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二章
朱莎扭過頭來,盯著李海看。這不是多麼深情的凝望,也不是仇恨的注視,只不過人喝多了一點以後,眼神肯定不像平時那麼靈活,看人就會變得直愣愣的,所幸朱莎喝的還不是那麼多,還處於酒醉心明,或者叫「別人看我醉但是我沒醉」的狀態中,所以除了直愣愣地看人之外,她還會說話:「你,不是你叫我陪你出來喝酒的嗎?現在有人搭訕我,你不出來負責解決,你還算男人麼?」
李海又是一愣,這理由好強大啊!不愧是大律師,這個思路真的很嚴密喂!當時之所以請朱莎出來喝酒,李海倒不是存了什麼別的念頭,只不過看朱莎的狀態不大對頭,想想朱貴櫻不停的攛掇,又叫人沒法放開,他也想和朱莎好好聊聊,反正說到夾腿綜合症,他和朱莎之間也沒有什麼秘密可言,單獨相對的話,又是在酒吧這種環境下,大可以暢所欲言,說點平時不太好說出口的話題。
可問題是,朱莎把林沐晨也抓過來了!這樣李海就不好說話了,難道當著林沐晨的面,去對朱莎說,朱老師你的夾腿綜合症是病,得治?於是只好嘻嘻哈哈地喝酒,沒想到朱莎這麼快就喝得有點高了,更沒想到的是還招來了狂蜂浪蝶——嗯,雖然這個歌手的賣相不錯,挺斯挺乾淨,可是李海對他沒有任何好感,也不照照鏡子看看你什麼人,就敢來搭訕我們朱老師,不知道這是我們之江大學法律系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嗎?嗯,自己確實知道些關於女神的不可告人的秘密,不過李海反而覺得,有了這些秘密之後,朱莎的形象變得更立體了,更萌了,嗯。
所以李海就直接一指:「不好意思,這裡不歡迎你,你走開。」他就算不打開神力光環,平時也發號施令慣了的,一身的上位者氣質蓋都蓋不住,手這麼一指,那歌手男就不自覺地有點變色,好在酒吧燈光昏暗,除了李海這樣眼神超等的人之外,也不大看得出來。
如果是為了爭別的什麼東西,歌手男現在已經知難而退了,對手的氣場毫無疑問的強大!不過近距離看著醉態可掬的朱莎,他真是難以自持,從沒見過這樣極品的女人,這顯然是個矜持端莊的好女人,就算喝醉了,就算放鬆了,舉止間也不見任何的放浪,真是叫人心癢癢的。身為一名酒吧歌手,他對於酒吧裡女人們的狀態,稱得上是經驗豐富,像這樣的女人,一生都可能沒幾次放縱自己的機會,而一旦遇上了,哪怕只是這yi夜情緣,也足以被當作一個男人一生中最大的幸運!
所以他怎能退縮?就算敵人再強大,在勝負分明之前,也得一戰到底!——當然,不是用打架的方式,至少暫時不行。所以歌手提了提手中的吉他盒,露出他招牌式的很有殺傷力的微笑:「先生,請問你是這位美女的什麼人呢?如果你不是她的先生,或者是男朋友,我想你沒有資格阻止我為她寫一首歌,她是這麼美,這麼獨特的女人,配得上一首專門寫給她的歌。」
有人說,這個地球上有兩個人種,男人和女人。也有人說,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此話極有道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男人和女人就是完全不同的兩個物種,好比專門為自己寫歌這種事,大多數男人都會覺得很扯淡,有就有,沒有就拉倒,頂多是這種態度,歌是神馬,能當飯吃麼?
女人就不同了,聽到有人願意為自己寫歌這樣的話,十個有九個會兩眼發亮兩頰潮紅心情湧動,因為這能滿足她們心中對於自己的玫瑰夢想,哪個女人在心底,不希望自己是最與眾不同,得到最多人疼愛的那個呢?哪怕隨著年紀的增長,世俗的種種現實,讓她們日漸成熟,可是這樣的夢想,只會藏得越來越深,而不是就此拋棄消失。
所以歌手男在酒吧裡用這種招式來和女人搭訕,簡直就是無往而不利,配上他的吉他盒,長髮,乾淨的外表,閃亮的雙眼,瞬間就能讓那些女人放下所有的戒心,用潮紅的臉頰和興奮的眼神,和他繼續交談,然後就是酒吧裡常見的,陌生男女勾兌到一起隨即出去開房的節奏。
朱莎很特別,朱莎很優秀,但是朱莎依然是女人,依然免不了女人常見的心理活動,這會她已經趴在林沐晨的肩膀上,快活地笑個不停了,顯然她一點都不討厭這個男人的搭訕方式,哪怕她還沒想好到底要不要接受。甚至,因為酒精的關係,她都沒有發現,其實自己到現在還保持著矜持的狀態,更多地是出於對李海面子的考慮——她朱莎,身為李海的老師和工作時的同事,在面對男人的搭訕的時候,為什麼要顧忌李海的面子?
