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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梵特風塵 第一百一十三章 洞天戒 文 / 業獨楓

    在凌雲拚命的堅持下,已噴出了十口精血,上千毫升,讓凌雲的面色看起來蒼白無比,並不高大的身體看上去更加弱小。

    而第十口精血即將被吸收盡時,正在進行血煉之術的戒指的能量波動猛然間劇烈起來,強烈的波動劇烈的散發開,佈滿了凌雲身周數米半徑的空間。

    終於,戒指懸浮在空中只有一米多高,在其散發出的能量波動變的劇烈起來,達到數米半徑後,地面上快要凝固的血液開始受到血煉之術煉化的戒指發出的血煉能量波動,不斷變化起來。

    將要凝固的血液中也漸漸散發出微弱的波動,不少鮮紅色的液體帶著大量的能量,從流滿地面的血液中分離了出來,被血煉中的戒指吸附在外部,將戒指包裹了起來。

    看這些從地面血肉中分離出來的鮮紅色液體所蘊含的能量氣息,竟然絲毫不弱於凌雲的精血,都是地面血液裡分離出來的精華。

    而地面快要凝固的血液在分離出這些顏色艷紅,濃稠無比,帶著大量精華能量的液體後,也變的如同一灘灘混濁的污水,漸漸的滲入了地面,讓地面狼藉一片。

    而那些血肉,魔獸的殘屍,在不斷分離出血液精華後,也漸漸變的發白髮干,鬆垮垮的散落在地上,看不出一絲原來的樣子。

    隨著大量從地面魔獸等殘屍血液中吸取的越來越多的血液精華後,正在進行血煉的戒指散發出的能量波動越加劇烈,漸漸充滿了整個屋舍所在的院落,就連屋舍內,都受到戒指散發出的能量波動影響,形成無數血精,從屋舍的門窗裡投向浮在空氣中的戒指。

    漸漸的,戒指散發出的能量波動越來越強,但吸收血液精化的速度卻相對跟不上步伐了,使得大量的血液精華包裹著戒指,不停的流轉著,到最後,越加的濃稠,似乎有凝成結晶的跡象。

    莫非,師兄丹蒙給自己的那塊血紅色晶石便是如此形成的?

    在血煉的困難得到有效緩解後,凌雲突然發現,圍繞著戒指流轉,蘊含了大量能量的血液精華越加的濃稠,內部甚至形成了細小的結晶,就如同冷水中的冰晶屑一般,隨著血液精華一同流轉。

    而且血液精華中凝結出的小結晶,與丹蒙給自己的蘊含血煉之術修練秘術的血紅色晶石極為相似,只是沒有血紅色精石蘊含的能量精純,強大。

    莫非這樣能凝結成血精石?

    經過種種變化後,凌雲已猜到了丹蒙給自己的那塊血紅色石頭的名稱,同樣,也發現了血煉秘術的強大。

    突然,凌雲想起了自己剛進入基地時見到的命元石。命元石以基地的手段都能煉製出來,那麼血精石同樣能煉製出來,也就不足為奇了。

    凌雲沒想到的是,自己學習的血煉之術,竟然也是煉製血精石的方法。

    這樣一來,每次殺了魔獸後,就可以少浪費許多有用的東西了。最起碼,將魔獸的所有血液,都可以物盡其用了。

    漸漸的,戒指散發出的奇特能量波動越來越強,直到整個院落內再也沒有血液精華形成,所有的血液都已耗盡精華,被吸引到了戒指外圍,包裹著戒指,不斷被戒指吸收。

    只是凌雲沒想到,戒指吸收血液精華的這個過程太過長久,直到兩個多小時過去後,包裹著戒指的厚達半米直徑的血液精華都幾乎全部凝結成了血精石,戒指依舊還在吸收著這些都快成血精石的血液精華。

    血液精華凝結成血精石後,儘管凌雲依舊運轉著血煉之術,血煉著戒指,戒指所散發出的能量波動也越加強大,可吸收血精石的能量也極為困難。

    於是,凌雲一邊運轉著血煉之術,一邊將大量的玄鬥氣注入了快要完全凝結成的血精石中。

    血精石的用法有許多,其中有一種用法很簡單,便是往血精石中注入能量,血精石便會如同糖塊受到加熱一樣,重新融化,並且其內的能量也將變的更加容易吸收。

    當然,血精石吸收大量能量融化的這個過程與糖塊並不一樣,糖塊加熱融化的過程是可逆的。但血精石注入能量融化後,如果不盡快煉化液化後的血精石,那麼血精石液化後的液體會迅速分解,能量散入空氣中,本身化為一灘毫無能量的清水。血精石的固液狀態轉化並不可逆。

