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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前傳——轉世前夕 文 / 樂逸

    首都北京。〔〕

    在這個喧囂的政治經濟中心,熙熙攘攘的人群,林立的高樓大廈,詮釋著現代大城市的繁華,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一片天地,北大,這個千萬學子夢寐以求的學府。

    每天早上,都會有一個格格不入的身影出現在校園裡,他不是這個的學生,而是一名普通的校工——圖書館管理員。

    他的名字叫凌曉天。

    他是個孤兒,從小在孤兒院長大,據說院長發現他的時候,襁褓中的他才剛剛出生,絕對不超過一個月。

    為什他會成為一個孤兒,這是二十幾年來他日思夜想的問題,可惜狠心的父母並沒有給他留下任何能夠證明身份的東西,他也就成了一個徹徹底底的孤兒。

    在一群同命相連的小夥伴中,無疑他是最受院長寵愛的一個,也許是因為這麼多的孩子之中,他是唯一一個被院長親手撿回來的吧!

    院長姓凌,就給他取了凌曉天這個名字,寓意是長大之後擁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就算是小小的一片天空也可以,所以叫曉天。

    懂事之後,凌曉天更喜歡管院長叫爺爺,在孤兒院裡,只有他一個人有這樣的權利。

    在凌曉天的心裡,爺爺不光是給了他一個名字,更重要的是給了他新的生命,要知道他被撿回來的時候,正是數九寒天,要不是爺爺不顧一切把幾乎已經凍僵了的揣進懷裡,二十幾年前他就已經死了。

    凌曉天現在的這份工作,也是爺爺托一位老友安排的,他的這位老友正是北大的校長。

    凌曉天很喜歡這份工作,雖然薪水並不客觀,但他依然很滿足,能夠跟最優秀院校的學子們在一起,他覺得很有面子!最重要的是工作之餘,他有看不完的書,在書籍的海洋中,他慢慢的找到了遺失的自己。

    這裡的藏書高達600萬冊,是亞洲藏書第一高校。

    六年來,凌曉天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看了多少卷書,就連涉及了多少種類他也記不清楚了,只知道看了很多很多。

    最感興趣的無疑是歷史一類的書籍,凌曉天來這裡工作之後,看的第一部書就是《二十五史》。

    在圖書館中熏陶了六年,讓凌曉天的身上充滿了書卷之氣,這就是為什麼他和那些大學生格格不入的地方。

    在書的海洋裡遨遊,凌曉天覺得自己活的很有意義。

    直到有一天,一個漂亮的女孩子闖入了,雖然算不上是絕色,但是那股清秀之氣是那麼的引人注意,特別是在看書時候的那種恬靜,意到酣處不自覺出現的那一絲微笑,讓人如沐春風!

    女孩兒還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李晴雨,這是凌曉天從她的閱覽證上得知的李晴雨的身邊總會有一些仰慕者跟著,他們不是在看書,看書只是他們的一個借口,一個接近美女的機會。

    凌曉天從來沒有刻意的去接近李晴雨,也許是書看的太多了吧,他覺得美妙的愛情總是在不知不覺中慢慢發芽、長大。開出美麗的花朵,然後結出甜美的果實。

    就這樣,凌曉天默默的注視著李晴雨,一晃就是三年。

    第四年,李晴雨並沒有像自己的同學們那樣,著急著畢業,沒有時間來圖書館看書,她依然保持著每天都來的習慣。

    整理書籍的凌曉天在一本世界名著上看見了一句話,應該是一句批注,娟秀的字體寫著——寧可沒有麵包,也要愛情!

    那本書的名字是——《簡愛》。

    雖然凌曉天只是默默的注視著李晴雨,但不代表他不關心,這本《簡愛》正是這段日子以來她一直看的書,而這條批注,也應該是她寫下來的。

    這是不被允許的事情。

    也許是上天給予凌曉天的一次機會吧,他很幸運的抓住了。

    過去「找麻煩」的凌曉天並沒有冷冰冰的訓斥李晴雨,而是婉轉的告訴她這是不應該的事情。

    李晴雨馬上認錯,說是自己看完之後的感慨,沒有經過大腦就寫在書頁上了。

    有了第一次的接觸,兩人再見面的時候就會相互一笑,到後來的打招呼。

    李晴雨發現凌曉天的言談舉止和自己的同學有很大的區別,又是那麼的博學,慢慢的,兩人之間的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速度越來越快!

