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強勢拒絕
帕吉特的三分像壓垮小牛的最後一根稻草,徹底的打擊了小牛隊,老尼爾森朝諾維茨基擺了擺手,如果第四節開場就讓諾維茨基上的話,也許還能抗衡一陣,但是諾維茨基能整節都表現優異嗎,這只是一場常規賽而已,犯不著這麼拚命。
老尼爾森的心中擔憂的是,如果是季後賽的話,小牛隊拚命的話,就能拿下這場比賽嗎?看了看在對面休息的紅色球衫,老尼爾森的心深深地沉了下去,火箭隊已經一飛沖天,拉開了與其他球隊的差距。
這場比賽以火箭隊133:105大勝告終,火箭隊四人得分上二十,四大金剛聯手拿下九十八分四十三個籃板,外加二十一次助攻六次蓋帽四次搶斷,這個數據已經跟小牛隊全隊數據相差不多。
而小牛隊這邊,特裡拿下二十五分,諾維茨基拿下二十九分,但是除此之外,沒有隊友給他們支持,斯塔克豪斯十九投五中拿下十四分,被巴蒂爾防的大失水準,可謂顏面盡失,但是他還不是最慘的那一位。
在進過球員通道的時候,丹皮爾雙眼呆滯的看著天花板,似乎想從中悟到些什麼,但是最後他也是沒有悟到,小牛隊的球迷朝他伸出小拇指,有些小拇指還是朝下的,丹皮爾上場二十七分鐘,五投零中拿下兩分,外帶五次犯規,如果第四節不是早早成為垃圾時間的話,他犯滿畢業是一定的。
這樣的西部第一中鋒,如何能讓達拉斯人感到滿意,如果想到這名大個子是用納什換來的(雖然納什和丹皮爾沒有直接交換,但是小牛隊正是用納什留下的薪資空間,才簽下這個兩雙球員。)這就更讓人傷感,當納什在鳳凰城涅槃重生的時候,小牛隊的大個子卻被人按在地上狠揍一頓。
庫班臉色難看無比,丹皮爾是他欽定的,他本來是想要用來對抗奧尼爾,但是計劃沒有變化快,隨著奧尼爾東遊,丹皮爾的價值大為縮水,這次對陣火箭隊,丹皮爾對上西部的超級中鋒姚明,本來丹皮爾證明自己價值的機會,卻沒有想到打得如此難看,這也是削了他的面子。
雷明遠很高興,客場拿下小牛隊,也算是為去年出了口氣,尤其是這麼酣暢淋漓的勝利,讓火箭隊的氣勢升到了一個新台階,ok解散之後,誰能率先佔據最高點,誰就能搶佔先機,一朝領先步步領先。
拿下小牛隊之後,輿論開始重新審視火箭隊,在此之前火箭隊雖然取得十二連勝,而且也贏了衛冕冠軍,但是活塞隊本賽季的表現並不是很好,尤其在奧本山宮殿打架之後,全隊似乎被抽走了精氣神,11月份六勝六負,淪為東部中上游球隊,所以對火箭隊的十二連勝,大部分輿論都認為火箭隊只是運氣好,並沒有把他當作一支強隊來對待。
這次大比分戰勝小牛隊,而且從頭到尾沒有給小牛隊任何機會,這種表現出來的強大實力,讓這些專家開始認識到,火箭隊已經變得非常可怕,可怕到了小牛隊這樣的准強隊,仍然沒有抗衡之力。
火箭隊的勝利影響並不止於此,第二天清晨,在雷明遠的辦公室內,他迎來了andone公司的總裁史蒂夫,這個曾經的傳奇鞋業鉅子,但是現在已經被艾迪克踩在腳下,目前艾迪克在美國的銷售額已經超過了and1成為全美第三,但是對於and1,雷明遠還是非常有興趣,尤其是當and1總裁史蒂夫坐在對面的時候,他的興趣就更加濃厚了。
1993年,芝加哥,一個運動商品展上,三個20幾歲的大學生,在nike、reebok和adidas的業務員間打轉。他們的名字是史蒂夫、tomaustin和jaygilbert。他們一點也不快樂,因為他們得到一個結論:美國已經沒有夠酷的東西了。於是,這三個大學生決定,自己來為[真正在打籃球的人](他們稱之為thepla夜r)創造一個品牌。
在回家的路上,他們在餐巾紙上寫下最早的幾句trashtalk(後來發展成閒言閒語t失rts系列),並且立誓要[踢nike的屁股](讓nike好看)。他們說,從現在開始10年內,人們將會寫一本關於我們(thepla夜r)的書,就像有人已經為nike寫了一本swooth一樣——and1就是這樣開始的。
