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嗯?」進來的小姑娘晃了一會兒頭後,突然注意到體驗中心裡的情況,當場一愣。小姑娘關掉mp3,,賣防曬霜的?」小姑娘奇怪地問道。
「尊敬的女士,我…………」呂巫學著張敬的樣子,擠出一絲笑容,想向小姑娘介紹產品。
「說什麼呢?」呂巫剛開口,就被那個小姑娘皺著眉頭給打斷了,「說誰是女士呢?我有那麼老嗎?真沒勁,不買了,靠。」小姑娘說完話,還白了呂巫一眼,轉身就向外走。
「啊?」呂巫當場就傻了,偏偏還不知道該怎麼辦,一時間急得眼看就要哭。
「哎……」
突然,就在這個時候,宋妖虎大叫了一聲跳了出來,一下子就跳到了那個小姑娘的面前。宋妖虎還瞪大了好奇的眼睛,盯著小姑娘胸前的那個mp3
「哇!ipod,,慕之情。
「當然了!」小姑娘把臉一揚,很傲氣的樣子,「這個可是我舅舅特別買給我的生日禮物40g的硬盤哦!
「真的?你太有品味了,其實我也想要一個,就是沒有那麼多的錢!」宋妖虎撅著嘴,很眼紅人家的東西,「對了,這個音質很好吧?」
「當然好了,聲音好清晰的,尤其用這個聽嗨曲,太爽了!」小姑娘還把自己的ipod故意在宋妖虎的面前,來回地晃了一下。
「這個……嘻嘻,能不能讓我聽一下?我就聽一下,好不好?」宋妖虎可憐兮兮地對人家哀求。
「嗯?這個……」小姑娘露出為難的神情,但是還是把耳機遞向了宋妖虎,「好吧,就讓你聽一下,就一下哦!」
「嗯嗯,謝謝你啊!」宋妖虎欣喜若狂,接過耳機,塞進自已的耳朵裡,隨著ipod裡面的音樂,也晃起了頭。
「好了,好了,還給人家啦!」宋妖虎連五秒鐘都沒聽上,就被小姑娘又把耳機搶了回去。
「哎哎,再讓我聽一下嘛!」
「不行啦,好貴的,別人我都不借!」小姑娘把耳機放進懷裡,頭搖得像波浪鼓似的。
「剛才,你剛才這個裡面的那個歌,是jackson的吧!我最喜歡這首了,他很少唱情歌,這是這首非常棒。」宋妖虎遺憾地看著人家的ipod。
「你也喜歡這個歌啊?我也喜歡啊,這首歌太嗨了,節奏也蠻好的,聽著很爽!」小姑娘原地跳了兩下,她也很高興遇到一個知音。
「我最喜歡jackson了,上次他去新加坡,我有一個表姐,曾經替我要過他的一個簽名,我一直都保存著呢!」
「啊?」這回輪到小姑娘的眼睛瞪圓了,她完全不敢相信宋妖虎的話,「你,你,你有jackson的……親筆簽名?」
「是啊,我一直都放在臥室的床頭上。」宋妖虎點點頭,顯得非常真誠。
「那,那,那能不能讓我看一下啊?」風水輪流轉,輪到小姑娘羨慕宋妖虎了。
「不行,那東西很容易壞的,很多人想看,我都沒借呢!」宋妖虎撅著自己的嘴,搖了搖頭。
「人家剛才都借你ipod了嘛,你就借人家看一眼吧,就一眼好嗎?」小姑娘就差給宋妖虎跪下了,苦苦哀求著,「jackson一直是我的最愛,我好鍾意他喲!」
「你也是jackson的歌迷?」宋妖虎突然面露疑色,上下打量了兩眼小姑娘,「不可能吧?」
「我當然是啊,我從十五歲就喜歡他,他所有的專輯我都有的!」小姑娘急了,你可以污辱她,但是不可以污辱她的信仰。
「我看你不像,我不借你!」宋妖虎搖搖頭,轉向就要走。
「哎哎,你別走嘛,我們再商量一下。大不了,我再把ipod借你聽一會兒?」說著,小姑娘就把懷裡的耳機又拿了出來,往宋妖虎的手裡塞。
「我不要聽了,我不會把jackson的簽名讓一個根本不是真心喜歡他的人看的!」宋妖虎還犯上倔勁了。
「我發誓,人家發誓啦,我真地是jackson的歌迷。你聽我說,他是1958年829日中午十二點十三分出生的,**座,美國加第安納人,喜歡閱讀、油畫、素描、武術、舞蹈、遊樂園、旅行。」說起自己心中的偶像,小姑娘簡直如數家珍。
這不禁聽得旁邊的呂曉毅張敬等人渾身發冷,他們覺得這小姑娘根本就是一個小間諜,jackson的屁股上有幾根毛她也許都知道。
「啊?你還真是他的歌迷啊?」宋妖虎聽到小姑娘的話,開始對她另眼相看。
「當
我都說過了嘛,人家十五歲起就迷他了!」
