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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穿越家 第十章 身著勇裝地幹探 文 / 黑鬍子

    第十章身著勇裝地幹探()

    在汪家米鋪楊洪森與二喜沒有什麼家產,找了個機會兩人便將當『兵』的事告訴了汪富民及夫人,汪富民也沒有什麼挽留的意思,結了工錢給一人一塊大銀。

    「多謝,老闆。」二喜樂呵呵說道。

    楊洪森在多謝老闆後面加一個多謝老闆娘,「以後有需要我張寶森的地方,老闆你只要吩咐一聲。」楊洪森心裡很清楚,雖說汪富民有種種不好,那也是他商人的本質,不管怎麼說,當初雇了他們打工,包吃包住也算是一份恩情不是,都在一個城裡,更何況還借了他地雞生蛋,賺了七塊銀元。

    到是汪育田在一邊惋惜的說道,「我說寶森,你能文能武,怎麼不去考小學堂,為何要去當綠頭兵啊!」

    綠頭兵,楊洪森沒有搞清楚,啥子叫綠頭兵。

    汪富民輕『咳』了一聲,汪育田知趣的退到了一邊。要說老闆娘做人那真的是沒有得說,他們兩個在這裡要說干也就二個來月,臨走時還送給了他們一包衣服。

    楊洪森抱了抱拳,「多謝老闆娘。」

    辭別了汪家米鋪的人,楊洪森與二喜便搬到大喜家暫住,大喜家也就兩間平房,住宿條件也不好,不過如果在外租房每天又要多支出床鋪費,現在這環境是能省就省,等拿到了第一個月的餉銀再說吧。大喜是營中的老人,跟著大喜來到駐地,那些一起海喝『哥們』都不住的和楊洪森、二喜打著招呼。二喜穿著那身『軍裝』別提有多神氣了。

    「大喜,為什麼,人家叫咱們綠頭兵,我們不是新軍嗎?」

    大喜一樂,「咱們這個營是新編地沒錯,但是咱們可不是什麼新軍。」

    「哪咱們是?」

    「巡警營。」

    楊洪森的臉一下僵硬了,啥子叫巡警營,字面解釋就是警察。更準確的是他們是軍警。軍警為什麼叫綠頭兵,因為巡警的前身是清軍綠營,他們身上的『警服』是當年淮軍所用的軍裝。在新的國際環境下,清廷不但擬建了一支現代化的陸軍—『新軍』。同時,效仿列強,建立一套警察機構,作為新形勢下專政的工具。總體來說巡警營就是新瓶舊酒,一大群不思革新的反動分子聚集地。

    雖然後悔自己怎麼不打聽清楚後再投軍,但是很快他就調整了心態,任何事情都要向好的地方去想,比如說小雷(雷洛)在這個崗位就幹的不錯。

    「就算我不是一個成功的革命者,那最少我也要成為最有錢的反動分子。」

    顯然,楊洪森的思想總是在不停的變化著的,人總是要適應新的環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不過也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向楊洪森那樣總是處於這種不敗之地,比如那天地李xx,據傳那天曹幫辦轉戰天香樓,鏖戰至第二天清晨,不但把下午贏的錢全部輸了,還倒掛了八百銀元,這引起了曹幫辦的不滿,甚至諸同仁的不滿,這中間也包括楊洪森。

    安慶城內巡警營共劃有五個區,現有300編製,實際編製225人,巡警每月工資五個銀元,而他們將是曹幫辦虧空的主要負擔者,引起眾怒的李xx在當天早上向曹幫辦引咎辭職。至於幫辦的虧空,巡警們還是要買地,不過好在他們每月還有『小工資』否則可真要喝西北風了。

    『小工資』是由安慶城內的鄉紳,商賈支付給的請款,雖然是『小工資』,但實際上比政府發的工資可要高的多,每月八塊銀元,也就是說基層的巡警每月應發工資為十三塊銀元,不過按照慣例,同僚們會從這八塊錢的『小工資』中拿出二至三塊,作為孝敬上司的『基金』,儘管如此,像張大喜這樣有家室,省一點還是能餬口。

