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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章 翻臉就翻臉 文 / 落寶金錢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章

    國外有個網站,叫做城市詞典,英叫做urbandictionary。該詞典一直致力於搜集最新出現的詞彙,將之納入到英語的詞彙庫當中。最近該網站,就收錄了一條最新的詞彙,叫做nozuonodie。

    對於純種老外來說,這條短語簡直是叫人云裡霧裡。別的都好說,這個zuo,是什麼意思?英語中哪有這一條?當然人家城市詞典是會給出解釋的,這條短語來自於漢語的翻譯,因為英語中,並沒有對應的詞彙,可以翻譯「作」這個字,所以只好把原的拼音給直接搬過來——也就是說,這條短語在漢語中,就是所謂的「不作死就不會死」。

    能夠成為最新詞彙,列入詞典,本身就說明了這個詞彙的生命力和表現力。可見不作死就不會死這句話,真的能令很多人都心有慼慼焉,就連老外也認同,身邊有很多現象,使用英語的人們也有類似的心情,可以通過這條短語表現出來,所以才將之收錄在詞典之中。

    這一點,李海就有深刻的體會。這小子,真的是作死啊!你說你好端端的,首飾還在這,想要的話照樣拿錢買貨走人,想交朋友的話,大家拉拉關係,這件事總是自己做得差了,往後賣你個人情也不是說不過去。偏偏以為自己好欺負似的,蹬鼻子上臉還是怎麼著?我堂堂錢神神使,之江基金會總裁,跺一腳整個之江都要抖三抖的,會怕你鬧事?

    他看了看那小帥哥。小帥哥也看看他,本以為自己這麼一鬧騰,店主肯定要如臨大敵,怎麼都要低聲下氣,先把自己請到裡面的貴賓室去,關起門來才好商議,就像李海剛才所說的那樣。他也想好了腹案,一味鬧下去肯定是不可能的,真正撕破臉了他又能把人家怎樣?也無非就是到處散播這家金店的壞話,找媒體曝光啊什麼的,這樣做固然能造成金店的被動,可是對於他自己又有什麼好處?總還是引而不發,爭取到自己的利益,才是正理。

    可是,被李海這麼一看,小帥哥心裡忽然有些不安穩了,怎麼這店主的眼神,一點都不見慌亂和心虛呢?這跟他剛才那麼示弱的表現,不相符啊!——所以說社會上的事情,實在是太複雜,有理走遍天下這種道理,很多時候都會被現實踐踏。李海不過是出於自己的本分,講了講道理,克制了一下自己,結果就被人當做好欺負了。

    既然都已經喊出了自己的訴求,聲勢也造出去了,這位小帥哥自忖家裡還是有點底氣的,在之江也能找到靠山,還怕一個區區的金店店主?哪怕這家店,是自己姑姑點名讚賞的業內名店,也不過如此,相反正因為是名店,要想挽回其名譽損失,就得真金白銀地安撫好自己!想到這裡,小帥哥重新又給自己打氣,挺起不太健壯的胸膛,鼓起勇氣和李海對視。

    李海看了看他,忽然嗤地一聲,笑了起來。這種笑聲,極其令人不爽,正是那種最為不屑一顧的笑聲。一般人這麼笑法,都很可能惹出事來,更何況是現在,那小帥哥已經存心在鬧事了?他剛要作色,卻見李海把手上的首飾盒一關,反手塞到韓美蘭的手裡。這小帥哥頓時臉色一變:「你,你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李海笑了笑,不過這會兒的笑容,就跟剛才的客套不同了,完全是居高臨下,帶著憐憫和不屑的笑容:「我剛才說了,想要的話,你就照舊付款。不過我看,你似乎不太想繼續履行合同了?那也很簡單,我們不賣了,把你的預付款單據和訂貨合同拿來,我退錢給你,該賠多少賠多少。就這麼簡單。」

    在李海關上首飾盒的時候,周圍人都發出了一陣小小的歎息。這是因為這盒子一關,他們就欣賞不到那條價值兩千萬的頂級項鏈了,眼中失去了這麼一道風景,誰都會若有所失。可那小帥哥卻以為,這是群眾在為他吶喊助威呢,對李海表示不滿呢!

    眼看李海居然一下子變得強硬起來,他本來是有些不知所措,可是被圍觀群眾這種態度所「激勵」,這小帥哥便決定繼續鬧下去了。他揮舞著手臂,大叫道:「豈有此理,豈有此理!我真沒見過你這樣的店主,你這算什麼態度,明明是你做錯了事情,你已經違約了,違約懂不懂?就你這樣對待客戶,以後誰還敢相信你,還敢跟你訂貨?信不信我馬上就找媒體曝光你,保管讓你這家店,一夜之間紅遍全國!」

    韓美蘭怒不可遏,所謂主辱臣死,竟然有人這麼欺凌神使大人,她恨不得燒死眼前這個小帥哥,而且是以自己的身體作為燃料,因為這一切麻煩,都是她所引起的!只是她也不敢,在神使大人的面前說什麼,只能是怒目而視,氣得渾身發抖,本來就很大的眼睛,都快瞪裂了!所謂睚眥欲裂,大概就是這麼來的吧?

