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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二卷 塞外風雲 第四集 漢國初建 第十一章 思想準備(2) 文 / 思雨

.    西元前312年,己酉,季秋初六。

    繼《荀子禮制》一書激起千層浪以後,荀況接著又拋出了另一顆巨雷,《華夏族》一書正式面世。

    書中引經論典,旁徵博引,探古尋源,得出一個結論,無論是中原各國,還是邊塞各族,都是三皇五帝的後人,大家都是一個民族,華夏族出身。華夷之分只是人為原因所造成,並激烈地抨擊了以文化強行分割華夏族大家庭的言行,鼓勵華夏族大家庭內應該文化交流,互通有無,共同繁榮。

    斯時,華夷之辯也就是華夷之別正盛,華夏一族的言論一出,立刻引來學者們的激烈爭論,不過,面對《華夏族》一書中詳實的論證資料,反對者也難以找出反駁的依據,只好從文化習俗上來進行反駁,一時間風起雲湧。

    各國朝廷見凌雲志不斷弄出一些學問上的問題整風弄雨,反而對他徹底放心了,此人不研究軍事,反而專門研究一些旁門左道的事情,可看出胸無大志,無意圖謀他國之志,逐漸對他失去了戒心。

    凌雲志更乾脆,不但將《華夏族》一書,作為了各級學校的必讀知識,而且更是組織起了一大批學者擔任傳播文化的使者,深入邊塞各國,傳授文字,教授知識,宣傳禮制思想、華夏一族的理念。

    各國皆以其為瘋子,凌雲志頓時在遼東奇人、遼東聖人的外號外,又增加了一個遼東瘋子的外號,傳遍天下。

    凌雲志畢生持之以恆地堅持傳播文化,其潛移默化的影響,改變了整個華夏民族的發展進程,對形成大一統,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意識有著劃時代的偉大意義。這都是後話。

    荀況待《華夏族》面世以後,悠然離開薊城,繼續各地遊學的歷程。

    隨即凌雲志又開始了對行府、軍府、監察御史府各機構大刀闊斧的改革,為順利建國開始鋪路。

    改行府為樞政院,為國家最高的政務機構,設宰相,左、右相。

    設立八部,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工部、農部、教部、商部,為主要的政務部門。

    吏部掌管全國文職官吏的任免、考課、勳封、升降、調動、備案等事,設尚書,左、右侍郎,下統吏司、司封、司勳、考功四司。分設郎中、員外郎二人。四司官員分掌如下:吏司郎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假告身、假使,員外郎其中有一人專掌選補流外官;司封郎中,掌封命、朝會、賜予之級。司勳郎中,掌官吏勳級;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過、善惡之考法及其行狀。

    規定官員的選授制度是:郡守、侍郎以上者由國王親自選授,郎中、郡府各機構的官員、縣令以上者由宰相,副宰相合議後,樞政院提名呈報國王御批,吏部聽制授官,以下者由吏部根據其身材、資歷、才能、功勞、德行、言辭、書判諸方面的優劣予以「注批」,並報請樞政院審復後授職。

    戶部,掌全國財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錢谷、貢賦等,所屬有戶司、度支、稅收、金司、倉司四司。其中戶司郎中、員外郎,掌戶口、土地、貢獻、蠲免、優撫、婚姻、繼嗣之事;度支郎中、員外郎掌支度國用、租賦少多之數,物產豐約之宜,水陸道路之利,每歲計其所出而支其所用。稅收郎中、員外郎掌全國稅收的徵繳、核計之數;金司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藏出納、權衡度量之數;倉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儲、出納、調劑糧草支出之數。

    規定財政支出年初由戶部預算,內閣複審呈報國王御批,預算內支出大額項由樞政院宰相,副宰相合議後,審批支出,小額常例項由戶部審批。

    稅收採取入庫後分成制,按一定比例返還各郡縣,稅收稅種、比例由內閣統一制定,頒布律法執行,嚴禁各郡縣私自改動、設定稅賦及私收任何雜費,嚴禁截流稅收收入,並制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

    國家財政的審計與稽核職能則歸另屬監察御史府的比部司。

    禮部掌外交、禮儀、祭享之政。所屬有外司、禮司、祠司、膳司四司。其中外司郎中、員外郎,掌外交出訪、接待各國使臣、管理使節捨館之事;禮部郎中、員外郎,掌禮樂、衣冠、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鋪設,及百官、宮人喪葬贈賻之數;祠部郎中、員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筮、醫藥、僧尼之事;膳部郎中、員外郎,掌陵廟之牲豆酒膳。

    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隸罪犯並平議國家之禁令,管理刑獄、治安。其屬有律司、刑司、監司、司門四司。其中律司郎中、員外郎掌律法草擬,律法頒布、貫徹之事;刑司郎中、員外郎掌律法執行,按覆大理寺及全國上奏諸案件,凡是審理大案件,可用尚書侍郎之名義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組成「三司」,共同參議;監司郎中、員外郎,管理俘虜,奴隸的簿錄,全國各地監獄,並審理其訴訟事件,國家發佈大赦令,可代表刑部召集囚徒宣佈赦免名單;司門郎中、員外郎,管理門禁關卡出入登記,以及治安管理。

    工部掌管土木水利工程、工匠、交通、手工作坊、礦山開發、造船、民用機械、工具的設計、改良和製造工作等事,以及諸司官署辦公所需紙筆墨之事。

    農部掌管國家屯田、農田水利、農業技術指導、移民安置、農牧業開墾開發等事,國家農、林、牧(軍馬除外)、養、漁業之政。

    教部掌管國家的教育普及、學校建立管理、教化民眾、民族融合、負責發明立項、研究和實用轉化。

    商部掌管國家商業開發、招商引資、行業規劃管理等事。

    成立內閣,負責決策和審議國家的政務,由凌雲志、三督相、宰相,左、右二相、樞軍院樞軍相、副相、監察御史府總監察御史、內府總理以及各部尚書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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