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牙奇怪的規定只有一個目的:讓士兵明白,尋歡作樂是可以的,但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這一招果然收到奇效,一旦快樂需要付錢,士兵狂熱的大腦迅速冷卻下來,所以除了那些未婚有錢的小伙子,多年的老光棍,很少有人去湊這個熱鬧了。那些有家有老婆孩子的,老家生活困難需寄錢回家的,都趕緊死死摀住自己的錢包,生怕被人騙了去。面對土人部落風騷少女的媚眼,因為這一事件迅速衍生的當地皮條客的花言巧語,他們都勾著頭如老僧入定,超然**之外,如果糾纏過分,他們還會掂刀作勢砍你呢。「快滾蛋,不要引誘我們**,我們可是金牙部下最恪守紀律的士兵!」
離開部落時,弗朗西斯;德雷克留下幾十個與當地女子熱戀到談婚論嫁的士兵,有他們在,這個部落將成為弗朗西斯;德雷克遠征大軍的一個補給點。弗朗西斯;德雷克給他們定下嚴格的規矩:輪流站崗,輪流談戀愛,身處異族部落如果自己不知警覺,腦袋掉了可別怪誰!這些士兵可以不事生產,日常所需由這個土人部落供給,完全成為老爺兵;多餘的物資就儲存在倉庫裡,以備軍需;士兵日常的任務就是警戒道路,監督土人工作並按時索貢,但不得胡作非為騷擾土人日常生活,要尊重他們的信仰,並為土人提供保護,有外地入侵要和土人並肩作戰,保護這個部落……一句話,嘗試和土人交朋友!不打不相識嘛。
弗朗西斯;德雷克的計劃是以點穿線,以線連面,通過連續不斷向前推進的同時征服小的土人部落,使他們臣服,然後依托這些原有的部落聚居地建立自己的山地營,如一個個點綴在山區的小星星,相隔不遠互通信息,從而編織出一張能夠有效控制阿特拉斯山脈的軍事大網。
弗朗西斯;德雷克成功了。短短一個半月時間,加裡.費夏帶領他的千人霰槍隊翻越山脈,即將向撒哈拉大沙漠挑戰的時候,弗朗西斯;德雷克已經有效控制了30個土人小部落,從阿耳及爾到高聳入雲的阿特拉斯山脈的另一側,與沙漠相接的山區,全都在他的有效控制之下。而且弗朗西斯;德雷克還有進一步擴大他所控制勢力範圍的想法。
加裡卻等不及了。他還肩負金牙交給他的艱巨任務:打通阿爾及耳——撒哈拉沙漠——廷巴克圖一線的非洲陸地通道。於是在阿特拉斯山脈南麓草木稀疏的地區,他和弗朗西斯;德雷克分手了,相約定期保持聯繫。弗朗西斯;德雷克說:「加裡,努力!太熱就回來!」
加裡一笑:「謝謝你送我的駱駝,有它帶路,我更有信心走出這沙漠!」
原來臨行前弗朗西斯;德雷克專門襲擊了一個沙漠邊緣的摩爾人部落,從他們營地裡搶來二百多頭駱駝,為加裡組織了一個龐大的馱隊,水糧都帶足到一人來回沙漠十倍份。有「沙漠之舟」美譽的駱駝負重代步,無疑使加裡他們信心大增。這傢伙真正的吃苦耐勞,可以任意在沙漠裡行走,耐渴能力極強,遇到水源有能一下子補充八十公斤水。實在沒有水喝,駝峰裡貯藏的脂肪還可以用來支撐一段時間,這也可以抵擋夜晚的嚴寒和突如其來的沙暴。半個月不吃不喝也沒關係,是沙漠裡生命力最強的怪物。