「那你為什麼不注意保護皮膚呢?」宋妖虎很奇怪地問。
「啊?保護皮膚?」小姑娘立刻怔住了。
「是啊,jackson真正的歌迷應該知道jackson的喜好嘛!jackso八年前在紐約開演唱會的時候說過,他喜歡皮膚白皙光滑的女孩子。你看我的皮膚多好啊,我就是為了他,才故意保養的哦!」
「啊?真的?」小姑娘這個時候對宋妖虎簡直就要膜拜了。
「你看看你,臉上有一點粉刺,還有一點點色斑,哇,還有小痘痘呢!另外,你的皮膚也有一點黑,你難道不知道jackson最不喜歡皮膚發黑的女孩子嘛!」宋妖虎對小姑娘的皮膚百般挑剔。
「是嗎?我有嗎?天啊!」小姑娘急了,立刻拿出一面小小的鏡子,左照右照,越照越覺得宋妖虎說得有道理,「那,那我怎麼辦啊?」小姑娘急得快哭了。
「沒關係,你不要急啊!我們都是jackson的歌迷,應該互相幫助,你放心,我會幫你的!」宋妖虎拍著胸口,自信地安慰著小姑娘。
「真的?你能幫我?怎麼辦,怎麼辦?」小姑娘就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你這個皮膚主要是被太陽光傷害成這樣的,你只要注意防曬,皮膚慢慢地自然就好了!你相信我,一定沒問題的!」
「防曬?我也有做啊,我用的化妝品都是最好的!而且…………」
「行了行了!」宋妖虎不耐煩起來,還擺了擺手,「什麼化妝品,我告訴你,不管多貴的化妝品都是騙人的,透明的東西能防曬嗎?」
「啊?不防曬啊……哦,你說得有道理啊!那我怎麼辦?」
「你過來,坐一下啊,我給你拿個東西看看。」宋妖虎拉著小姑娘的手,走到一組桌椅旁,先讓小姑娘坐下來,然後她自己跑去背景牆的後面,取出一把天騰傘!
宋妖虎拿著傘,又小跑回來,二話沒說,把傘塞到了小姑娘的手裡。
「最好的防曬,就是不讓太陽曬到你,那麼你就需要打傘!」宋妖虎盯著小姑娘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道。
「打傘?嗯……這傘好土哦……怎麼這種顏色的?」小姑娘看看傘,撅起小嘴搖了搖頭。
「你懂不懂,你懂不懂,這叫土嗎?這是國際流行的顏色,你記不記,jackson有~聲地反對小姑娘的話。
「有嗎?哪一次啊?」小姑娘疑惑地問。
「我不告訴你!你根本就不是jackson的歌迷,你連哪一次都不記得了。」宋妖虎好像生氣了,一扭身不去看那個小姑娘。
「啊,你別急啊,讓我想想!哦……這種顏色……這種顏色……」小姑娘急忙狡盡腦汁開始想,這種土掉渣的顏色jackson什麼時候穿過,想了好久,眼睛裡發漸漸亮了起來,「哎,好像還真有過一次耶!是不是西雅圖演唱會的那次?」小姑娘還是有點拿不準。
「對嘛!」宋妖虎猛地回過身,一掌拍在玻璃桌上,「就是那次嘛,還不錯,你還記得!」
「對對,我記得!這個顏色其實我仔細看了看,還是蠻帥的!」小姑娘開始對天騰傘感興趣了。
「顏色還是次要,這把傘能把所有太陽光的有害光線都幫你擋掉。沒有了陽光的刺激,你的皮膚一定會很快就白嫩光滑起來的!這樣才像一個真正的jack迷嘛!」宋妖虎樂呵呵地說道。
「嗯嗯,你說得對耶!這個傘多少錢啊?」小姑娘把傘抱在懷裡,疑惑地問。
「便宜,本來這傘要二百一十八元的,看在我們都是jack迷的份上,一百八十八好了,我也不賺你什麼錢!你明天再來一下,我把jackson的親筆
「好好,你一定要記得帶哦!嘻嘻,我要打著這把jackson都喜歡的傘,出去好好地帥一圈。這是錢,給你!」小姑娘從身上掏出錢來,興高采烈地遞給了宋妖虎。
「快來!」宋妖虎接過錢,又把小姑娘扯到接待台前,「你把你的名字,電話留下來,我們的服務很周到,會打電話跟蹤你的使用情況,有什麼不滿意的,你可以隨時對我們說!」
小姑娘一聽還有這種服務,虛榮心得到極大的滿足,刷刷幾筆在一個登記本上記下了自己的名字和電話。然後,再一次叮囑宋妖虎記得明天帶簽名,就樂滋滋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