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雯的死把所有人帶進了陰霾,我不曉得他們葬禮過後的心情是什麼樣的,我只知道,我為我們虛無縹緲的友誼哭泣了一天後,選擇跳出了那個坑,渾渾噩噩的成了其他人眼中罪無可赦的兇手。
可能我是冷血的,或者我已經有經驗了,三年前,三年後,哭了鬧了悔了恨了,還能把世界怎麼了?
我想過退學,想過逃避,想過找個殼,讓自己鑽進去一輩子不用出來,想過回家,可都行不通,我媽搬家了,號碼也換了。
一時間,學校成了唯一不嫌棄我的天下。
張婆婆告訴我,我媽已經搬走了大半個月,聽說工作也辭了。
我沒哭沒鬧,甚至還能扯出一抹淡笑回應張婆婆眼裡的同情。
當然,現在一無所有對於我不再是一個過程,而是結束。
我不知道我媽為什麼搬家,也不知道她會搬去哪裡。
我疑惑過需不需要打電話給我爸問問,疑惑過需不需要到我媽的娘家——幸福孤兒院去找找,我疑惑過需不需要再次走進這些陰影。
答案是不需要。
既然選擇拋棄我,我又何苦在尋去討個巴掌?
我滿腔的沸血,是你們把我潑涼的。
那麼,我放手。
我走。
那一路,我從家裡徒步走回學校,我告訴自己,這一段,是在撿回三年前的腳印,憑什麼我要活著懊悔裡?
我媽?海鷗?林雯?
我究竟錯在哪了?
錯在我媽抱養了我?錯在生日那天出門買了蛋糕?錯在我把金范當成了弟弟?
的確是我的錯,可我錯的不甘心。
如果早知道要經歷這些,我會選擇把自己憋死在娘胎裡。
或許,
如果我該找個人來恨,我會好過很多,可我要恨誰?
恨我媽?
如果不是她抱養了我,我餓死街頭或者在孤兒院長大,就不用眼睜睜的看著海鷗死在我面前,更不用進而害死林雯?
我可以恨嗎?
不行。
為了一個不知道哪來的野種,斷送了自己的婚姻和親生兒子,她該恨的是我。
那我該恨誰?
親生父母?
他們是誰?
我自己?
多冤。
仰頭看著天,只有月亮沒有星星的夜空,透著濃濃的孤單。
我想起了年前的那個晚會,我喃喃自語的問:「天,我能恨你嗎?那一夜就是這麼純淨的你讓我看不到海鷗,認為金范就是我弟弟,讓我恨你吧。」
風吹過耳旁,它用磨刀般尖銳的笑聲回應我。
我明白那是幻覺,風衣口袋裡的手觸碰到了藥罐子,燙手般的掏出扔向馬路:「我不要活在內疚裡。」
一道力從身後抱住我,他身上有一股我熟悉的淡淡香水味,我扯著一抹淡笑,唯恐他先說出口,說道:「我們就當不曾認識過,好嗎?」
他輕鬆的笑了,說:「好,我們重新認識,我叫簡一北,還有:我很喜歡你。」
眼淚滾落,劃過臉頰,落入口中的鹹澀告訴我,心裡有一股甜。
他不是要走。
我矯作的掰開他圈抱著我的手,沒有回頭,任由眼淚鼻涕流淌,問他「所有人都不要我了,你還走近我幹什麼?」
「就因為我太優秀,上帝才要你失去所有來迎接我。」
我胡亂的用袖子擦拭臉上的淚水鼻涕,深吸了兩口氣,轉身笑著對他說:「替我謝謝上帝,我收下了。」
簡一北笑著把我攬進懷裡,下巴抵著我的頭說:「我們去趟墓園吧,告訴你弟弟也告訴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