說到加裡遠行,便有一個加裡不得不說的故事。出發前加裡抱走的那個土人部落最漂亮的妹妹,反過來抱他,死活不放自己的男人走。這怎麼可以呢?加裡肩負軍國重任,怎可因兒女情長荒廢大事?好說歹說那女孩子就是不放加裡走,加裡又不敢拋棄她以免觸犯軍規,無奈鼻涕一把淚一把,將身上所有值錢的,除了一個髒褲頭外都送給那個女孩,其中還包括加裡的媽媽送他的傳家寶祖母綠戒指,加裡心痛的都哭了。那女孩以為加裡也為分離痛哭,心裡一軟這才放了他。加裡得脫生天,只穿一個小褲頭跑掉,還快樂的哈哈大笑,慶幸道:「離婚真可怕!幸好我終於解脫!」
一開始沒錢玩女人的馬休親眼看到加裡的慘狀,可樂之餘不由心驚肉跳,拍胸道:「好家在!玩一次女人就要傾家蕩產,這以後就不敢輕易玩火啦!」出於對男性同胞的同情,馬休還送給衣不蔽體的加裡一身穿過的軍服,令加裡視馬休為再生父母,兩人感情迅速升溫。
越往南走,氣候越炎熱,幾乎到了植物都難以忍受的狀態。開始時還能見到綠色的胡楊、沙柳,再往前走這些高大喬木已經很難在沙地生存,剩下的就只有灌木類爬地類的沙棘、泡果沙、拐棗擰條、毛條、花棒,仙人掌綠色點綴漫天黃沙,偶爾見到一叢明黃花瓣的沙冬青,都讓眾人眼前一亮。這些植物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它們都很頑強,雖然在掙扎地活著,卻生命力旺盛,只要有一點水源,便能在空曠荒涼的沙漠星火燎原。但只是仙人掌,就有紅球、金虎、紅牡丹等多個品種。更令人敬佩的是沙漠植物都很瘦弱,但屹立不倒,年齡**十歲的老樹,細的一把就掐得過來。這是因為缺水,沙漠裡的植物生長速度十分緩慢。
加裡和他的探險隊員並沒有為困難嚇倒,沿途所見沙漠植物頑強的生命力更激發了他們挑戰沙漠的決心。且將這次探險當作漫步,當作一種好心情的遠足旅行。途中他們和漂亮的沙漠狐交了朋友,這些小東西很饞嘴,你扔一點好吃的就可摸摸它滑稽的大耳朵。它體形不大,比大一點的家貓略大沙子的顏色佈滿全身,只有腹部一片雪白。最大的特點是耳朵非常大,幾乎等於自己面部的面積,這是用來散發體內熱量,大耳朵上密部著毛細血管,所以它不用害怕被高溫烤死,夜晚它會鑽進自己的洞裡來抵禦嚴寒。
還有膽小的沙漠鼠。身體的前半部分與老鼠無異。可是它的兩條後腿進化得非常發達,有點類似兔子的兩條後腿,所以它是跳躍前進的。這是因為沙漠裡空氣溫度就很高,地面溫度會更高,於是沙漠鼠不得不盡量減少與炎熱大地的接觸,所以它必須採取跳躍前進的方式。它的尾巴也很長,幾乎比自己的身體還長那麼一點點,這是用來在高速行進中盡量保持身體的平衡,擺脫沙漠狐的襲擊。一見到探險隊伍,它就受到驚嚇,一跳一跳逃走了。
藏在地底的沙蛇也很有趣。不很大,無毒,對人類不能造成什麼威脅。沙蛇是如何減少與滾燙沙地的接觸呢?很簡單——它把自己埋起來。地表的確很熱,但是地下僅僅幾十厘米就十分涼爽了。若是它不得不到地面上去找點吃的,它的行進方式也是十分有趣的。首先它把自己彎出三個彎,先用一、三兩個向身體的一側「走一步」,再用身體的第二個彎再「走一步」,這樣可以大大減少身體和地面的接觸面積,從而盡量保持體溫較低的狀態。
加裡和他的探險隊員已經在沙漠中行進一百多公里了。在這種酷熱的環境中,摩爾人的威脅算不得什麼,可怕的是火球般的太陽和瘋狂的沙塵暴。所幸金牙曾是一個驢客,有過穿行非洲沙漠的經驗,而更幸運的是,加裡在這方面曾得到過金牙的指點,可算是個小驢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