李海卻有些著惱了,本來今天是想要和朱莎敞開天窗談一談的,有林沐晨的存在,這個想法看來是不可能實現了,他就有點不爽,好在陪兩個美女一起喝酒,還能看到百年難得一見的朱莎喝醉酒的樣子,也算值回票價。半路殺出這麼一號礙眼的貨色,算怎麼回事?被罵了還不肯走,欠打啊!
實話實說,酒吧裡很多架,就是這麼打起來的,所以千萬不要看著別人桌上有美女,男女數量不對等,你就傻乎乎地湊過去要求拼桌。因為是男人就有領地意識,甭管這片地盤他吃不吃得下,先尿一泡圈起來再說——不好意思說錯了,那是獅子;男人的立場則是,不管這美女我能不能得手,你要想當著我的面泡她,就先做過一場再說。
李海這會兒就有這麼點意思,好在他有個習慣,平時不愛跟人打架,因為從小練武的關係,哪怕沒有神打在身,也被教育了不可輕易動武,搞不好就能打死人!現在就更加謹慎了。好在不打架也不要緊,錢神神使,手段多得是,他手一伸,也不知怎麼就搭上了那個歌手男的肩膀:「這沒你事,一邊玩去吧,聽話,知道沒?」
歌手男只覺得腦子裡的想法為之一變,似乎馬上走開,對自己更有好處。嗯,具體有多少好處呢?大約是能掙到五千塊錢的好處這樣子。
這麼詭異的邏輯,當然是出自李海的手筆,「財迷心竅」的神通在很多情況下,都是相當好用的。可惜,這次有些例外,這歌手男居然真有點藝術家的性子,雖然對於腦中的想法很是不解,不過在李海放開了手之後,他稍稍猶豫了一下,居然還是站著不動,笑道:「先生,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你和這位美女是什麼關係?」
李海眼睛一瞪,這回是真有點惱火了,有這麼不識趣的人麼!他站起身來,這一站不要緊,周圍呼啦一下站起來七八個人,其中還有幾個,都是剃著光頭戴著好粗的金鏈子,一臉橫肉的大漢,脖子裡都是紋身,一看就是混道上的那種。
歌手男笑了,笑得非常之得意:「先生,現在你可以好好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李海也笑了,原來解決問題這麼簡單,他掏出電話,打給音箱,然後就知道了,這一片是哪個混混頭目罩著的。一手拿著電話,李海用手指一點歌手男:「你們這片是小白毛罩著的?要不要讓他給你打電話?」正說著,那些金鏈男其中一個的手機就響了,他一接起來,就立馬點頭哈腰一臉諂媚,足足被罵了三分鐘以後,才一臉尷尬地放下電話,扯了扯身旁歌手男的袖子,小聲在他耳邊說了幾句。
於是世界就清靜了。不僅是歌手男和金鏈壯漢們速度消失,就連酒吧服務生,看待李海這一桌的眼神都有些變化,李海很惡意地想,待會他們會不會把自己買酒的錢都還回來,順便送兩個果盤和一瓶最好的酒?
坐回原位,林沐晨怪怪地看著李海,忽然歎了一口氣:「李海,你還記得你剛開始給伍豪打工的時候,我勸過你什麼嗎?現在,才這麼短的時間,你就真的變成伍豪那種人了,我不知道是該佩服你上位快出頭早,還是該惋惜你越陷越深?」
朱莎卻不看李海,呷了一口威士忌,神色比剛才還矜持端莊了一些,只有嘴角還掛著淡淡的笑容,不曉得在想什麼。
李海無奈,林沐晨打從一開始,就一直在試圖阻止他走黑道的道路,為此不惜苦口婆心威逼利誘。對於這份心意,李海是很感激的,不過他也從來不認為自己是混黑道的。上千億規模的基金會,這能用簡單的黑道來概括麼?
正不知該如何應付林沐晨,朱莎忽然把手中的酒杯一揚,衝著李海道:「行啦,算你厲害,趕走了一個為我寫歌的男人。那,你該怎麼賠我?要不,你也上去給我唱一首歌,我就原諒你了。」
此言一出,最驚訝的倒不是李海,而是林沐晨,她看待朱莎的眼神,簡直不能用驚訝來形容,而是驚駭了!因為這很明顯,一個女人對男人說這樣的話,就只有一個解釋,這個女人是在給男人機會追求她!當然,作為當事人,朱莎是已經有點喝高了,而李海在她心目中,早已佔據了無人能比的位置,她根本就沒意識到這話,這態度,到底有什麼問題。
而李海呢,他也沒意識到。他情人雖然多,正經談戀愛追女孩子的經歷卻不怎麼樣,那幾個情人都是在特殊情況下和他搞到一起的。他壓根就沒發現朱莎這狀態意味著什麼!而且他更加頭痛的是,為朱莎唱歌?自己從小就是五音不全,學了神打和神通之後,也沒有得到這方面的技能點,要怎麼唱歌?這不是趕鴨子上架麼!
正在猶豫著,朱莎帶著詭異的微笑,把一張猶如女神般美艷的臉,湊到他的面前,吐著淡淡的酒氣和香氣,小聲道:「你要是唱得好聽,莎莎姐獎勵你哦!」第五百七十二章完
:還有一章稍後!草稿修改起來挺頭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