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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162章 文 / 石劍

    第162章

    哈哈!還真是的,少爺這輩子缺個啥?沒曾擁有錢?沒曾擁有槍?沒曾威風過?

    「啪啪啪啪」

    下雨了,傳來屋頂瓦片遭雨水敲打的聲音。

    天涼好個秋。

    秋雨淅淅瀝瀝,滴滴答答。

    蕩走了塵埃,涮走了煩躁。

    「嗯!錢嘛,暫時不成問題,周剝皮帶來了不少錢,如果他還活著,肯定開銷大。可是,你說他已經死了,那咱們三個人,就不會有那麼大的開銷了。還有,我找到哥哥了,因為他也恨周剝皮佔有我,所以,他不肯來我這裡。明兒,我去學校找他,我會告訴他,周剝皮外出做買賣去了,然後請我哥哥到這裡來。他挺瘦的,還與他的一幫同學,坐了一段時間的牢,渾身是傷,我想買點好吃的東西給他吃,給他滋補一下,然後領他去醫院看看傷情。」小紅聞言,甜甜地起身,也是做夢也沒想到,自己被陌生的男人睡了,竟然睡出情意來。

    她當即鬆開凌南天,起身去摸床邊那張長方桌上的打火石,「啪」地一聲,打著火,點燃了煤油燈。

    室內澄亮起來。

    凌南天又嚥了一下口水,忍不住讚歎出聲:「小紅,你很漂亮,真的,很可愛!我願意為你留下來。」

    此情此景,他就她像剛才沒碰過她似的。

    小紅點亮火燭,回身眼望凌南天時,內心也是一陣讚歎:這個陌生又熟悉的男人真漂亮,真俊!

    他行雲流水般的身軀,不是很壯,卻很健美,畢挺修長。

    他的頭髮很長很亂,卻難掩他那張清秀、輪廓硬朗的臉,鼻子高挺且直,嘴唇厚厚的,很討人喜歡,很自然地流露出華貴的氣息。

    只是他的眼神有些憂鬱。

    憑女人的直覺,眼前這個男人,肯定不是一般的男人。

    **很短,良辰易逝。

    雨過天晴,雄雞啼鳴。

    天濛濛亮了。

    凌南天仰躺著,呼呼大睡。

    小紅卻是心滿意足地起床,穿好衣服。

    她洗漱一番,梳妝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便自個跑到後廚裡。

    她想以自己的勤快與溫柔,永遠地留住凌南天這個小帥哥。

    「咦?這就是林鳥的破衣服?他咋穿得這麼破爛呀?瞧他那個模樣,不似窮人呀?怪了!難道,他是故意裝模作樣的這樣打扮?他就像我哥哥一樣,不是一般人?」小紅往沐浴房裡拿桶,卻發現了凌南天留在那裡的破衣服,不由拿起凌南天的破衣服,怔怔發呆,心思如潮。

    昨夜,她與凌南天是處於激情之中,恩愛之中,所以,她沒有多思索凌南天身份的真假。

    此時,激情之後,她的腦子可就冷靜下來了。

    她沒文化,沒念過書,年紀也小,才十七歲。

    她是一朵初開的花蕾,含苞已放。

    可是,她好歹也當了半個月的少夫人,也在周家當了幾年的丫環,見識還是有的。

    再者,她的兄長黎建,可是大學生,也不是一般的大學生,逢年過節回家,便會給她講很多很多的人生道理。

    秋雨洗涮過的天空,分外澄清蔚藍。

    朵朵霞雲,冉冉升起,色彩絢麗。

    空氣清新,一塵不染。

    一場短暫的秋雨,也將昨夜周宅裡外的血腥洗涮乾淨。

    後廚大沐浴房裡,小紅拿起凌南天沐浴後留下的破衣服,怔怔地發呆。

    此時,她對凌南天的身份開始有了懷疑。

    「哦,對了,不能讓張嬸她們看到這些破衣服,燒了。無論這個林鳥是怎麼樣的人,但是,我能瞧得出,他決不會是壞人。既然,我都和他睡在一起了,那就」小紅望著破衣服,怔怔發呆一會,忽然俏臉一紅,便將破衣服拿出去,扔到火爐裡,架上柴火,點火就燒。