當其他品牌投入大量金錢做市場調查,史蒂夫和他的夥伴,則是帶著他們的樣品鞋,走訪一個接一個的籃球場,給真正在球場上打球的人看。有一次,在dallas的一個球場上,一個小伙子看到史蒂夫手上的and1「coordinator」樣品,當場就想要買。史蒂夫說:「可這是我僅有的樣品,而且只有右腳」,猜那小伙子說什麼?他眼中閃著慾火,說:「沒關係,賣給我,我會想辦法找東西來配左腳!」不過,他還是沒買成。這個故事,讓史蒂夫更堅定地相信,美國有許多打籃球的年輕人都跟這位一樣,他們需要不一樣的coolstuff。——這個世界需要像and1這樣的東西。
史蒂夫對大眾化的fa失on興趣不高,他為打籃球的人設計、生產商品,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個「打球的人」。他不惜罵消費者:「如果你穿著and1到球場上,卻不會打球,看起來真是有夠蠢!」他也警告經銷商,不准把and1賣給不認真打球的虛榮者和沒有主見的懦弱傢伙。and1不要「穿上它看起來很酷」,而要「夠酷的人才配穿它」。史蒂夫自己和他們的夥伴們的吃飯、生活、工作、睡覺、呼吸,都和籃球有關。譬如,在面試的時候,除了一般的程序,他們通常會和應徵者來一場球賽。他們希望,所有在and1工作的人都會打籃球,要是不會,他們就提供籃球課程,教到你成為高手為止;因為如果不是這樣,怎麼把and1賣給高手。
現在,全美國都有年輕人將and1的「thepla夜r」logo紋在身上。曾經在一次adidas的籃球夏令營裡,and1jaygilbert就看到幾個小伙子的手臂上,都紋了「thepla夜r」和自己的名字縮寫;又如一年春天的麥當勞全美高中籃球比賽,至少6個球員有and1紋身。年輕人都想被當作一個真正的球員來看待,這就是為什麼他們要把and1的「thepla夜r」「吸收」為他們身上的一部分,jaygilbert還說:「你就是找不到一個不在nike上班,卻會把那個小鉤紋在身上的人!」穿and1的人,靈魂裡都有一個「thepla夜r」到1998年底,and1已經有了55個員工,1999年目標營業額是8000萬美金,史蒂夫說:「噁心的魚罐頭,我再也不想吃了!」不過現在,也幾乎沒有人認為他們還需要吃。
在當時美國球鞋產業整體銷售不佳的情況下,and1創下了百分之四百的增長額!其他的知名品牌,像nike、reebok,不是與球員提早解約,就是大幅度削減簽約金額,當然,除了michaeljordan之外。史蒂夫說:「真正讓and1大賣的,是這品牌本身的獨特風格,而不是簽約球員,事實上,and1大部分的產品,都不是為了簽約球員設計的,也不需要他們為產品代言。」
過去40年,球鞋是美國最大的產業之一,年銷售額將近15億美元。1998年預計美國人將購買超過3億5千萬雙球鞋,而在50年代,這個數字是4千萬雙。美國球鞋業,大約每10年就輪換產生一次新的領導品牌:60年代的con_del_logo_ver色、70年代的adidas、80年代的reebok,90年代呢,感謝jordan,王位終於到了nike手上。史蒂夫要讓and1成為21世紀第一個10年內球鞋業的王者。而看看前面所介紹的內容,我們可以想像,他所採取的方式是完全顛覆。
and1在自己大步向前邁進的同時,還要美國的籃球界因新血液的注入也一起向前進。and1清楚98的高中球員在進nba以前,永遠無法拿到運動獎學金,所以他們在每年的利潤中,都捐出5作為公益用途,並且特別著重年輕人的籃球教育計劃。and1目前贊助過的包括philadelphiafutures、philadelphiareads、thewhitewillamsscholars和thepennvipstutorialprogram等。此外,and1也提供其他一些大大小小的籃球營、比賽和球隊贊助。
