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洪蕭這樣的男人,神秘而且出色,對女人的吸引力很大。
越是這樣的男人,就越是喜歡賢惠的女人。
所以,你要是真的想要和洪蕭在一起,一定要努力的做一個有特點,但卻足夠賢惠的女人。」
「有特點,但卻足夠賢惠?」鍾倩倩有些不解,「媽媽,怎麼做一個有特點,但卻足夠賢惠的女人呢?」
「呵呵,這個其實一點都不難,特點很簡單,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你只要堅持做自己,就會有自己的特點,一個有特點的人,總是更加的吸引人的。
但是有特點可以,可千萬不要因此而感覺自己高人一等,或者男人缺了你就活不了,有特點的同時,一定要賢惠。
至於什麼是賢惠,就是能夠耐得住『閒』,懂得給男人施『惠』。
男人啊,總是要忙著事業,忙著兄弟,忙著一些其他的事情,不可能每時每刻都陪在你的身邊,所以你要能夠自己閒下來,不要時刻都纏著男人。
而『惠』,就是沒事的時候給男人嘗嘗甜頭,這個甜頭是什麼,可以有很形式,男人注重的不是什麼甜頭,而是女人知道給他嘗甜頭。」
鍾倩倩聽了媽媽的話,眨巴著美眸,似乎一下子沒明白。
鍾媽媽看著女兒這迷糊的表情,心裡一歎,也不奢求女兒一下子就能明白。
這些事情,都是生活積累下來的,也許只有經歷過了,才會徹底的明白。
「好了,不跟你多說了,我該走了,既然喜歡,就努力去追求吧,能不能走到一起,就看你們的緣分了。」
……
沈琳的心裡一團糟,即使知道洪蕭沒有生命危險,可仍然放不下心來。
機場大廳的那一幕,如同電影回放般,一次又一次的在沈琳的腦海中劃過。
每劃過一次,沈琳對洪蕭的歉意和愛意就濃了一分,直到再無可濃的地步。
就在匕首即將刺破沈琳喉嚨的那一刻,她的心裡並沒有害怕,也沒有恐懼。
有的,只是可惜和懊惱。
早知道自己要死了,怎麼也要和洪蕭表白一次,怎麼也要談一次戀愛啊!
當洪蕭衝到沈琳的面前,一把握住匕首的時候,沈琳知道自己不用死了。
同時,一種戀愛了的感覺猛的沖上心頭。
是的,沈琳感覺自己戀愛了。
雖然沒有表白,沒有接受,但沈琳就是感覺自己戀愛了。
此時,洪蕭安逸的躺在床上,享受著前所未有的休閒好清淨。
而沈琳,眼中滿滿愛意的看著他,就像是妻子守著受傷的丈夫一般。
似乎忘記了洪雨妍的存在一般,沈琳走到病床前,坐在洪蕭的身邊,纖手輕輕的撫摸著洪蕭的臉龐,溫柔,細膩。
因為毒素的困擾,洪蕭的臉色還是有些發黑,可這並不能影響他在沈琳心中的形象。
沈琳是一個對愛情充滿了神話般幻想的女人,而洪蕭,就是神話中騎著白馬的王子。
洪雨妍看見沈琳根本就是無視自己的存在,竟然去撫摸洪蕭的臉龐,頓時感到很無語。
即使自己是洪蕭名義上的姐姐,你也不能這麼無視吧。
咳咳!
洪雨妍忍不住故意咳嗽了兩聲,即使對方是萬人矚目的大明星,即使洪雨研是她的粉絲,也對沈琳有點不滿意了。
洪雨妍這一咳嗽,沈琳終於想起來身邊還有一個人,而且這人還是洪蕭的姐姐。
沈琳並不知道洪蕭和洪雨妍之間的複雜關係,還以為洪雨妍是洪蕭的親姐姐呢。
在人家親姐姐的面前,一點都不矜持的撫摸洪蕭的臉龐,就算是沈琳確定自己愛上了洪蕭,也有一些小尷尬。
「那個,妍姐,你請坐。」沈琳不知道說些什麼好,只能拉出一張椅子,請洪雨妍坐下來。
沈琳的年紀要比洪雨妍大幾歲,但卻稱呼洪雨妍為妍姐,顯然是要和洪蕭保持一致的。
聽了沈琳對自己的稱呼,還有她那拘謹的樣子,洪雨妍的一點不滿很快就消失了。
一個全世界聞名的大明星,竟然為了洪蕭亂了陣腳,還稱呼自己為妍姐,顯然是愛極了洪蕭的表現,洪雨妍實在是沒辦法對她不滿。
洪雨妍沒有坐下,而是很直接的說道:「沈小姐,你很喜歡洪蕭嗎?」
沒想到洪雨妍會這麼問,作為洪蕭的姐姐,洪雨妍在沈琳的眼裡就跟洪蕭的家長沒有身份區別。
第二次和洪蕭見面,就見家長了,沈琳感覺有些不可思議。
不過,這些都不能阻止沈琳,即使很害羞,可沈琳還是很坦白的說:「沒錯,我很喜歡洪蕭,他第一次救我的時候,我就喜歡上他了,很喜歡很喜歡的那種。」
洪雨妍心中一歎,暗道一聲果然如此。
「那你有沒有想過,你是萬眾
矚目的大明星,而洪蕭不過是一個普通人,你們兩個之間,可能嗎?」
其實洪雨妍是擔心,擔心洪蕭的安全。
沈琳的粉絲太多了,愛慕者也太多了,而且很多都是大人物。
如果知道沈琳喜歡上了洪蕭,肯定有很多人會對洪蕭不滿,甚至有可能會採取一些極端的辦法。
況且,沈琳已經是第二次被殺手襲擊了,每一次都非常的危險,如果沈琳真的和洪蕭在一起了,洪蕭肯定會為了沈琳而承擔一定的風險的。
洪雨妍可以不在意洪蕭身邊有幾個女人,但是,洪蕭的安全,她卻必須關注,洪雨妍不希望洪蕭時時刻刻都要面對未知的危險。
面對洪雨妍的問題,沈琳非常的淡定。
這個現實的問題,她早就已經想好了。
「妍姐,我喜歡洪蕭,想跟他在一起,如果他因為我的身份而有遲疑的話,那我就不做明星好了,我也可以做一個普通人,只要能跟洪蕭在一起就好。」
說這話的時候,沈琳表現的很淡定,似乎不做明星,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一樣。
然而,她的話在洪雨妍的心中,卻翻起了巨浪。
一個世界聞名的明星,早已經習慣了燈紅酒綠的生活,早已經習慣了每天將自己暴露在鎂光燈下。
從一個明星變成普通人,說起來簡單,但坐起來太難了。
身份的轉變,習慣的轉變,視覺的轉變,是很多人都難以接受的。
沈琳為了洪蕭,竟然要義無反顧的放棄明星光環,放棄明星的生活,變成一個普通人,這決心,真的很大啊。
卡!
