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音樂魔力
都說加利福尼亞是沒有冬天的,李准奕對此非常贊同。作為加利福尼亞最大的城市,洛杉磯就是典型的加利福尼亞天氣。雖然現在已經是十二月了,但白天的最高溫度也可以到達二十攝氏度,不過晝夜溫差比較大,晚上最冷的時候差不多有七八度,也就是洛杉磯最冷的時候了。天使之城最冷的時候是一月份,平均氣溫差不多十五攝氏度左右,由於臨近海邊,冬夏氣溫都十分溫和,的確可以說是氣候宜人。
今天,李准奕穿了一件淡藍色的襯衫,然後套上一件淺灰色的毛衫背心,搭配了一條黑色的棉布褲子和深藍色的帆布鞋,這就是「與莎莫的五百天」裡男主角湯姆的造型了。
湯姆.漢森是一個有著濃厚學院氣息的宅男型人物——當然,他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宅男,只是沉悶無趣的生活,讓他看起來有些呆板。但是,湯姆.漢森卻懷著一顆不可救藥的浪漫的心。
所以,在試裝的時候,李准奕的衣服大多簡單乾淨,襯衫多以單色為主,衣服的顏色也都偏暗、冷色調,除此之外,在衣服的搭配上,也充滿了英國三四十年代的學院風:襯衫搭配毛衫背心,但又少了英倫風最為經典的格子,透露出湯姆.漢森的沉悶。簡而言之,這就是一個學院氣息十分濃厚的浪漫主義書獃子。
「嗨,奕,又見面了。」大老遠地,布萊克.萊弗利就朝李准奕打招呼,滿臉笑容地迎了上來,張開了自己的雙臂,準備給李准奕一個大大的擁抱。
「親愛的萊弗利小姐,很高興為您服務。」李准奕做了一個標準的紳士禮,然後把布萊克.萊弗利張開的右手牽了過來,在布萊克.萊弗利的右手背上親吻了一下。
這宮廷禮儀式的問候,讓布萊克.萊弗利歪歪頭盯著李准奕看了一會,接著就爆發出了一連串的大笑,笑了好一會之後,布萊克.萊弗利也故作正經地朝李准奕半蹲回了一個公主謝禮,「感謝我的騎士。」今天布萊克.萊弗利剛好也穿了一條裙子,不過是那種八十年代大家閨秀的復古式,穿在她身上別有一番韻味。
可當布萊克.萊弗利抬頭的時候,卻看到李准奕雙手叉腰,一副「免禮」的高傲表情,接著就聽到李准奕高喊了一句,「快來看啊,萊弗利小姐在作秀啊,作秀……」話音還沒有落,布萊克.萊弗利就一腳飛了過來,只見她咬著自己的下唇,潔白的貝齒在陽光之下閃爍著誘人的光芒,眼底卻是流轉著濃濃的笑意,「奕,你死定了!」
李准奕才剛剛躲了布萊克.萊弗利的飛腳,肩膀上就挨了一下,失策失策。兩個人才剛剛見面,就讓片場多了一些活躍的氣氛,讓旁人看熱鬧看得十分開心。弗萊德.派爾站在旁邊也不阻止,本來嘛,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兩個人都是八七年出生的,都還是青春活力的時候,沒有必要刻意壓抑,這樣打打鬧鬧的,其實挺好。
打鬧過後,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就一起去見了導演馬克.韋布,還有編劇斯考特.諾伊施塔特、邁克爾.韋伯。這是李准奕第二次見到這部獨立電影的三位主創人員。
這個劇本是來自編劇斯考特.諾伊施塔特自己的經歷,經歷了失敗的愛情,雖然斯考特.諾伊施塔特正在從心碎中慢慢復原,但是另一位編劇邁克爾.韋伯卻一直經營著一段愛情長跑。他們兩個一起仔細回想了,愛情可能或者應該會有的摸樣,但有的時候,沒有原因,現實與想像往往有著很大的出入。所以,兩位主創人員忍不住想知道,在這樣一個物質化的世界裡,算不上還會殘存這一個愛情至上的年輕人呢?