阿爾斯通成為and1的救世主,11歲在皇后區出名用他奇跡般的胯下轉身,跳步胯下與躍起背後運球拯救了and1,球風飄逸,被譽為『洛克公園的街球王』,很多業內人士在看了阿爾斯通的表演之後,都說「他是世界上最牛的組織後衛『,如果有機會去紐約,你可以看到,在洛克公園裡打球的孩子們,身上穿著的大半都是印著阿爾斯通綽號「skiptomylou『
但是在雷明遠看來這也正是and1的致命弱點,雖然在青少年中推廣的非常不錯,但是就算最癡狂的and1球迷也不是and1的忠實粉絲,他們同時還擁有耐克、阿迪達斯,到了大學的時候更是如此,and1的大量投入給對手帶來了大量的客戶,但是對於自己沒有任何幫助,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
尤其是阿爾斯通加入nba之後,他的表現只能用差強人意來形容,即便這樣他也是and中混的最好的,這難免會讓人有一種and1只是一種二流貨色的想法,這也是為什麼耐克和阿迪達斯迅猛突進,而and1不斷退步的原因。
雷明遠在打量史蒂夫,史蒂夫同樣在打量雷明遠,在他看來,雷明遠無疑是更加傳奇的存在,這個黑頭髮的小子神奇入住火箭隊,然後用一年時間建立起艾迪克公司,當年艾迪克從無到有,年底的時候已經成為中國第三大鞋業公司,還沒有那個鞋業公司具備這麼強的擴展能力。
在去年,艾迪克的擴張勢頭並不因為企業規模的擴大而減緩,一年之內艾迪克的擴大了十倍,在北美開始設點,當年的銷售量就達到了艾迪克的二分之一,也就是那個時候,史蒂夫開始意識到這個年輕人身上的能力,所以才有合作的要求,當時and1的銷量是艾迪克的兩倍,卻只索要六成的控股權,也是看中了艾迪克的潛力。
可惜那次雷明遠沒有明確表態,時間一直拖到了現在,and1因為主動發起談判,引起了耐克和阿迪達斯的不滿,遭到了不少明槍暗箭,而艾迪克因為態度曖昧,得到了許多好處,再加上火箭隊和雷明遠的廣告效應,讓艾迪克在這一年中獲得了飛速進步,如今已經是and1銷售量的一倍。
事到如今,史蒂芬已經放棄合資公司的主導權,只要求獲得and1的相應股份就可以了。但是他沒有想到,雷明遠很乾脆的拒絕了他的請求。
「這個要求我不能答應,艾迪克和and1並不具備相同的文化素質,合併對兩家都沒有什麼好處。」and1的問題並不是表面上的那些,實質上的問題在於and1的浮躁,他的酷並沒有真正的實力作為保證,而特意的摒棄nba球星,更是一個錯誤的招法,也許是為了省錢,也許是為了標新立異,但是如果把這項運動的頂尖球員隔絕在外,又怎麼能成為頂尖的鞋業公司呢。
史蒂芬有些措不及防,他覺得只要and1放低姿態,合併肯定沒有問題,驚詫了一會之後他努力道:「也許這個消息會讓你改變心意,耐克準備收購匡威,阿迪達斯準備收購銳步,如果他們成功的話,耐克的銷售量將會比現在高出35,阿迪達斯的銷售量將會高出40,我們只有聯合起來,才能在接下來的競爭中生存下來。」
雷明遠吃了一驚,他並不認為史蒂芬在危言聳聽,匡威和銳步曾經輝煌一時,雖然現在已經沒落,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他們還具備相當強大的號召力,如果被耐克和阿迪達斯兼併的話,留給艾迪克的時間就不多了,如果不能在短期內強大起來,就又被強兩者邊緣化的危險。
匡威是一家創立於20世紀早期的美國運動鞋公司的品牌,1908年marquismillscon_del_logo_ver色在美國馬薩諸塞州創建了一家專門生產運動鞋的公司,並以自己的姓氏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命名。世界上第一雙籃球鞋由con_del_logo_ver色製作。
