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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六十一章 節操盡碎 文 / 落寶金錢

    下午的庭審,雙方進入了辯論階段。一上來,丁麗利用她知道了原告方代理詞的優勢,針鋒相對有備而來,設下了若干陷阱。可朱莎也不是好惹的,從容化解綿裡藏針,一場辯論打得火星四濺,旁聽席上的記者們大呼過癮。

    問題的焦點,就是這個報道的真實性問題。關於這一點,李海他們事先開會討論的時候,一直都比較擔心,因為如果南國旭日僅僅是捕風捉影的報道的話,那麼接到律師函的時候就應該要尋求和解了,真的打官司輸掉,對他們沒什麼好處,畢竟也是披著官皮的媒體,出了這種問題,有人是要負起領導責任的。

    當初發了律師函,南國旭日擺出了死扛到第的態度,李海就一直擔心,他們手上是不是有什麼有力的證據,證明姚詩兒和藍映真之間打得拉拉關係——本來他在得到姚詩兒和邰亞菲的保證以後,已經不擔心了,可後來鬼使神差,知道了這篇報道居然是事實,這心裡可就安生不下來了。儘管這個拉拉關係,讓他得到了身為男人所能追求的極致享受之一,但再爽也不能當飯吃,對吧?

    名譽權的官司,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就比較難打,對於娛樂圈名人,就更加如此,因為娛樂圈人士的人身私隱,很大程度上已經被用來賣錢了,法律無法提供與普通老百姓相等的保護。假如是普通老百姓,倆人搞了拉拉,被媒體爆出來,那麼也是可以告的,因為這是個人的私隱,媒體無權拿來公開和消費;但是對於姚詩兒和藍映真這樣的名人來說,即便是真的,也絕對不能承認。

    隨著辯論的深入,李海一直沒怎麼發言,可心卻懸著,到底是心虛啊!由於他之前擬定的策略,就是要借助這個案子的審理,洗清大眾對於倆明星拉拉關係的認知,所以這個真實性的問題,要揪著死打,哪怕最終無法追究雜誌社報道的責任,有了法庭的審理結論,就可以拿來大肆宣傳了。

    從這個意義上說,其實打官司真的不是最好的選擇,最好的應該是和南國旭日雜誌社串通好,假打這場官司,己方甚至可以私下出錢,在別處和南國旭日達成合作,以換取他們在法庭上的配合,洗清報道帶來的負面影響。無奈,對方對於自己的律師函視而不見,鐵了心要對抗到底。

    李海一邊想著,一邊用眼角瞥了一眼坐在原告位置上的姚詩兒和藍映真。今天因為要避嫌的關係,姚詩兒和藍映真沒有坐在一起,中間夾了個代表華美公司參加訴訟的邰亞菲,穿得也都很女性化,這都是為了從視覺上避免拉拉的心理暗示。但,讓李海很不爽的是,自己在這提心吊膽的,姚詩兒怎麼就一點都不擔心呢?居然還有閒心去玩手指甲!

    正想著,朱莎已經一步步把陣線推到了關鍵處,一個勁地追問,被告方到底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他們的報道屬實。丁麗則是左支右絀,等到實在退無可退了,她忽然臉色一板,站起來向法官大聲道:「尊敬的法官,應原告方的請求,我方現在要提交一些沒有記錄在證據目錄上的證據,請求尊敬的法官給予批准。」

    朱莎心裡一沉,這恐怕是對方早就準備好的殺手鑭!她到底是身經百戰,馬上作出反應:「尊敬的法官,我方要求法官先行檢視這些證據,視乎其是否涉及到不應當公開審理的法律規定,然後決定是否在庭上展示。」她想到的是,假如是某些勁爆的照片,那麼就算是能夠抵賴賴掉,可是被這麼多記者拍了去的話,刊登出去影響巨大,那就無可挽回了。

    丁麗卻哪裡肯?處心積慮,為的就是這一刻,她當即大聲反駁:「尊敬的法官,我認為原告律師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這些證據都是和本案的事實密切相關,並且娛樂圈人士的私隱其受保護程度,不應該與普羅大眾相提並論,我認為這樣的照片應該可以在庭上展示。」說完,朝著旁聽席上瞄了一眼,庭上當即就有人鼓噪起來:「對對,都已經公開審理了,有什麼證據不能對人展示?」

    擾亂法庭秩序,這個法警當然是要管的,不過記者們都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角色,就算一開始說話的人別有用心,大家也都紛紛表示贊同,都想看看南國旭日到底有什麼猛料要爆出來。娛樂記者麼,誰還怕事啊,有料就行!所有人都鬧騰起來了,法警也撓頭,法不責眾啊,總不能把這麼多人統統趕出去吧?

    朱莎當然是堅決不同意。這個時候就看出事先做好法官工作的重要性了,法官稍一猶豫,讓書記員把丁麗手裡的證據呈上來,看了看,然後目光投向原告席上坐著的兩個明星,眼中露出某種猥瑣的神色。李海一看就知道不好,這肯定是相當勁爆的猛料!而且是能夠讓男人為之浮想聯翩的那種,都是男人麼,尤其李海還是大學生,同學們平時議論某些女明星,或者什麼宅男女神的時候,大家臉上都是這種神色,眼熟!