    隨著凌雲大量的玄鬥氣注入快要完全凝結的血精石中,血精石立刻極為快速的化為一團血紅色的液體,散發著大量活潑的能量。

    正在進行血煉的戒指感受到這些活潑的能量後,便如同正在喝水吃肉的漢子看到了美酒,無比興奮的將這些活潑的能量紛紛吸收進戒指內,吸收能量的速度瞬間有了飛躍。

    感受到自己的舉動帶來的良好變化,凌雲也微微興奮,已稍稍緩了過來,體內開始產生一些精血的凌雲也想早些將戒指血煉完成,然後安心恢復體內的精血,進行休養。

    為了血煉這枚戒指,凌雲吐出了上千毫升精血,真正的血氣虧損,要不是體內有玄鬥氣與大量沉澱的藥性撐著,凌雲說不好就氣血虧虛而死了。

    此時,凌雲終於明白丹蒙為什麼將血煉之術封印到血精石中交給自己了。

    如果自己剛開始煉化了丹蒙交給自己的那塊極為精純,品質極高的血精石的話,體內的精血就不會缺少的這麼厲害,那麼進行血煉戒指也會容易許多。

    只是自己因為想著要將血煉秘術的修行體悟留給十三,卻差點送了自己的小命。

    還好自己命硬,從小飽經磨難,失去大量精血並沒有丟掉自己的小命,這樣一來,血精石交給十三,反而可以讓十三得到更大的幫助。

    對於自己的兄弟,凌雲有的時候願意自己喝湯,讓兄弟吃肉而絲毫不悔。畢竟,凌雲心中認為最珍貴的,便是這種真情。為此,凌雲願意盡力去追求,維護。

    否則,凌雲也不會因為叔叔的失蹤而毅然離家尋找叔叔了。畢竟,凌雲還只是個半大的孩子。

    凌雲的性格就是這樣,你對他好,他會加倍的對你好。這樣的性格看起來普通,但真正擁有的人太少,極為珍貴。

    當然,凌雲並不是沒腦子,有句話叫士為知己者死。凌雲不會傻乎乎的無論別人對自己是真情還是假意,都去貼熱臉。

    經過凌雲無意中的舉動,反而讓血煉中的戒指吸收血精石液體的速度越加快了,讓凌雲為以後再次將戒指進行血煉方便了許多。

    至少,凌雲以後就可以用血煉之術凝結成血精石,然後再將戒指進行血煉。不用每殺一頭魔獸就進行血煉戒指,那樣太麻煩了。

    畢竟,血煉之術還有一點缺陷,便是血煉時必需得使用新鮮血液。當然,新鮮血液是一個泛指,指不超過半天,也就是五個小時的鮮血,而且血液越新鮮越好,當然用自己的鮮血進行血煉最好。

    只是人力有窮,所以才借外物相補。而血精石卻可以完善這一點的不足。

    當凌雲體內的玄鬥氣幾乎耗盡,一身深厚的玄鬥氣十之七八都注入血精石中,讓血精石液化後一同被戒指吸收後,戒指的血煉終於告一段落,完成了第一次血煉。

    血煉完成後,凌雲看到滿地的狼藉與一地都看不出原樣來的殘屍,強忍著內心的罪惡感,使用法術施放出大片的流水,將整個院落沖洗了一遍。

    雖然滿地逝去的生物不都是凌雲所殺,但死後卻被凌雲近乎毀屍滅跡,凌雲的心底還是有著很強的負罪感的。

    不過凌雲不會因為這很強的罪惡感而放棄自己的行動。醫生能解剖屍體豈不比自己的舉動更加罪惡,有些事情,說和做是不同的,所處的環境不同,情況也不同。

    想到這兒,凌雲將院落沖洗乾淨後,看向了自己辛辛苦苦血煉出來的戒指。

    血煉後的戒指與血煉前在造型上沒有什麼改變,但材質卻發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

    待凌雲仔細觀察,認出了戒指的材質後,瞬間被自己的認知驚嚇到了。

    這枚戒指的材質,竟然是界石!原來這枚戒指的材質是界石!!