    今天是他第一次當班,沒有槍,只有一根短棍,這根短棍甚至要比汪富民給的那一根更加的短小精幹。

    作為金字塔最下層的巡警,楊洪森的任務就是巡視,這個工作他喜歡,以前他就這麼走來走去,不過沒有現在的他這麼拉風,街上那些看到他們的人都會退避三舍,個個見到他就如同老鼠見到貓一樣。

    目前,安徽災情已經引起了上層的高度重視,不過遺憾的事,他們那少的可憐的賑災銀實在起不到什麼效果,清廷的種種舉措讓社會變的更加動盪不安,現實的情況就是這樣。以前,楊洪森聽說搶錢、搶糧的事那都是坊間的傳聞,可是現在這絕對不是什麼傳聞,而只是一部分,真實的一小部分,因為在蕪湖那邊聽說連巡警都被人給搶了。

    「哦!上帝啊,這種事最好別在我身邊發生。」

    他的心念很快就傳達到了上帝那裡去了,他將在某一段時期都不要擔心這種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了,實際上曹幫辦某天與太太們打牌的時候,突然想起那天給他喂牌地小子,更巧的是他在例行的巡檢中發現了這位耀眼的青年『幹探』。

    楊洪森自從把毛剃了後,每天早上起來的時候他總是要把頭的打理一番,這讓它分外光彩照人。如果你每天偶爾摸一點豬油的話,不但可以增加光澤度,在近處還能聞到那麼一陣淡淡地芳香。

    在舊社會陞官全靠老闆一句話,他說升,你就升,他說降,你就要坐板凳。

    那些羨慕和嫉妒是無法避免的,誰讓楊洪森有那麼一技之長呢?

    曹幫辦先升楊洪森為『助理』,自從他當了『助理』以後,基本就跟在曹幫辦的左右,主要任務就是幫助曹幫辦錘煉『牌技』,還別說自從有了楊洪森後,曹幫辦輸錢這種事就一去不復返了,楊洪森常常穿梭於各種『邀請賽』之間,因為其出神入化的牌技,很快就讓他博得『槍手』的美名,他的身價也如米價一般一日三漲,沒過多久就他肩上就多了幾道檔子。

    「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楊洪森朝對面的巡警抱了抱拳。

    就在二個星期之前,他和這些普通巡警沒有什麼區別,都穿著一色地『勇』裝,而現在他已經換上了黑色的新式警服,並配有袖章、佩刀、刀穗、刀帶、刀帶帶扣、帽徽、警帽、衣領飛蟒圖、領章、肩章一應舉行,新式警服用品材質高級,肩章上標有警號,面料更是卡嘰布的,楊洪森跨著刀在路上走可比拿棍子那會可神氣多了。

    據說在北方幾個省,巡警換裝早已結束了,淮軍制服也隨之被淘汰。但在南方這些魚米之鄉,財稅重地,也只有像楊洪森這些陞官的才可能換上這套新制服。

    二喜摸了摸楊洪森的新制服,被大喜給阻止,「你小子,別亂摸」。

    楊洪森輕輕的彈了彈衣角,「你小子別著急,過些時日我也幫你搞一套這樣的制服。」

    張家大嫂指著大喜道,「你看看你都干了七、八年了,還是這身,什麼時候也能像寶森兄弟一樣。」

    「大嫂你也另大喜兄弟,我這也就換身皮,薪俸是一點也沒有長。大喜兄弟想和我一樣換身新裝,那還不容易,過些日子,咱們營裡劃分小隊,幫辦正估摸著找個隊長。」

    「寶森,那是不是我家大喜有希望陞官啊!」張家大嫂問道。

    「大喜是我兄弟,再者論輩份,論資歷,那都是營中的老人,我怎麼也幫大喜搶個各額。」

    「這下我家大喜算是有出頭的日子了。」

    巡警營設隊長,這個職務只是臨時性的。因為各地的巡警多為二人一組,以前天下太平這一安排也沒有什麼,可是現在又是亂民,又是革命黨,近來又頻繁發生襲警事件,尤其在深夜一個不小心很有可能被扒的連褲衩子都不剩。所以總局召開擴大會議,要求各區巡警加強本轄區內治安管理。巡邏以五人為一隊,設隊長一名,夜間巡邏配短槍一枝。不過這一重大人事安排尚在醞釀當中,只是楊洪森常在曹幫辦身邊,所以才會近水樓台先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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