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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六章 匪夷所思 文 / 落寶金錢

    林沐晨一群人穿的都是便衣,不過李海認出了林沐晨,再多看幾眼,就能確定,這幾個多半都是換了便衣的警員。警員換便衣,那就是要查案,或者是抓捕嫌疑人,而西格馬會所自從出了王警官當眾撲倒蕭老闆的事情之後,已經成為警方重點警戒區域,要查案的話他多半能得到點風聲。

    是抓人嗎?李海走上前去,衝著林沐晨招招手,林沐晨眼睛一亮,和身邊的警員嘀咕兩句,就跑過來,倆人走到一邊,她低聲道:「你怎麼在這?」

    李海笑著擺擺手:「橙子姐,你有空問我嗎?行了,你們要來辦什麼事,我看看能不能幫忙吧,這裡的老闆我熟。別怪我多事啊,你們要是在這裡搞出事情來,不好收拾的話,對警方也很不利,你懂的。」

    林沐晨橫了他一眼,很想說「我不懂」,可是西格馬會所上回出的狀況,實在是太駭人聽聞了,裝聾作啞都不行啊!他們在前台墨跡這麼半天,其實也是有所忌憚。只好悶聲道:「是來抓個嫌犯,就是你來報的那個案子,我們查到有個學校教導主任,涉案多起情節惡劣,不過為了控制影響,需要秘密抓捕,一直跟到這裡,你能不能讓我們進去抓出來?我保證不驚動別的客人,我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

    李海悚然而驚!如果是他報的那個案子的話,那可是涉及到未成年女孩子的案件,如果有一個學校的教導主任在其中涉案多起,還情節惡劣,這是什麼概念?!這裡面的細節,稍微一想就讓人發指啊!他立馬就下了決心,手一伸:「名字,照片,我來想辦法。」

    「龐高義,這是照片。」林沐晨拿出手機,在李海面前晃了晃,李海眼睛睜大,這,這還真是有緣啊!原來剛剛那個龐主任,就是這位龐高義,主任確實是主任,不過不是什麼局行委辦的主任,而是學校的教導主任。如果是他的話,那還真不意外,那傢伙一看就是一臉的色相。

    他當機立斷,讓林沐晨帶上兩個便衣跟他走,這裡前台的人敢攔警員,可不敢攔他。不一會到了豪華包廂,他從服務員嘴裡問出了蕭老闆和龐主任所在的包廂,示意林沐晨先不要動作,自己敲門,一邊道:「蕭老闆,蕭老闆在裡面嗎?」

    裡面隱約的聲音頓時停歇,隨即那龐主任很是不耐煩地叫起來:「不在!別叫了,趕緊滾!」

    你說不在就不在嗎?李海胸有成竹,推門進去,林沐晨隨即跟進,倆人同時目瞪口呆,只見龐主任正把蕭薔按在餐桌上,倆人衣服都有點凌亂,一看就知道在搞什麼名堂。

    李海倒還好,林沐晨簡直是掩面不能直視了,這老闆娘蕭薔也不知道是什麼路數,怎麼是個男人看到她,都會失控強上?她還好是個女人,同來的兩個便衣警員在門口望見,彼此對視一眼,立馬退回門外,反手把門帶上,直接把自己定位在望風把門的位置上——開玩笑,王警官前車之鑒,連大佬唐威都護不住他,他們哪還敢沾上這蕭老闆?

    抓人很好辦,不管龐主任多囂張,林沐晨一個人制他足矣;蕭老闆也好說話,李海略加引導,她就很大方地表示暫時不宣揚出去,是否起訴龐主任要考慮一下,這也是涉及到女性案件的常有情形,不足為奇。不過蕭老闆提出,要警方不能明著帶走龐主任,這讓林沐晨有點為難。

    倒不是蕭薔怕了龐主任,一個區區教導主任,身後就算有人撐腰,她也不會怕到哪裡去,這會所可是基金會在罩著的。問題是,她這裡是高檔消費場所,來的人多少會有點見不得光的事情,比方李海就在這裡私會王韻。如果被客戶看到,警方公然在這裡抓人走了,那這地方的口碑就要大大下降了。

    好說歹說,有李海的面子,林沐晨答應從後門帶人走,可是龐主任不幹了,他也不是傻子,有點縫就要鑽的,眼看對方有忌憚,他就作勢要嚷嚷。李海眼疾手快,一巴掌拍下去,龐主任頓時暈了過去,然後他親自扛著龐主任,從後門溜出去,往警車上一丟,林沐晨大功告成,揮手再見。

    不過這一刻,李海並沒有想到,他和這位龐主任的關係,即將向著難以預計的方向發展下去。

    好容易離開了西格馬會所,避免了被蕭薔糾纏,李海跳上車就走,一面糾結著,這地方以後也不好常來了,怎麼搞得跟高級娛樂場所一樣!那自己以後要和王韻再會面,該找哪裡?是不是讓王韻在可靠的地方買個房子?