1917年第一雙con_del_logo_ver色allstar鞋誕生,憑著產品本身的優異特性,成為歷史上最著名的運動鞋之一。自其問世至今,allstar已成為全世界家喻戶曉的帆布鞋代名詞,被譽為帆布鞋中的「勞斯萊斯」,同美國歷史悠久的品牌如麥當勞快餐、可口可樂飲料、福特汽車、levis牛仔褲一樣,成為美國文化精神的象徵。
1917年一位叫處cktaylor的年輕籃球運動員加入了職籃聯盟,選擇con_del_logo_ver色allstar的運動鞋。由於他不斷地推薦con_del_logo_ver色allstar給各大學、高中籃球隊,所以自1921年,處cktaylor便與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簽約,成為其業務代表的一員,展開了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和處cktaylor傳奇性合作的一頁。
1923年處cktaylor的簽名被放在運動鞋的腳踝處,成為產品的特色之一,con_del_logo_ver色allstar成為籃球鞋的代名詞。
taylor的簽名成為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商標的一部分,與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密不可分,並且展開了人們在運動場合穿運動鞋的概念。
1936年con_del_logo_ver色allstar鞋成為美國奧運籃球代表隊的指定專用鞋。
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也投入了美**需品的生產行列,憑著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的專業技術,生產了一系列特殊用途的靴子、頭套、護腳等等。
1966年con_del_logo_ver色allstar第一次推出彩色籃球鞋,打破了近六十年單一白色的色彩策略。
1982年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在nasdaq(納斯達克)股票市場掛牌,成為上市公司。
1985年con_del_logo_ver色allstar鞋風靡日本,創造極佳業績。
1991年con_del_logo_ver色(匡威)成為nba指定比賽用鞋。
1996年con_del_logo_ver色allstar全球銷售超過7億雙。
相比之下銳步的歷史更長,1895年,年近40歲的reebok的創始人約瑟夫?福斯特,是一位英國的短跑愛好者,他希望能有一雙帶釘跑鞋,但由於當時他的財力及資源的困乏,使得他自己製造出一雙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帶釘跑鞋:「福斯特跑鞋」。
1900年,福斯特進一步改進他的技術建立自己的生意,為當地的體育愛好者提供手工製造的跑鞋,消息被廣泛傳播,這種跑鞋被普遍接受,並占市場領導地位,這種「福斯特」釘鞋從此給與短跑帶來了歷史性變革,延用了50年。
1904年,福斯特釘鞋幫助愛佛舒特進入職業生涯的高峰,在1908年格來斯哥的比賽項目中創造了三項世界紀錄,福斯特充氣式跑鞋給奧林匹克運動會及職業體育運動帶來了很大的促進,福斯特也發展了自我測試表來為跑步者提供最佳舒適度。
1933年,老福斯特去世,將他的事業留給他的兩個兒子:詹姆斯和瓊。
1938年,霍馬斯參加澳大利亞國家比賽,穿著福斯特釘鞋創造了100碼及220碼的紀錄。
1958年,隨著時間的推移,福斯特公司在不斷擴展,並且向著體育運動的其他領域發展,福斯特的孫子,也加入了公司,同他家族成員一起,繼續為優秀運動員創造更舒適的運動鞋,並且集中致力於設計出更加輕捷的運動鞋以提高運動員成績。創始人的另外兩個孫子約瑟夫與傑夫瑞在服役後頁回到了英國波頓和公司一起發展。他們從自身出發建立了綜合的公司,最初叫麥柯瑞足球鞋業公司,後來命名叫reebok(非洲羚羊)。
