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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27章、淒涼 文 / 虛數點

    寧采臣正想著這小姐是何人,為什麼要幫自己,根本就沒聽到茅士學說什麼。

    茅士學見他沉思不出聲,以為被自己難住了,是得意。「要不要我再做一首,以供探花郎研習。」

    他如此囂張,倒惹怒了一個人。

    許仙一下子站了出來,大聲道:「誰說我叔舅沒有詩的!」

    「哦?詩何?」

    「你聽好了。菊花殘滿腚傷,你的菊花已泛黃;菊花殘滿腚痛,你的菊花紅又痛。」

    「哈哈!這也算詩?」茅士學樂得大笑起來,他本就是來出寧采臣的醜的。可寧采臣就是不接招,現好。「毫不對仗,韻律不齊,就連字數都不夠。教授大人,這寧采臣到底有沒有文才,可見一般。這樣的人又豈入得我仕林。」

    一抓住把柄,他便乘勝追擊。誓要把寧采臣弄出仕林。

    錢縣令面色不善道:「寧采臣,不要胡鬧!若你再胡鬧,我這就上奏朝庭革了你的功名。」

    寧采臣一聽見「菊花殘」,便知道不好,不過這詩太淫蕩了。正所謂奇文共欣賞,這麼淫蕩的詩詞,他實不忍心阻止許仙讀出來。

    只是可惜這古人不知道什麼叫「菊花」,「菊花殘」又有多痛。他想解說一番,卻聽到錢縣令竟然以功名相要脅,這他哪兒還敢多嘴。

    「是,大人。」

    「那還不快快做來。」見過寧采臣的《正氣歌》,錢縣令還是相信寧采臣文采的。

    只是這寧采臣來了之後,便吃吃喝喝,毫無表現。他畢竟是這文會的主持人,若是舉辦不好,他的面上也無光。這才有了這威脅之語。

    寧采臣吟道:「一支寒梅秀,喜鵲踏香來,滿園春色滿,畢竟雪難藏。」

    錢縣令滿意點點頭說:「嗯,雖然離春尚遠,但以這滿園花卉指春,倒也說得通,算你合格了。」

    錢縣令做和事佬。沒辦法,一邊是自己轄下的學子,一邊這茅士學的父親也不是好惹的,否則這蔡相的莊園,一般人哪借的到。

    能夠和平結局,這事好。當然如果寧采臣如果能再做出一首《正氣歌》類的詩詞,那就圓滿了。

    這樣的詩詞一出,又有幾人比得了。茅士學只能偃旗息鼓,而他也舉辦了一場文人盛會。

    今後這詩詞流傳出去,說到那詩詞,必須要提到自己這主持者。而不會像提牢中所做的《正氣歌》,那麼的面上無光。

    不過這絕唱之所以稱之為絕唱,便是難有所得。這樣打和收場,他已很滿意了。

    不過他是滿意了,寧采臣卻不滿意。什麼他都能忍,唯獨這功名,這是原寧采臣用命拼回來的,是寧母一家的希望。他是絕對不許人威脅到寧母的希望的。「大人,這詩本為一小姐架骨,學生只是為其敘文,算不得學生所做。」

    「聽聽,這是別人寫的,不是他做的,他親口承認的。」茅士學一聽,來了精神,大聲嚷嚷,唯恐別人不知道似的。

    丫環秋兒嗔怪道:「這寧公子怎麼這樣?我們又不會說出去!」

    小姐貝齒咬唇,沉思道:「寧公子是正人君子,必然不願佔這便宜。」

    丫環急道:「可他不是做不出來嗎?」

    小姐說:「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是我做錯了。」

    她是高看寧采臣了。別忘了寧采臣來自現代,又是個法學生。與其說他是「君子所為」,不如說是「無事獻慇勤,非奸即盜」。天上掉餡餅,他可不信。反倒是這是陰謀,他信得十足。

    幫了他,還成自己小姐的錯,丫環氣鼓鼓的怎麼也想不通。

    寧采臣沒有理睬茅士學,而是說道:「大人。學生之所以不做詩,非不能,而不願。」

    這是什麼情況?做好了,就能入府學。這所有人都拚命努力,以求幸進,怎麼還有人不願?

    寧采臣說:「慈母,不遠遊。學生若進了府學,無論是去平江府(今江蘇蘇州)府學,還是建康府(今江蘇南京)府府學,都必將離家。家中只有家母一人,學生實是不忍心。」

    杭州城是北宋南遷後,才稱的臨安府,現不過是一上縣,只有縣學,是沒有府學的。

    「好!」府尹大人起身喝道,「既有學識,又有孝道,這才是讀書人所為。」

    這古代歷朝歷代都講究個孝治天下,所以不會有人對此為難,反而要歌頌他的品德高尚,為了孝道,竟連前途都可放棄。這絕非一般人可辦到的,而古代人是吃這個。

    丫環聽了,也不氣了。小姐聽了,是美目連連。

    眼見其他人都滿意了,這番算計全然落空,茅士學哪裡又甘心。「你雖不想用府學,但這詩也是要做的。否則我等文人盛會,卻一言不發,豈不惜哉!」

    寧采臣知道他故意為難自己,不過即使他不出聲,他也要給眾人留下難忘的印像。否則這番糾纏,傳出去也不好聽。

    「許仙,幫我磨墨。」

    「好的,叔舅。」許仙正等著呢,他立即興奮地幫寧采臣磨墨。

    「酒來。」自有人遞上美酒。

    當然他不是真的要「做」詩,而是「抄」詩。想一鳴驚人,現做是做不來的,只有抄錄那些後世的那些名家名作,也才能一鳴驚人,打傻了他。

    喝酒也絕對不是裝13,而是這第一次故意去抄,而不是像上次牢中,出於一時激憤,一揮而就。

    第一次,總是有些心慌。為免字上露出痕跡,只能飲酒。

    萬一有人看出,也可用喝醉了搪塞。

    沒辦法,誰讓他是學法的,總是不經意注意到這些細節。

    左手提酒,不用酒盅,就著壺嘴,是虎吞牛飲。右手提筆,飽飽一筆濃墨。邊寫邊念道:「採桑子,咕咚(飲酒聲),誰翻樂府淒涼曲?風也蕭蕭,雨也蕭蕭,瘦燈花又一宵。」

    左手酒,右手筆換左手,右手取走桌上的酒,繼續邊寫邊道:「不知何事縈懷抱,醒也無聊,醉也無聊,夢也何曾到喬園(此處名喬園)。」

    邊上的人聲音越來越低,就連府學教授也面帶慚色,很是後悔來這一趟。

    不是把人家欺負狠了,人家又豈會寫下這「樂府淒涼曲」?又豈會說這「風也蕭蕭,雨也蕭蕭」?

    嘀嗒……

    竟然真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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