    還有,自己的火氣未消,又被蕭薔撩撥了一下,這個晚上要怎麼過啊!這個問題,聽上去有點下等,但真的是一個很要命的問題啊!

    ——最終,李海還是回家睡覺了,不過睡覺之前,留下了多達三百遍的「存天理滅人欲」字跡。而趙詩容的那些信,他居然有點怯於拆開,暫時選擇性地遺忘了。

    第二天上午只有一節課,李海上完了就要走人,不過沒出大教室就被輔導員叫住了。「難道又是院辦來找我翹課的麻煩?」李海一邊跟著輔導員走,一邊摸摸自己的錢包,好像現金只帶了兩千多,不曉得夠不夠用?

    誰知到了院辦,見到院長助理,李海卻得到了一個令他非常驚愕的信息:「取消林綺的偵查,轉為學校處分?」

    如果是別的學校或者院系,搞出這種事情來,那就罷了,堂堂的法律系,院長老師個個都是法學博士,碩士都只能當助教,執業律師更是佔了十之七八之多,居然會有這種決定出台,還有臉來找學生要求配合?!李海簡直不敢置信!

    「林綺帶人強迫岳藍出校賣淫,涉嫌強迫賣淫罪,依法要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加重處罰,還要看後續偵查的結果。胡老師,你們這個決定是不是有點異想天開了?」李海毫不客氣地問道。

    胡老師,就是那位院長助理,是個三十多歲四十不到的胖子,五短身材到處都圓,為人更是圓滑,聽了李海這近乎於指著鼻子痛罵的指責,居然也不生氣,笑瞇瞇地道:「李海同學,法律規定我們也都是知道的,但是這個事情如果直接交到警方手裡,對校方的名譽損害太大,而且除了林綺同學以外,還有兩位體育系的男同學也牽涉在內,這就跨院繫了,校方的壓力也很大。我知道你在天平所上班,律師當得有聲有色,接了不少大案子,能不能想想辦法?你放心,我們不是要包庇,只不過做個姿態,先弄回來,校方內部處理以後,警方再抓人什麼的,我們就不管了。」

    李海對於這種說辭嗤之以鼻,你當我三歲孩子嗎?如果要消除影響的話,那就要捂蓋子,勢必要讓林綺脫離警方的管轄,要是人跑了怎麼辦?他連連搖頭:「不可能,校方要是有想法,直接去找警方交涉吧,我沒辦法,有辦法也沒辦法。」

    胡老師圓臉有點發僵,這學生忒以狂妄了,什麼叫有辦法也沒辦法?他笑容轉冷:「李海同學,你畢竟還是在校學生,難道對母校就沒有感情嗎?你別忘了,到了大四你要考司法考試的話,還是需要校方給你開證明的。」

    威脅我?你居然威脅我?!最近一直順風順水,走南闖北大殺四方的李海,驟聽這話頗有點不能適應,自己居然在這小河溝裡被人威脅了?!

    可稍微定下心來一想,這還真是個很現實的威脅,自己當然可以不當一回事,可那就要再多等一年,出了學校才能參加司法考試,對於他來說,就有點蛋疼了。這還不止,要真是和校方鬧僵了,他說不定連畢業證書都被人扣住,那就更加糟糕,連司法考試都不能參加,得去找司法局跑關係。

    權衡一下,李海決定先探探這邊的底:「胡老師,我對母校當然是有感情的,但是一,這個事情的壓力,為什麼壓在我身上?要是這麼針對我,我不服氣,我也不是任憑人搓圓捏扁的,基金會是什麼角色,有心人不妨出去打聽打聽;二,退一萬步說,我幫校方辦成了,我有什麼好處?別說不針對我就是我的好處,要這麼玩的話,信不信我豁出去不念這個書了,把你們所有有關老師的底都給掀開?」

    胡老師臉色更加發僵,尼瑪有這麼牛氣的學生嗎?也不怪胡老師,他是坐班的,一門心思還放在巴結院長校長,以及大搞基建從中撈錢上面,不在外面當律師,根本不瞭解自己治下個一個大三學生李海,到底在社會上是什麼樣的狠角色。受命於人來給李海施加壓力,他本來以為稍稍敲打一下,李海就該俯首聽命,老實說他都沒指望李海什麼,就希望他撤銷證詞,就能幫林綺脫罪了。

    但是,胡老師畢竟是當老師的,不是出來混的。老師在遇到這類激烈衝突的時候,有一個本能的反應,就是先往回縮,看清楚情況。胡老師雖然算是老師中間比較四海的角色,但是根子還是老師,見李海說得這麼牛這麼狠,他心裡也犯嘀咕,這個學生聽說很能打,還和朱莎老師關係很好,似乎也不是那麼好拿捏的?

    他也決定再試探一下:「報案是你報的,證詞是你做的,想給林綺銷案的話,不找你找誰?那你要什麼好處,不妨說出來,我們研究研究。」

    研究研究?難道這還真是院方,甚至是校方作出的撈人決定?李海只覺得匪夷所思,區區一個林綺,怎麼會牽動到校方的敏感神經?第三百二十六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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