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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梵特風塵 第八章 蛋疼加坑爹 文 / 業獨楓

    越是走近這座屹立在沙漠之中的雄城,凌雲便越是感覺到了一種生命的奇跡,只是在生命的奇跡之外,帶給凌雲的還有一股似乎充斥在天地每一分空間裡的混亂。

    在這裡,混亂與秩序扭曲,死亡與生命交雜,演繹著不一樣的世界,譜寫著悲慘而灰暗的人生。

    混亂城作為沙漠中最好的綠洲中心建立的城池,擁有混亂之域最好的環境,自然不可能任由人進出。[搜索最新更新盡在.]

    除了籠罩了整個混亂城的巨大.法陣結界外,在混亂城的東城門兩側,正或坐或立著近百名身穿黑色戰服,戴著頭罩隱藏起面容的強大修行者把守著混亂城東城門,向進城的人收取著進城費。

    凌雲沒有貿然上前,離混亂城東城門還有兩千米遠的時候,拉過路邊一個惡形惡狀的傢伙,直接一巴掌拍到這傢伙腦袋上,將其拍的暈暈乎乎,由凌雲施展了迷神術與精神探查後,從對方的精神意識中瞭解到了一些關於混亂城與混亂之域的詳細信息。

    沒有人阻止凌雲的行為,即便凌雲在光天化日之下當眾殺人,混亂之域的人也不會多看一眼,除了冷漠外,就是自私自利。

    直到凌雲得到所需的信息,弄醒自己拉來的可憐傢伙,在這傢伙懼怕與哀求的目光下,從洞天戒中取出一枚七階十二成色的魔核扔給對方後,在對方懼怕、貪婪與不解的目光中走向混亂城東城門時,周圍的路人才關注到這裡。

    更加確切的說,是關注到了凌雲問路之人手裡那枚七階十二成色的魔核,目光中都露出了貪婪之色,有不少人開始不著痕跡的移動自己的身體位置,包圍向這個被意外驚喜弄的十分不解的問路者。

    這塊魔核出自凌雲之手,被凌雲當作問路費給了問路之人,所有人都知道凌雲有著極為豐富的財產,但沒有人敢打凌雲的主意,因為凌雲散發出了強大的修羅般的頂階強者氣息。

    問路者感覺到了周圍環境的變化,意識到此刻的不對勁,立刻收起手裡的魔核,想要跑路。

    哧!……

    問路者剛剛轉過身,頸部就噴出大量鮮血,發出哧哧之聲,頭顱便高高的飛了起來,兩隻眼睛猶自睜的極大,死不瞑目。

    一道高壯的身影出現在問路者身旁,將問道者的頭顱接住,連同問路者的屍體及所有財物一同收進了自己的空間儲物器,手裡提著一柄殘缺般的長刀,正閃著鋒利的寒光,滴著熱血。

    冷哼一聲,高壯的身影提著長刀也向混亂城的東城門走去,不過不是去找凌雲的麻煩,而是與凌雲一樣要進混亂城。

    沒人有因為問路者的死而產生一絲絲的憐憫,全都無比羨慕看著那道高壯的身影,為其又收穫了一枚七階十二成色魔核與一具年輕力壯的身體而感到忌妒。

    七階十二成色魔核只有八階以上強者才能有機會獲得,而一具年輕力壯的身體也會在混亂城賣出一個不錯的價錢。

    有些煉金術是可以以血肉為材料煉製物品的,比如說命元石,血精石。

    在那道高壯的身影走遠後,圍觀的眾人也都紛紛散去,一時間原地無比清冷,只留地上一抹赤紅的血跡,還微微冒著熱氣,似在證明那名問路者存在的痕跡。

    財富害人命!

