽媽,讓把唐峰送過來。大四的課不多,北大校園裡春光正好,兄妹三個在校園裡玩,小傢伙也能在他上課的時候陪陪姐姐。
北大校園在明清兩代是著名的皇家園林,數百年來,其基本格局與神韻依然存在。既有皇家園林的宏偉氣度,又有江南山水的秀麗特色,春天的時候,尤其風景如畫。
大山去上課,董潔牽著唐峰的手,在校園裡信步而行。
配合著小傢伙,說一些童言童語,偶爾穿插著引導他背唐詩、玩遊戲……穿戴的像個帥氣地小小王子,小傢伙精力充沛的跑前跑後。
沒有同齡的兄弟姐妹,玩伴也少,小傢伙的童年有些寂寞。大山哥哥總有許多工作要做,璐璐姐姐要上學,也忙著學習外語和鋼琴等才藝。相比之下,倒是小潔姐姐陪著他的時間多一些,而且兩個人很有共同語言,比如可以做伴津津有味地坐一塊看上大半天地動畫片,她也會耐心的陪他做遊戲。
「捉迷藏,玩捉迷藏!」
走了半天,董潔真想找個地方坐下來,可是不行,小傢伙一分鐘也不肯安靜。
「那,你可要藏好了,千萬不要出聲,姐姐來找你,好不好?」
唐峰興奮地點頭,眼睛盯著前邊的樹。好幾棵樹錯落的組成最佳的藏身之所,很容易掩住他小小的身體,姐姐一定很難找到他啦。
穿過草地,小傢伙靈活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樹後。
董潔趁機蹲下來歇腳,故意等了一段時間,才去尋人。
樹後沒有。董潔仔細找過,都沒有。奇怪,人呢?
她有一點著急,但並不很緊張,這裡是北大校園,而且小傢伙調皮歸調皮,人很機靈,不會跑太遠。
不遠處另有幾叢——,幾乎溜出唇邊。
「來,認識一下,我叫蕭燁。」
「蕭燁?」終於可以低呼出聲,以一種吃驚和意外的語氣。
蕭燁誤會了這種吃驚。「是蕭蕭風雨的蕭,火華燁,不是吃東西的宵夜」
其實是很好的名字,只是總有些人比較敏感,每次聽到都在第一時間揚眉吃驚道:「宵夜?」
蕭燁撇撇嘴,真是很哀怨啊。據說母親懷著他的時候,胃口變的很奇怪,總是喜歡吃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老爸因此沒少受折騰。
有一天,孕婦大人心血來潮,突然想吃葡萄,而且想吃的不行了。初冬時分天氣很冷了,又是大半夜的,硬是逼著老公轉了大半個城市滿足了她的願望。
剛買回來,還沒來得及洗,母親大人就開始陣痛,她痛心的看著那串晶瑩剔透的果果與她無緣,被送進了產房。
生產完,尊醫囑,一時不得吃涼性東西,於是在起名字的時候,惦記著自己宵夜的她,硬是給兒子起了這個名字。最最趕巧的是,老爸姓什麼不好?偏偏姓蕭!
董潔偏過頭,做了兩個深呼吸,壓下了乍然相見的意外和驚喜。而心裡激動的情緒依然在湧動,像潮水。
有一些執著與想念,像愛情一樣鮮明,但是比愛情更加堅固寬厚,也更加持久,無論什麼時候想起來,都會微笑,隔著重重的歲月,依然鮮明和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