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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三十一章 稚嫩的反擊 文 / 落寶金錢

    第三百三十一章

    李海心頭火起,他打開錢眼去看,並沒有看到主審法官和鄭家兄弟之間,有金錢往來的跡象,然而這並不說明問題,身為專業的法律人士,他們有很多辦法進行交易,不會留下任何證據。

    他擔心地看著證人席上的譚蕊,一臉憂色,這個受過巨大傷害的小姑娘,能夠堅強如此嗎?心神一動,李海用錙銖必較的神通,在掌心畫了一道清心咒的符錄,然後衝著譚蕊招了招手,隔空把這道符打了過去。

    譚蕊本來是臉色蒼白,有點搖搖欲墜的樣子,既想要大聲斥責陳江原的無恥,又想要一舉打垮那個壞蛋,那個她不願意想起,甚至不願意提起他的名字的壞蛋。一瞬間,她也以為自己快要支持不住了,陳江原的逼問,現場旁聽席的注視,法官的冷漠,檢察官的大聲抗議,還有被告席上那個壞蛋,一臉令人憤恨的笑容,這一切,全都爭先恐後地衝向她的大腦,她的心靈!

    直到她看見李海的眼神,看到他的擔憂和期待,看到他向自己揮手,譚蕊也不知從哪裡,生出一股力量來。她定了定神,大腦也忽然變得清醒起來,先是朝著法官很有禮貌地點了點頭,表示自己願意回答問題。

    場面頓時恢復了平靜,大家都看著譚蕊,想知道她會怎麼說。

    「小學生所謂的男女朋友,不是你們大人所想的那樣——」譚蕊的話剛說了個開頭,陳江原就打斷了她:「你不用說太多,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就可以了。」

    這是一種常用的手段,事實上在法律上來說,並沒有這種說法,證人可以用他認為適當的方式,闡述證言,法庭自然會選擇其中可以採信並且符合法律規定的部分。但是這種手段,在庭審中非常有效,尤其是打亂證人的思路,使其落入律師的陷阱之中,其作用巨大。

    如果譚蕊還只是普通的小女孩,在陳江原這麼老到的攻勢之下,多半會因為氣憤和慌亂,而自亂陣腳。只可惜,現在的譚蕊,冷靜異常!她很是不屑地看著陳江原,道:「辯護人,你自己也說了,這個問題是因為小孩子的思維和大人不一樣而問的,那為什麼我就不能說說,從我的角度來看,我們小孩子的想法是怎樣的?你到底是想知道事實的全部,還是只想知道對你有用的部分?我看你的邏輯是白學了吧,這麼快就自打嘴巴了。」

    「好!」旁聽席上一個人大聲叫好,旁邊的人雖然沒有跟著叫,卻有人在鼓掌,顯然譚蕊的說法,正中他們的下懷,對於陳江原的咄咄逼人,他們早就不滿了。

    陳江原也愣了一下,心說現在的小孩子還真是叛逆得不輕啊!他有些猶豫,如果和譚蕊在這個問題上糾纏,很容易被帶偏了方向,不利於庭審的發展趨勢;可是不反駁,又失了氣勢,再想控制譚蕊這個證人,就不那麼容易了。

    這時候,還是法官救了他,法官咳嗽一聲,威嚴地道:「證人,請如實回答問題,不要試圖攻擊辯護人。」

    哄!旁聽席上又是一陣喧嘩,更多的人表示不滿了,也難怪,對於沒有預設立場的人來說,一個是清秀得好像白蓮花一樣的初中女聲,另一個是禿頂的中年猥瑣男,還有被告席上大腹便便的鄭峰輝,觀眾的感情會傾向哪邊,這還用說嗎?法官這樣袒護辯護人,不惹來噓聲才怪。

    法官也沒料到,自己的話會招來噓聲,他立即命令法警維持秩序,旁聽席馬上安靜下來,畢竟誰也不想被法警拎出去,甚至關上一晚。

    陳江原得意洋洋地看著譚蕊,在這樣接二連三的打擊之下,這個牙尖嘴利的小女孩,還能如何掙扎?

    卻見譚蕊微微一笑,又衝著法官點了點頭,居然沒有絲毫受辱以後的憤怒情緒,而是繼續侃侃而談:「好吧,那我就說了,當時有幾個男同學說他們喜歡我,給我寫情書什麼的,還約我出去玩,我也出去過幾次,還和其中一個親過嘴,那是小學六年級的事。」

    有時候,重要的不是事實本身,而是說話的態度。譚蕊說這話的時候,就是一副理所當然的語氣,讓大家都過了好一會才反應過來,這似乎不是什麼好事吧,小學六年級就談戀愛,還親嘴!