    李海當然收到了韓美蘭的心意,信徒的心靈,對於神使和神明,從來都是不設防的,否則哪裡有虔誠可言?他趕緊傳過去一道安撫的神念,要是韓美蘭當真搞出什麼極端的事情來,也是他所不願意見到的。

    然後,他才對那小帥哥冷笑道:「看你人模狗樣的,本來還以為你是個優質客戶,沒想到居然是個招搖撞騙的傢伙!看你這德行,本來就不是想要買貨,而是借此來訛詐的吧?行,你要去找媒體曝光,就去找吧,恕不遠送,反正我這邊店還開著,相信你下次來也不會找不到門。」

    「你,你難道不怕?你就這麼做生意的?!」小帥哥直接傻眼了,這節奏不對啊!不是應該他這麼一叫囂,對方就要軟下來了,先想方設法把自己請到裡面的貴賓室去好好安撫嗎?為什麼忽然擺出了不惜魚死網破的架勢!坑爹啊!早知道你這店主是這種混不吝的角色,我何苦跟你多費這口水,在這裡吵鬧!

    這也算是騎虎難下了,找媒體曝光什麼的,也不是辦不到,不過那是需要錢的啊!現在的媒體,跑什麼新聞不要錢?除非是他們自己覺得非常有新聞價值的,才會主動出擊,只是這件事情,怎麼看都未必有多大新聞價值。因為道理很簡單,就像李海所說的那樣,他是這家店的店主,這首飾沒有交付之前,所有權都還是他的,他在這家店裡,愛拿什麼就拿什麼,愛怎麼處置都可以。

    合同法上就是這麼規定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從交付之日開始轉移,在交付之前,哪怕是預付了定金,也不代表你就擁有這件貨物的所有權了。所以韓美蘭一看到那小帥哥出現,第一反應就是賠錢,因為她即便是違反了合同,所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也不過就是雙倍返還定金,也就是把原先收下的定金返還之外,再照數目賠償一份定金,僅此而已。這位小帥哥的要求,本來就是無理訛詐。

    這麼簡單的爭執,哪怕是以現在新聞記者們顛倒黑白避重就輕的春秋筆法,也掀不起什麼大的風浪來,何況要讓人家這麼刻意地報道,那自然是要花更多的錢的,還未必能收到多大的效果。這位小帥哥這麼一想,才發現不對勁了,原來他所以為的握在手裡的把柄,並不像他所想像的那麼威力巨大啊?搞倒也不是不能搞,問題是搞到最後,很大可能是自己花了錢費了心思,卻撈不到什麼好處。何苦來哉?

    正在猶豫的當口,李海已經懶得跟他多囉嗦了,不過就是賠個幾百萬定金的事情,值得他浪費什麼時間?他還要再去給趙詩倩選一件生日禮物呢!想到這裡,李海卻又多問了一句:「那個,我確認一下,先生,這條項鏈你是肯定不會付錢了是吧?」

    這麼一問,反而讓小帥哥下定決心了,開弓沒有回頭箭,絕對不能讓這店主給反過來騎到自己頭上!開玩笑,這店主真是欺人太甚了,明明是他自己做岔了,違約在先,怎麼還這麼淡定的樣子,簡直了,這社會到底怎麼了,商家還有一點廉恥,還有一點商業道德嗎?鬧,一定要鬧!

    他鐵青著臉,拿手指點李海:「你,你給我等著!有種你就把這項鏈給收起來,或者賣給別人,到時候我不讓你賠掉底褲,我就不姓林!你牛逼是吧,你以為我沒辦法收拾你是吧?你等著!」

    李海很是爽快地回答:「我不等著。」那小帥哥不由得一愣,這是什麼話?隨即又是一喜,莫非這店主最終還是慫了?要不然怎麼會這麼說話,按道理不是應該說,好吧我等著,之類的嗎?

    哪裡知道,李海當真翻臉的話,光是說話都能氣死人,誰讓他是法律系的呢?「我不等著,我可沒空等你,知道我多少身家多少事要處理嗎?我一分鐘幾百萬上下,這個真不是嚇唬你的。你叫我等著?行啊,等一分鐘一百萬,先預付一個小時的吧,要不然我可就該幹嘛幹嘛去了。還有這項鏈,你不說話就當你不要了啊,我賣別人去了。」

    「你,你——」小帥哥氣得差點背過氣去,媽蛋見過囂張的,真沒見過這麼囂張的啊!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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