    廚房裡立時傳來一陣焦味。

    她又拿了幾隻雞蛋,淘了把米,便做起早餐來。

    傭婦、丫環、廚子,都還沒起床,聞得後廚乒乓作響,又有一陣焦味傳來,嚇壞了,趕緊起來,個個衣衫不整地跑到後廚來看個究竟。

    他們一看,竟然是周家的八夫人在做早餐,又嚇傻了。

    「哎呀,少夫人,這種事,是俺們下人做的事,怎麼可以讓你來做呢?」張嬸、丫環、廚子見狀,都發慌了,趕緊勸說小紅,爭著搶著來做這些事情。

    這幾個僕人,都是小紅進城之後才請來的。

    雖然才相處幾天,彼此不熟悉,可他們終究是下人。

    少夫人早起幹活,這就說明他們幾個僕人不作為了,就很有可能會被周家炒掉,面臨失業的危險。

    他們焉何不驚?

    「張嬸、阿珠、來叔,不用你們來做這些事情了。老爺今兒一大早就出門做買賣去了,我也即將回鄉下,咱們好聚好散,我多給你們兩倍的工錢外加車馬費,你們也回家吧。或者,先在外面租套房子住著先,慢慢找工作。呆會,我哥就要來接我了。來來來,每人五塊袁大頭,不分彼此了。主僕一場,總算有情。謝謝你們這幾天對我的照顧。」小紅俏臉紅艷艷的,芳心也自發慌。

    因為撒謊不是她的本性。

    但是,她得留住凌南天,可不想白被凌南天佔了一夜的便宜,而要留住凌南天,她就得聽凌南天的話,只能遣散這幾個人。

    何況,這也不是什麼非常重要的事情。

    遣散僕人嘛,以前在蕭縣的周宅裡,也是常有的事情,只是沒有遣散費,甚至於是剋扣了大部分的工錢。

    免得他們呆會瞧見「林鳥」與「蕭順風」,懷疑她偷漢子,多嘴多舌,鬧得滿城風雨的。

    黎小紅果斷地從衣兜裡掏出十五塊銀元,分別遞與張嬸、阿珠、來叔。

    「哦,謝謝少夫人!那,我們走了。少夫人,再見!」張嬸、阿珠、來叔分別接過銀元,都是樂呵呵的。

    他們當了周宅傭人幾天,可煩周剝皮了,很不願意呆地這樣的宅子裡,尤其是小丫阿珠,周剝皮每次見到她,都要捏捏她,摸摸她,摟摟她。

    討厭死了。

    但是,為了討碗飯吃,為了家人的生活,他們還是得耐著性子,呆在周宅幹活。

    現在,他們拿了兩倍的工錢,還有車馬費,又不用再呆在周宅裡受周剝皮的氣,還有充分的時間另找工作,可高興了,便紛紛揮手向小紅告別。

    然後,他們各回佣房,收拾東西,打開鐵門,走出了周宅,再也沒有回頭

    小紅隨她們走出後廚,看他們沒往其他房間瞧瞧,也沒拿別的東西,便關上鐵門,這才放心地又跑進後廚裡。

    她本是農家女,農活家務活,做得很麻利,井井有條的。

    煎幾隻荷包蛋,熬一鍋繼,對她而言,那是小菜一碟。

    很快,她就熬好了粥,煎好了幾個荷包蛋,香噴噴地送到了她的廂房裡來,送到凌南天的床前來。

    「哎呀,真香嘩!終於有碗飯吃了,太好了!」凌南天不用小紅去推他,吵他,聞得香味,便會醒來。

    他翻身下床,眼望桌子上的荷包蛋、白米粥,口水直咽。

    這幾個月來,他還真是沒吃過這麼好的東西了。

    自家破人亡至今,整整半年了。

    半年來,他要麼是東躲西藏,要麼便是率部作戰,要麼就是潛伏在微山湖裡養傷,哪有這麼好的東西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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