於是,湯姆.漢森這個角色就這樣誕生了,他對愛情的力量和神秘之處,有著瘋狂、充滿熱情且毫無道理的崇拜,比女人還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湯姆.漢森的愛情女神就以莎莫的形態出現在影片當中,他對她是全然的迷戀,可莎莫卻無時無刻不在否認湯姆.漢森所信仰的一切。不過兩位編劇感興趣的可不僅僅是湯姆.漢森這個人,還包括存在於他記憶裡的心裡活動,尤其是當他回顧自己和莎莫之間真實發生過的一切時,非常地具有夢幻色彩。
當初李准奕和三位主創人員見面的時候,李准奕和兩位編劇足足聊了近四個小時,把湯姆.漢森這個角色從裡到外都分析了一個遍。這幾天,雖然還沒有開始拍攝,但李准奕也是在一直琢磨著的,有疑問就會給兩位編劇打電話。所以,雖然這才是第二次見面,但李准奕和導演、編劇卻一點也不生疏。
「嘿,奕,你和布萊克認識?」看來,馬克.韋布並不是一個對八卦很熱衷的人。當初他會去看「暮色」,也是因為弗萊德.派爾推薦了李准奕的原因。
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相視一笑,異口同聲地說了一句,「是……」那尾音,意味深長。
「那就好,太棒了。」馬克.韋布不禁拍手叫好,「之前我還擔心你們兩個的默契問題。不過,你們兩個目前的關係十分輕鬆,卻不夠親密,我想,你們還是需要一些化學反應。」
李准奕記得曾經看過這樣一句話,成為一名優秀的演員,在愛情戲裡,你必須愛上你的對手,只有這樣,說服了你自己,說服了導演,你才能說服觀眾。
所以,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再次互相看了對方一眼,沒有害羞沒有尷尬,卻是露出了一抹默契的笑容。
「奕,你也知道,電影之中我們會使用大量的音樂,我想,如果你和布萊克可以在音樂之中找到共同點,把你們的心連結起來,會是一個很棒的主意。」馬克.韋布摩拳擦掌地說到,畢竟他是拍攝mv出身的,對於音樂有很廣泛地涉足,「不知道你們聽過史密斯樂團(the.smiths)嗎?」
馬克.韋布的話說出來之後,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兩個人面面相覷,眼神裡都透露著無數個問號。
「馬克,奕和布萊克都是87年出生的。」斯考特.諾伊施塔特笑著提醒到。
馬克.韋布這才恍然大悟,「抱歉。史密斯樂團是一個英格蘭的搖滾樂團,他們主要活躍於1982年到1987年。」
聽了馬克.韋布的解釋,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立刻恍然大悟,雖然對這個史密斯樂團的歌依舊毫無所知,但最起碼知道,他們是屬於自己出生之前的那段歲月的,難怪他們兩個人都不知道了。
在電影之中,史密斯樂團這個遙遠的記憶,是男主角湯姆的最愛,碰巧也是女主角莎莫的最愛,這就是兩個人愛情的開端。
所以,史密斯樂團就成為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目前必須完成的任務了。
從馬克.韋布那裡把音樂拷到了自己的ipod裡,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並肩而坐,一人一隻耳塞,靜靜地聽著史密斯樂團的歌曲。史密斯樂團的歌曲的確很有魅力,他們算是英國八十年代獨立音樂背景中,最為成功的另類搖滾樂團之一,他們對後來的獨立音樂影響很大。
「在你身邊死去,就是最美好的死法。」這樣很有詩意的歌詞,在吉他弦之中流淌,那種英倫八十年代的復古風格,讓「與莎莫的五百天」的色彩逐漸明朗清晰起來。例如「please,please,please,let.me.get.what.i.want」、「there.is.a.light.that.never.goes.out」這樣的歌曲,讓人不由自主就輕輕打著拍子,嘴角浮現出一個微笑。
音樂的確是一件很有魔力的東西,縈繞在史密斯樂團的音樂之中,李准奕猛然覺得,自己的氣場、頻率,悄然之間,變得和布萊克.萊弗利越發相似。就好像電台的音樂調頻一般,緩緩地把頻率調節成一樣的。
雖然李准奕和布萊克.萊弗利兩個人都沒有互相看對方,只是靜靜地聽著音樂,眼神注視著眼前那無邊無際的大海,但一個ipod,一根耳麥,延伸出兩隻耳塞,通過耳朵一點一點地傳入腦海之中、傳入心田。
那種感覺很奇妙,感覺身邊有一個人,但忽然覺得身邊沒有人了,兩個人好像是變成一體,轉而,那種因為性別而產生不同性質的氣場,有讓人覺得,身邊還是有人的,只是這個人似乎應該是最瞭解自己、最合適自己的知己好友。
不知道是李准奕先,還是布萊克.萊弗利先,抑或是同時,兩個人的視線就在空中接觸到了,兩個人就彷彿通電了一般,感到一陣酥麻。那是一種可以成為知己的微妙感覺。
這一次,布萊克.萊弗利嘴角浮現出一抹笑容,比天邊的紅霞還要耀眼,讓人挪不開眼。
「嘿,奕,布萊克,過來。」馬克.韋布的聲音,打斷了兩個人的醞釀,如果他知道,自己剛才把兩個人之間的化學反應剛剛中斷了,不知道他是否會後悔地抓光自己的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