    問路者死了,因為凌雲給問路者的這枚魔核而死。

    凌雲沒想到自己的問路之人會死,但即便知道問路之人死了也毫不難過,沒有一點心理負擔。

    混亂之域有沒有還存有善義與正常人性的人凌雲不知道,但凌雲知道自己問路的那名問路者不是這樣的人,所以對於這樣的人的生死凌雲根本不會關心,生也罷,死也罷,都無所謂,這種人死不足惜。

    凌雲之所以不殺這種死不足惜的人,反而給了此人一枚在混亂之域來說極為珍貴的七階十二成色魔核,是因為凌雲不會胡亂出手殺人,即便這人惡貫滿淫。

    自己不是上天,也不能代表正義,更不是救世主。

    這一點凌雲一直知道,所以凌雲沒必要去殺一個在混亂之域就算殺掉也無足輕重,改變不了什麼的人而去讓自己多背負一條殺人的罪孽。

    凌雲給這問路者珍貴的魔核,只是因為對方為自己提供了對混亂之域的詳細信息,魔核是報酬。

    即便一枚七階十二成色的魔核在這生物極為稀少,環境極為惡劣,資源極為稀缺的混亂之域來說無比珍貴,凌雲也知道這枚魔核在混亂之域的價值要遠遠高出自己所在的世界,但凌雲認為自己得到的信息值這個價錢,便給了問路者這個價錢。

    謹慎,謙恭,至情至性,至真至善,恩義分明,不欠人情,傲骨諍諍,這是凌雲的性格,所以凌雲才會如此做,不欠問路者人情,不屑占問路者便宜。

    至於問路者能不能保住到手的魔核,生或者死,凌雲就不關心了。

    何況一枚七階十二成色的魔核對此刻的凌雲來說,即便身在混亂之域,也不是多麼珍貴的物品。

    一路散發著頂階強者的氣息,更夾雜著冰寒刺骨的殺氣,凌雲丟下一塊六階十二成色的魔核給城門守衛,大搖大擺的在所有人畏懼的目光中接過由一名守衛畢恭畢敬送上的身份令牌,走進了混亂城。

    從問路者腦中得知的信息,凌雲知道城門那些穿著打扮怪異的守衛是屬於混亂城主的專屬勢力——混亂之刃,代表著混亂城主,也代表著整個混亂之域的主人的威嚴、殺伐與力量。

    要進混亂城每一次都要繳費一枚六階十二成色的魔核,購買一塊代表著混亂城主庇護的令牌,此令牌每月要續繳費用六階十二成色魔核一枚,每次出城都要被收回,入城時再次購買,如有違反者將會受到混亂之主的敵意,接受混亂之刃的追殺。

    魔核就是混亂之域的錢幣。

    整個混亂之域不僅環境惡劣,生物很少,而且像精金、秘銀、青銅、玄鐵等這些作為貨幣的珍貴金屬也極少,所以混亂之域的硬通貨幣便是魔核,從能誕生魔核的四階以上魔獸的魔核開始,基礎貨幣單位為四階十二成色魔核,最小面值貨幣為四階一成色魔核,每上一階為十二進制。

    混亂城的入城費,也就是月租城費,這可還不包括什麼月租房費,衛生費,管理費,稅費之類的東西,就是一枚六階十二成色魔核,相當於一百四十四顆四階十二成色魔核。

    也就是說不論你幹什麼,想要呆在混亂城中就要先支付這筆城租費,一月一顆六階十二成色魔核,相當於每天近五顆四階十二成色的魔核,可是混亂之域哪裡來這麼多魔獸,出產這麼多魔核,雖然強大的魔核更加珍貴,可以抵換許多弱小的魔核,可就算是強大的魔核,也需要強大的實力才能到橫斷山脈下那被混亂之民稱為魔獸樂園的戈壁灘與森林裡去狩獵,去獲得。

    就算是強大的魔獸,作為一個完整的生物鏈頂端的生物,在混亂之域這種地方的數量也不會太多,畢竟這裡比不上梵特帝國,更不比上曾經的迷星洞天,想要獲得強大的魔核並不容易。而且這些魔核還講究成色,如果不是一擊必殺的魔獸,等你與魔獸力拼之後待魔獸力量耗盡,再殺死魔獸取出魔核,這種情況下的魔核最高不到三成的成色。

    即便高階之上的魔核能夠自動吸收天地間的力量恢復其中的力量,讓其成色提高,但這個恢復力量的速度慢到讓人發指的,就算頂階之上的魔核每天自動吸收天地間的力量能抵得上一枚四階魔核內一成的力量,但混亂城的月城租是一枚六階十二成色魔核,一天的城租就要近五枚十二成色四階魔核,頂階之上的魔核也不行,加上還要修行,所以凡是能在混亂之城居住的人,都是無比強大之人。