    書記員是個小姑娘,拿著那一疊照片,送到原告方這邊來,這是質證的程序,沒有經過質證的證據,不能為法庭所認可的。丁麗這可就不幹了,跳起來衝著法官大聲道:「尊敬的法官,請先裁定法庭是否接受這些照片作為我方的證據,然後才可以進入質證程序。」

    法官這下為難了,能被選為這個案子的法官,當然是有頭腦的,那些照片只要能被認定,成為法庭認可的證據,那麼原告方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報道出來——原本是不可以的,因為有傷風化,而南國旭日有官方背景,並不是無節操可言的三流小週刊。但如果以澄清事實,報道庭審經過的名義,稍微在關鍵部位打上些馬賽克,就可以在雜誌上登載出來了。

    媒體之間的戰鬥,原本就不單純以庭審的勝負論輸贏,輸了官司贏了現實的例子,比比皆是,就好比某個著名的抄襲作家,人家官司也輸了,錢也賠了,可最終成名賺錢的還是他,反而被抄襲的正牌作者,卻一直都默默無聞。

    有心偏向原告吧,可被告這個要求又很難否決。正在為難,李海站起來了,道:「尊敬的法官,我建議暫時休庭,討論這些證據是否適合繼續公開審理,如果原告方堅持要在公開審理的過程中,提交某些不適合公開的證據或者材料,那麼就請法庭取消公開審理,將旁聽席全部請出法庭。」

    這下子一石激起千層浪,記者們全都不幹了,憑什麼有猛料不讓我們報道啊!怎奈法官不從,他早就被王家三番五次打招呼,也受了提點,這個最年輕的實習律師,才是最狠最不能得罪的角色,具體什麼原因不知道,不過能讓羊城王家如此忌憚的人,他一個法官惹得起嗎?再者說了,庭審時決定是否公開審理,這本來就是法官可以自由裁量的事。

    當下拍案,讓在場所有人全都退出去,記者們一片嘩然,可也沒轍,被法警們一擁而上,全都攆了出去。這下世界清靜了,法官無視了原告方憤怒的眼神,先是宣佈接受這些證據,然後請原告方質證。有關證據的程序,大致就是先要被法庭認可,然後質證,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核,最終決定能不能成為本案的證據,證明法律事實。

    照片送到原告這邊,書記員小姑娘轉身就跑,朱莎接過來一看,臉色也是發僵,猶豫著是否要交給李海。李海可不管那麼多,有什麼呀,這兩個女人對別人或許是神秘的大明星,對他來說就是兩個親密關係的女人而已。當即伸頭過去一看,果然,是偷拍出來的一連串照片,姚詩兒和藍映真兩個在游泳池邊相互擦防曬乳,並且還有相互親吻撫摸的鏡頭,可謂相當之火爆。

    朱莎皺著眉頭,趙詩倩看姚詩兒和藍映真的眼神也有點不對了,姚詩兒則是求助性地看李海,藍映真戴著墨鏡,紋絲不動,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李海側著頭,一個個看過去,忽然笑了起來:「幹嘛,都怎麼了?這有什麼大不了的,能證明什麼?朱老師,你要是不好意思說,我來,我是男人麼,這種事情我上最好。」

    朱莎一聽就知道他想要說什麼,還沒等她想好要不要阻攔,李海已經站起來,從她手裡拿走了那些照片,朝著被告那邊揮舞著:「被告律師,我真不知道,你用這些照片想要證明什麼!」

    丁麗冷笑:「原告律師,請問這些照片還不足以證明我方報道的真實性嗎?我看你的樣子,鼻血都快流下來了吧,如果只是好朋友的關係,會有這樣的親密動作嗎,會頻繁觸摸那些敏感部位嗎?」

    李海大笑:「丁律師,看我的臉,紅了嗎?沒有吧,我的臉都不紅,哪會流鼻血!再說了,為什麼好朋友就不能有這些動作,我看丁律師是年紀太大了,忘記了自己的青春期,年輕女孩子在一起的時候,比較彼此的發育程度,作出什麼動作都不稀奇,這算什麼?這有什麼?我們大學裡就有句話,閨閣房之樂,有甚於畫眉者;女寢之樂,有甚於閨閣者。女生在一起,尺度比男女都還要大呢!」

    噗!庭上一片吃吃的笑聲,朱莎扭過頭去,肩膀不停地聳動,書記員小姑娘憋得滿臉通紅,姚詩兒和藍映真則是笑成一團,趙詩倩惱羞成怒地踩了李海一腳,她現在可還住在女寢室裡面呢,李海這是拿她說事啊,不踩不足以平民憤。

    至於丁麗,已經被李海這麼無節操無下限的發言震得五臟破碎三觀盡毀了,這年頭的男大學生這麼生猛,對女寢室都如此瞭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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