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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卷 第三百一十七節:小雅身世 文 / 瘋子八十

    我輕輕撫摸了一下小雅的頭髮:「小雅,我感覺你心裡好像壓了很多東西,這些東西會壓的你時常喘不過氣來吧?」

    小雅自然的將身體靠在我的肩上,我也自然的將小雅攬入懷中。

    「在我的心中有太多無法解開的心結,這些年一直糾葛在我的心裡,讓我很痛苦,痛苦的讓我整個人的人格都扭曲了!」

    「小雅,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我們應該向前看!」

    「向前看?前面會怎樣呢?還不是結婚生孩子,在柴米油鹽中老去!仔細想想人生實在沒意思的很,活來活去怎麼也活不明白,曾經以為是真的東西,最後也都會變成假的,曾經堅持的東西,其實到頭來只不過是一場虛空。人啊,真是奇怪的動物!」

    小雅的話引起了我強烈的共鳴,我看了看星空,更加感覺到了自己的渺小,我們這個宇宙間的小微塵竟然還會有這麼多的愛恨糾葛。這些愛恨糾葛在無盡的時間和無限的空間中,又算的了什麼呢?但是話又說回來,即使如此卑微,但是在愛人的眼中,你卻是她的一切,她的整個宇宙。想到這裡,我開始微笑了。

    我把自己想到的告訴了小雅,小雅向我懷裡縮了縮身子。

    「風哥,也許你說的對,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的宇宙崩塌了會是怎樣的呢?」

    「知道!那種痛苦我能瞭解!」我繼續看著星空,心裡出現了趙雪、菲菲、芳雨的面龐,而最後我看到的是小雅那張純淨的臉,既是心中想的,也是現實中的。

    「我也曾經愛過一個男人,視那個男人為我的一切,視他為我的整個世界,但是我卻沒想到的是,這個世界會那麼輕易的倒塌,而且是以一種無法想像的方式!」小雅幽幽的說著,身體在輕輕的發著抖,我把她摟的緊一些。

    「風哥,你想不想聽一聽我的故事?」

    我點點頭。

    小雅在我懷裡閉上眼睛,開始她的敘述。

    「我的故事得從我的家世說起,我們家真的算是書香門第,我爺爺是南方一所大學的教授,也是我們民生黨的創始人之一。他一生正直,著書無數,品質高潔。也是我一生所崇拜的人。唯一不讓人不喜歡的是,我爺爺還有著嚴重的封建思想,在兒女的婚姻問題上,他很注重門當戶對。我爺爺直到50多歲,才有了我的父親,所以對我的父親,他傾注了全部的心血,可以說我父親秉承了我爺爺的所有優點,只是在政治上選擇了和我爺爺完全不同的道路,後來我父親入了黨,說實話,他選擇這條政治道路,並不是因為形式的需要,而是真的懷有**的信仰。我父親和母親是在下鄉的時候認識的,母親同樣出身於一個書香門第,可以說琴棋書畫無所不通,並且做的一手好菜。他們在那個物質極端貧乏的時代相識相愛,同樣的出身,同樣的優秀,讓他們的愛幾近完美。後來恢復高考,他們雙雙考上了大學,一起回到了我的老家,一個南方的秀美城市。大學一畢業,他們就結了婚,然後就有了我,一個讓他們感到驕傲的美麗女兒。爺爺對我父親的婚姻很滿意,而我的父親也一向認為只有有著相同的家庭背景,才能有相愛的基礎,他和母親就是一個典範,卻不曉得其實在骨子裡他繼承了爺爺的封建遺毒。其實不光是我父親那輩人,包括我們,傳統的思想在我們身體裡也是根深蒂固的。它總會在潛意識中影響著我們的行為。」

    說到這裡小雅頓了頓,然後問我到:「風哥,你會不會覺得有點囉嗦,但是這正是我故事的全部背景,只有讓你明白這些,你才會理解下面發生事情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我微笑著示意小雅繼續。

    小雅繼續緩緩的說著,好像所說的是另外一個人的故事,而與她無關。

    「在父母的關愛下我就這麼健康的成長。父母逐漸的發現他們的這個女兒繼承了他們所有的優點,從小就冰雪聰明。他們像獲得了一個極端珍貴的寶貝,用盡全部的心力去培養我,於是三歲我就能進行簡單的閱讀。從上小學開始,我就開始讀那些名著,學習音樂,學習舞蹈,可以說是無所不能了。

    並且在道德教育方面,我的父母做的也極端出色,從小我就是一個對生活充滿熱愛,對世界充滿善意的幸福快樂的小天使。

    從小學到中學,直到大學,在父母眼裡,我都是一個乖乖女,在同學眼裡我就是一個驕傲的公主。也許是太出色了,也許我的思想本來就高於其它同學,所以在上大學之前,我沒有談過戀愛,雖然每天我都會收到各式各樣的所謂的情書。」

    說到這裡小雅又停了停,問我到:「這樣說我自己,是不是有點過分自我表揚的意思啊!」

    「我沒覺得,在我眼裡,你本該就是這麼優秀的。」

    「我的愛情是在大學裡發生的,我在學校裡加入了文學社,在新一屆的文學社社長的競爭中,我敗給了一個男孩,一個來自農村的,瘦瘦弱弱,其貌不揚的男孩。這對我來說是不可想像的,因為在文學這一方面,我從來沒有落敗過,也沒有值得我佩服的人,所以一開始我是很不服氣的,所以就特別的注意這個男孩,他的家庭條件應該很不好,衣服總是舊的,甚至有些是帶著補丁的。他不善言辭,並且有一種文人特有的那種抑鬱氣質。不過他的文章確實寫的很好,看了幾篇他的文章後,我被他的文采折服了,所以我就有意無意的接近他。但是他好像真的羞於和女孩子交往,所以竟會時常的躲著我,這讓一直受男孩子追捧的我更加對他感到好奇。也許人就是這樣,越是對你與眾不同,你越願意去接近他。即使他與眾不同的地方,是一種劣質。不管怎樣,我就這麼慢慢的愛上了這個看上去很不起眼的男孩,沒有太多的浪漫,沒有太多的離奇情節,就這樣悄無聲息的愛上了,在他面前,一向驕傲的我,竟然還怕他不喜歡我,但是這樣的猜測並沒有繼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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