就在這時,病房的門被打開了,鍾倩倩回來了。
「倩倩姐,阿姨走了?」洪雨妍問道。
「嗯,我媽媽趕時間,就自己先走了。」
洪雨妍看鍾倩倩回來,突然回頭望了沈琳一眼,此時的沈琳,也將注意力放在了鍾倩倩身上。
在鍾倩倩的身上,沈琳感覺到了威脅。
沈琳還不知道鍾倩倩叫什麼,可是單從之前洪蕭摟著她的腰這一點,沈琳就對這個女人沒什麼好印象。
而鍾倩倩同樣如此,眼睛都不眨注視著沈琳。
雖然是沈琳是鍾倩倩的偶像,但事關洪蕭,什麼偶像不偶像的,全都靠邊站。
鍾媽媽之前的一番話,終於讓鍾倩倩明白自己對洪蕭的心意。
她就是喜歡上洪蕭了。
兩女的目光在對方身上不斷的打量著,最後交匯在空氣中,立刻摩擦出激烈的火花。
見狀,洪雨妍苦笑。
「我去給你們兩個買午飯。」
說完,洪雨妍就走了出去。
兩女誰都沒有說話,依舊相互注視著,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也不知道心裡想的是什麼。
最後,還是沈琳率先打破平靜,主動說道:「你好,我是沈琳,洪蕭的女朋友。」
鍾倩倩不甘示弱,同樣說道:「你好,我是鍾倩倩,洪蕭的女朋友。」
這兩個女人,介紹自己的方式都是一模一樣。
如果洪蕭這時候醒來的話,肯定會問:「你們什麼時候成了我的女朋友,怎麼我都不知道呢?」
「你也是洪蕭的女朋友?我怎麼沒有聽說過呢?」沈琳斜著眼看著鍾倩倩,一副我不相信的樣子。
「哼!」鍾倩倩冷哼一聲,說道,「我還沒有聽洪蕭說起你呢,不會是假冒的吧?」
「我是沈琳,我想要做誰的女朋友還用冒充嗎?真是笑話。」
沈琳對自己的自信可不一般。
不過現實也的確如此,沈琳主動要做誰的女朋友,恐怕沒有那個男人能夠拒絕的。
鍾倩倩鄙視的看了沈琳一樣,說道:「怎麼?大明星就了不起?長的漂亮就了不起?我也不比你差,而且我們家洪蕭不喜歡明星。」
鍾倩倩和沈琳針鋒相對,完全忘了,一個小時之前,她還是沈琳的粉絲呢,還讓洪蕭朝沈琳要簽名。
現在,恐怕沈琳主動給鍾倩倩簽名,鍾倩倩都會嗤之以鼻,看都不看一眼。
「你知道什麼?如果洪蕭不喜歡我的話,會為了我連命都不要了?一個男人,只有為了他喜歡的女人才會不要命,他捨命救過你嗎?」沈琳挑釁的看著鍾倩倩。
洪蕭捨命救了沈琳兩次,被沈琳當成對抗鍾倩倩的資本。
「哼,救過你的命很值得驕傲嗎?
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之前不過只是見過洪蕭一次,然後就回去燕京了,這次是你們第二次見面。
不過見面兩次而已,恐怕說過的話都沒有幾句,就敢說自己是洪蕭的女朋友,真不知羞。
而且你們之間的兩次見面,都是洪蕭救了你的命,你還真是一個麻煩
的女人,洪蕭最怕麻煩了,要是跟你在一起,還不得時時刻刻提心吊膽?」
鍾倩倩知道沈琳,而沈琳卻不知道鍾倩倩,這就是鍾倩倩最大的優勢。
果然,聽到鍾倩倩這麼說,沈琳的眼神中閃過一絲不爽。
鍾倩倩知道她和洪蕭之間的事情,肯定是洪蕭告訴鍾倩倩的。
這樣一來,兩人之間的關係還真是值得考慮一下,如果不是很親密,應該不會說到這些事情的。
但是,如果鍾倩倩以為這樣就能夠打敗沈琳,那就太天真了,沈琳哪裡是那麼容易打敗的呢。
越是強有力的對手,越是能夠激起沈琳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