    只有這樣的人才擁有能力從魔獸樂園中狩獵強大的魔獸,或做些其他事情,獲得極大的收入,來支付自己在混亂城中的花費,包括混亂城的城租費,房租費什麼的。

    當然,還有另一種人在混亂之城也能有滋有味的生存下去,那便是生財有道之人,可以是商販,可以是妓女,也可以是煉金師,可以是建築師,可以是法陣師,可以是的很多很多,只要你可以,只要你有能力,你就能生存在混亂之城。

    想到這點後凌雲將混亂城租令系到腰間,一臉期待的走進了這個屬於強者與能人的混亂之城。

    其實每月付出一枚六階十二成色魔核換來一塊混亂城租令,也是許多實力不高的人很樂意的事情。

    混亂城租令內刻有一個強大的一次性防護法陣,相當於一枚一次性護符,擁有抵擋一次頂階之下攻擊的機會,之後混亂城租令便會報廢成為一片廢鐵。

    這個機會對許多實力在頂階之下的人來說是無比實惠的,即便破壞了城租令後要賠償一枚七階十二成色的魔核,也有許多人咬著牙願意承受,畢竟有時候僅需要這一次機會便能救下自己的小命,在混亂城中也相對安全一些。

    當然這種把戲在凌雲眼裡看來無比可笑。

    從問路者那裡得到一個信息讓凌雲蛋疼無比,混亂之刃最最重要的一個原則竟然是一切向錢看。

    混亂城內是不禁止爭鬥的,只要不被一天沒事幹蛋疼的混亂之刃成員當場抓住就行,即便被當場抓獲,只要你有錢,一切好商量。在混亂城中只有你有錢,即便你當街強.奸、殺人都無所謂,混亂之刃的人甚至還會為你清場,護法。

    瞭解到混亂城租令的本質後,凌雲對混亂城一切向錢看的原則更是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凌雲也精通法陣,自然知道這塊由普通精鐵打製成的混亂城租令以及其中那個能抵擋頂階之下攻擊的一次性法陣加起來的價值是多少。

    一枚四階十二成色魔核能買腦袋那麼大的一坨精鐵,而混亂城租令只有半個巴掌大小。

    凌雲想要在這樣的令牌中使自己的力量構建一個能抵禦頂階之下攻擊的一次性法陣所需的力量甚至達不到一枚四階十二成色魔核的一成力量,就算這種令牌因為只有頂階法陣造詣之上的人才能製出,但令牌裡面的法陣是一次性的,價值性極低,在梵特帝國像這種能抵抗頂階之下傷害的一次性護符根本就沒人要。

    這就他媽的是坑爹!

    你放個屁也不是瞬間就放完,也還有前奏,**,結尾。

    能刮你右臉你無法反抗的人難道就不能再刮你左臉嗎?

    同樣的,這種坑爹的一次性護符只能擋一下頂階之下的傷害,那第二下呢?如果種頂階攻擊不是一下,而是連續一陣子呢?

    你的小命就高枕無憂了嗎?

    肯定不會,你的小命絕對會在這種坑爹護符擋了一下,卻擋不了第二下,更擋不了一陣子的情況下悲催的被滅掉。

    而就這樣的護符,混亂之城的城主竟然就要強制性的普及,不買就不讓進混亂城,還進行壟斷,而且廢了後要賠一大筆錢,這讓凌雲懷疑混亂城主是不是錢她媽生的,不然為什麼和錢的關係這麼親密呢,都快鑽錢眼裡了。

    就算混亂之域資源匱乏,一個人要修行需要龐大的資源,但混亂城主也太鑽錢眼了吧?

    凌雲腹誹著混亂城主,按著問路者腦中的記憶,大搖大擺,熟門熟路的往混亂城的角鬥場行去。

    ps:本章的章名就是蛋疼加坑爹,我不知道各位朋友看完是什麼感覺。我想說,我一直想寫出最完美的小說,這樣的小說不再像某些小說那樣僅有腦殘的情節與二.逼的主角,而是一個豐滿真實,就如哈利?波特的巫師世界一樣的小說,充滿了種種感情,所必需的元素,只是我不知我現在寫出這種感覺了沒有?如果沒有,那是我筆力有限,我會繼續寫下去,不斷努力,也請朋友們在看書的同時,支持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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