    沒有花前月下,也沒有浪漫的燭光晚餐,但是兩人的心卻因為文學這門偉大的藝術,連在了一起。

    凌曉天覺得自己的是幸福的,也是幸運的,能得到李晴雨的青睞,就是讓他死也只是值得的!

    好景不長,距離李晴雨畢業還有三個月的一天,凌曉天從她的神態中看出了不安,更是從她的眼睛裡讀出了煩躁,窗外下著大雨。

    李晴雨從來沒有這樣過,也許她也曾像一名普通的大學生那樣,為自己畢業之後的前途堪憂,但是只要到了圖書館,她永遠都是那麼的恬靜,這是她與眾不同的地方。

    凌曉天有一種山雨欲來的感覺,這種感覺讓他覺得呼吸困難。

    「曉天,忘了我吧……」李晴雨的眼睛不敢直視凌曉天,有些自嘲的說:「其實我沒有必要跟你說這些的,我們從未牽手,又何來分手之說呢,只是……我覺的我要是什麼都不說的話,好像對你不公平……」

    李晴雨說的是實話,凌曉天和她感情是在圖書館裡萌發的,他們確實從未牽手。

    「為什麼?」凌曉天艱難的說出了這三個字。

    李晴雨眼神複雜的看了凌曉天一眼,然後看著高大明亮的窗戶,說:「你還記得咱們是怎麼認識的吧,我在書頁上寫了一句『寧可沒有麵包,也要愛情』的話,這一直都是我內心真實的想法!可是,我錯了,我發現我錯的很厲害,本來我以為自己能夠經受物質的誘惑,但是當那人一次次用錢砸在我身上的時候,我發現我也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我也經不起誘惑!」

    「只有這個原因?」凌曉天說話的時候,聲音已經顫抖了,他不相信李晴雨也是這麼世俗的一個女孩子!

    李晴雨點點頭,伸出右手,手腕上帶著一個精緻的女式手錶,似無奈似自嘲的說:「小小的一塊表,就要十幾萬,呵呵,要是堅持自己的愛情麵包理論,我想這輩子我都沒有機會擁有它,更何況這只是九牛一毛,所以……」

    「我明白了……」

    ……

    一個很慇勤的小青年撐著一把雨傘,打開車子副駕駛門,抱怨道:「小雨,和那個窮鬼有什麼好說的,你們不是什麼關係都沒有嗎,浪費時間!」

    李晴雨沒有說什麼,默默地坐上車。

    凌曉天站在窗口,那個小青年一看就是富家子弟,滿身的名牌,他有資本說凌曉天的是個窮鬼,不說其他的,光那輛最新款的法拉利跑車就要四百萬rmb以上,凌曉天有什麼,六年來省吃儉用剩下來的家當,還不夠人家個一個車輪子錢。

    「也許有錢人才是你最好的歸宿吧!」凌曉天想要用這句話安慰自己,但是他做不到。

    圖書館樓頂,凌曉天的衣服早就被大雨淋透。

    伸出右手,高高的指向昏暗的天空,凌曉天仰天叫喊道:「為什麼對我這麼不公平,為什麼我就是一個什麼都不曾擁有的人,難道是老天的故意安排嗎?我告訴你,我鄙視你,你讓我活下來卻要我承受這麼多的痛苦,有能耐你就拿走我的命,否則的話我就再也不做一個老實人了,我要做流氓!就算你要了我的命,我也要做一個流氓,一個大流氓……」

    卡嚓嚓……

    一聲驚雷響起,匹練般的閃電打在了凌曉天的身上,他的意識開始模糊了,心想難道老天聽見了自己的話,真要拿走他的命嗎,也好,反正在這個世界上早已經了無牽掛了!

    避雷針就聳立在距離凌曉天的不遠處……

    那就做流氓去吧!

    小樂知道,遭受情變、然後被雷擊中、接著異世重生這樣的橋段是有些老套,不過呢,小樂覺得重生只是一個過程,一個簡單但是不可或缺的過程,以後的故事才更加的重要,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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