    界石,是世界剛剛形成時出現的物質,是一個巨界的基石,是一個世界的根本。

    由於可見,界石的珍貴。

    凌雲沒想到,自己的戒指竟然是界石為材料做成的。

    雖然所有的空間物品,都擁有空間的屬性,才能形成內部空間。無論是封印一個小空間進去,還是讓物品內自己形成空間,這些物品都要具有空間屬性。

    只有具有空間屬性的材料,才能形成擁有空間的物品,空間屬性越好,越強大,那麼形成的物品也越強大。

    而界石是這其中的極品。

    界石不僅具有著最頂尖的空間屬性,而且幾乎是天下間最堅硬的物品。

    即有空間屬性,又要非常堅硬,才能形成擁有強大空間的物品。

    擁有空間的強大物品,對於空間屬性與堅硬屬性缺一不可。

    當然,界石如此堅硬,雖然無物可破,但世界萬物彼此皆有聯繫,一物降一物,通過不少奇特的手段,雖然這些手段甚至繁雜到比解開世間大多數的密碼還難,但也是能將界石煉化的。

    自己的戒指的真面目,竟然是界石為材質煉製成的。能將界石進行煉製,成為有用的器物,那是多麼的艱難而繁瑣,凌雲想想都覺的頭大,可自己的老師竟然將這樣一枚珍貴無比的戒指給了自己。

    一瞬間,凌雲的心中倍感溫暖,嘴角不禁流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孤寂的心靈在這一刻無限昇華,感動。

    凌雲雖然不知道界石是怎樣才能煉製成器具,但自己知道的最難的一種金屬,虛空之金,如果想煉製成器具,則需要不同的能量在維持不同的溫度的情況下輸入不同的數量,然後在每種能量輸入虛空之金時加入不同的催化劑,外加各種不同的環境要求,總共上千道步驟不能錯一步,才能讓虛空之金軟化,液化,然後進行煉器,煉器完成後,再還原成為虛空之金,讓煉成的器具擁有虛空之金的屬性。

    而且,凌雲只是大致知道虛空之金煉製器具的方法,其中的細節並不清楚,但這並不影響凌雲想像界石煉製成器具時的複雜與困難。

    想到這裡,凌雲心底充滿了感慨,緩緩將顯露出了真面目的界石之戒戴在了手上。

    在將戒指戴到手上的同時,凌雲也體會到了老師的良苦用心。

    戒指戴到手上後,便如同自己的血肉一般,如果說這枚戒指在以前,即便是認了主,有保密程序,但那僅僅是主從關係,此刻卻彷彿與自己的身體合為一體,有了血肉相連的感覺,再也不怕第二個人能擁有這枚戒指。

    這也是血煉之術的一項獨特之處,血煉的器具,只有在主人的手裡,才能有血肉相連的感覺,發恢出最大的功能,如果落到別人手裡,不管是朋友還是敵人,都無法使用。

    而更重要的一個做用,便是血煉之物可以隱入自己的體內,化成一股奇特而穩定的能量,讓外界無法看到。

    便如此時,凌雲將戒指緩緩戴上後,戒指竟然如同隱形一般,緩緩融入了凌雲的手指,看上去凌雲手指上什麼都沒有一樣,但凌雲可以清晰的感覺到,戒指正牢牢的戴在自己的手指上,而且與自己的手指血肉相聯,絲毫不影響自己手指的靈活性。

    感受到這枚戒指珍貴的同時,凌雲心底充滿了感動,同時腦中想著要為這枚戒指起個名字。

    這樣珍貴的器具,不應該沒有名字。

    洞天戒,在凌雲腦海中為戒指起名時,這三個字頓時浮現在凌雲的腦海中,卻又十分自然,就連凌雲也說不上是為什麼,似乎戒指有了生命一般,讓自己為它起這個名字。

    下一刻,凌雲便決定,就用洞天戒作為這枚戒指的稱呼。

    手指撫摸著洞天戒,感受著洞天戒與自己血肉相聯的感覺,凌雲心情無比舒暢,這一刻猛然間才發現,太陽竟然不知何時都躍出了雲海,將天空侵染的妖艷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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