1979年,一位美國戶外器材經營者保羅佛爾曼在一次國際展覽會上看中了reebok,並且最終取得了reebok在北美的經營權,當時標價60美元的reebok跑步鞋成為了市場上最昂貴的跑步鞋。
1982年,reebok的第一雙女子健康舞運動鞋(第一雙專為女子設計的運動鞋freestyle),採用了真皮鞋面及流行色,成為當時最暢銷的鞋子,這預示著健身領域的轟動並引起了太空健美鞋的全線發展。
1985年,reebok品牌家喻戶曉,而且銳步有限公司成功的使reebok成為跨國大公司。
1986年,reebok開發了服裝領域,並且開始正式上市。
1987年,reebok的成功使他成為全球運動鞋品牌第一位,為了促使全球的交流,reebok成為國際人權巡迴宣傳組織的保險贊助商,並簽署了年度的人權獎勵計劃,意在獎勵全球為人權事業作貢獻的年輕人。
1989年,reebok推出了第一雙充氣籃球球鞋,將復合的流動氣腔設置於鞋中。同年,reebok推出了pump鞋面手動充氣系統,pump技術帶來了特別的繁榮時期,至今依然延續,為各類運動和健身活動提供突破性概念與科技。
1992年,reebok公司從主要針對健身的企業轉變為同樣參與運動領域的公司。此時reebok的產品線已經包括足球,棒球,美式足球,田徑等項目並開始與知名運動明星,運動隊開展合作,在全球範圍內進行品牌推廣。
1995年,reebok自豪的慶祝他的成功,100年裡reebok致力於為偉大的運動人士創造運動鞋及服裝,並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有著傑出的表現。
與英國利物浦足球俱樂部簽署了一個廣泛的贊助協議,包括了足球俱樂部的所有服裝贊助。同年,reebok成為世界運動服裝著名品牌之一。仍是同年,reebok與nba狀元秀艾弗森球簽定了廣告合約。
1997年,reebok推出dmx2000系列科技與跑鞋中,復合的流動氣囊提供了每時每刻的穩定性和緩震效果。同年,reebok專為艾佛森設計的籃球鞋theanswer隆重推出。穿著他,艾佛森給nba賽場帶來了史無前例的興奮與刺激,他的所向披靡也為今日他在籃壇上的崇高地位打下了紮實的基礎。
2000年,reebok與美國nfl簽約十年。
2001年,reebok和這位2000年度nbamvp球員艾弗森於2001年11月簽訂了終身合同,這項協議確保iverson將在整個運動生涯中作為reebok公司的簽約運動明星。此時,reebok已經與nba達成了為期十年的合作關係。
2002年,reebok簽約nba當年狀元秀,來自中國的中鋒球員–姚明。
從2003年第一季度,reebok將向nba球員提供具有nba標誌的專業比賽鞋。2003年9月,reebok與nba休斯頓火箭隊姚明達成為期終身的合作關係
也就是說,再過半年左右,阿迪達斯和耐克都將會收購一家鞋業公司,實力再次大幅度增長,留給艾迪克的時間不多了,必須購買一家具備相當能力的公司,以拓展根基,迎接兩大鞋業公司的挑戰。
看來and1的信心不是沒有來由的,雷明遠不由的沉思起來。一旁的史蒂芬不禁露出燦爛的笑容,只要兩家公司合併,新成立的公司將會擁有耐克四成左右的銷售額,再加上艾迪克的強勁勢頭,就擁有了跟耐克、阿迪達斯掰手腕的能力。
雷明遠似乎是想明白了什麼,站起來說道:「很抱歉,我不能答應你的請求,艾迪克有自己的路,我們跟and1不是一路人,沒辦法走到一起,很抱歉。」
史蒂芬的笑容,瞬間凝固在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