    李海也皺了眉頭,他知道,這就是現實,現在的孩子也不知道是發育快,還是接受的信息太多,在這方面開竅的越來越早,平時在公交車上也都能看到,小男孩小女孩在一起,都是些小學生,初中生。其實仔細想想,過去未必就沒有這樣的事情,只是社會信息傳播速度沒那麼快,而且那時候風氣也沒現在開放,做這些事的孩子都是偷偷摸摸的。

    問題在於,大人的思維總是相對保守的,哪怕一個人小時候很早就青春萌動,作出很多事情,長大了也會變得保守,對於自己的過去不以為然,同時對類似的行為,持否定態度。姑且不論這樣的心理是對是錯,至少現在對於譚蕊來說,很不利!

    果然,陳江原聽了,如獲至寶,馬上開始追擊:「也就是說,那時你已經懂得男女之事了?那麼當一個成年男人要和你單獨在一起的時候,你難道不知道可能發生什麼?」到這裡,陳江原的目的已經很明顯了,就是要把譚蕊和鄭峰輝之間的事情,變成是自願,而不是強迫。雖然這樣,還是不能否認當時譚蕊未滿十四歲的事實,可畢竟情節輕微了很多。

    李海對於本案的目標,是要判處鄭峰輝死刑的。而這並不容易,因為鄭峰輝的案件,是有諸多案件組成,要想判處他死刑,有兩個充分條件,滿足其一即有可能,兩者都滿足,那鄭峰輝就必死無疑!這兩個條件,第一個是所有罪行全部成立,證明鄭峰輝一貫利用自己的教育局官員身份,和校長老師們勾結,來侵犯未成年的女學生,這叫做情節極度惡劣;第二個,就是其中的單獨一樁罪行,達到可以判處死刑的地步。

    這一點,則是由於量刑時,所謂「數罪並罰」的原則,如果沒有任何一項罪名達到死刑的程度,那麼一般是不能判處死刑的。當然,這僅限於從數罪並罰的量刑角度來說,如果情節極度惡劣,則可以判處死刑,這就是第一個條件的必要性。

    相對的,被告的辯護人也就需要從這兩個條件入手,加以破壞。而對於譚蕊,陳江原的第一個目標,就是把強迫變成是自願,至少部分自願,那麼罪行就得到了相當程度的減輕。

    孰料,譚蕊忽然反擊了:「辯護人,你的意思是,一個懂得男女之事的女孩子,當她和任何男人在一起的時候,就要做好發生關係的準備?那你當初和你丈母娘在一塊的時候,有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陳江原猝不及防,居然被問住了,旁聽席上一陣大笑,又有人開始鼓掌,這次連法警都不注意彈壓了,實在譚蕊的反擊夠犀利!一下子,就指出了陳江原問題中的邏輯錯誤,是啊,懂得男女之事,就要在任何時候都存著這條心嗎?

    趁著他張口結舌的功夫,譚蕊趕緊追擊:「辯護人,我是小,不懂事,可至少我知道廉恥之心,跟自己不同輩的人在一起,那是不對的。」此言一出又是多人點頭,別看譚蕊說得簡單,邏輯上卻很嚴密,她和鄭峰輝之間,根本就沒有正常發展的可能,其身份的差距,正如陳江原和他的丈母娘之間那麼遙遠,怎麼可能說,她在和鄭峰輝見面的時候,就意識到會有男女關係?這樣的推進,也顯得剛才譚蕊對於陳江原本身的詰問,少了很多人身攻擊的色彩,法官就算是要她注意言辭,不要攻擊辯護人,這下也沒有理由了。

    李海連連點頭,笑逐顏開,心說譚蕊這女孩子別看年紀小,這腦子還真是好用,嘴皮子也利索啊,將來沒準還真是個做律師的材料。他又衝著譚蕊豎起大拇指,譚蕊當然看到了,事實上自打說了這番話,她就偷偷踅摸李海的反應,看到李海再度豎起大拇指,譚蕊興奮得臉都紅了。

    陳江原當然知道她又在看李海,也許還從李海的手勢中得到了指點。如果是平時,他當然會向法官抗議,要求證人專心回答問題,甚至要求法警把不遵守旁聽規則的李海給驅逐出去。

    但是,那只能是對尋常人,對上李海,陳江原有幾個膽子敢這麼做?說到底,這不過是個官司,拿人錢財替人辦事而已,如果為此而和李海結下了個人恩怨,陳江原可就虧大了!別人不知道,他還能不知道李海的恐怖之處嗎?今天把李海驅逐出法庭,搞不好自己都看不到明天之江的日出了吧!

    所以他只能是裝作沒看見,期待著法官主動發現問題,然後來維持法庭秩序了。只可惜,法官也不傻,這個案子背後的貓膩,他也清楚得很,雖然接受了鄭禮輝的委託,不過他也不敢公然亂來,只能是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給予被告一定的照顧而已。要他正面挑釁掌控之江基金會的新銳大佬李海,他也沒這膽子,更不覺得有這必要。

    於是,在李海無形的威懾力之下,陳江原只能是選擇暫時轉進:「證人,你說得很有邏輯xing」——不說你有道理,說你有邏輯xing,這也是辯論的技巧之一——「那麼請問你,當你從被告的車上下來的時候,你並沒有馬上報警,這是什麼原因?」第三百三十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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