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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一百二十五章 電磁先鋒 文 / 閃爍

    第一百二十五章電磁先鋒

    雖然參與炮擊的只有3艘戰艦,但是火力強度等同於3個炮兵營!

    2017年,「秦嶺」級巡洋艦與「太湖」級驅逐艦立項前,共和國的3家軍事科研單位在電磁炮的幾項關鍵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電磁炮裝艦成為了時間上的問題。

    當時,共和國海軍對電磁炮上艦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阻礙電磁炮推廣的問題只有兩個,一是材料,二是能源。

    軌道電磁炮需要兩種極為特殊的材料,一是作為導體的高溫超導材料、二是製造「炮管」的高強度耐磨材料,兩者缺一不可。

    高溫超導材料容易解決,難的是高強度耐磨材料。

    作為「炎黃計劃」二期研究工作的重點項目,高強度耐磨合金不但是製造電磁炮的關鍵材料,也是製造電磁彈射器的必要材料。

    為了降低研製風險,共和國不得不採用雙管齊下的策略。

    重點研製軌道電磁炮的同時,海軍與陸軍聯合成立「電磁武器裝備研究辦公室」,共同出資上億元,委託5家科研機構與科研單位進行線圈電磁炮的前期研製工作,集中力量攻克數項技術難關。

    從工作理論上講,線圈電磁炮比軌道電磁炮更加先進。

    當然,線圈電磁炮的研製難度更大。除了不需要高強度耐磨材料之外,線圈電磁炮在其他方面的要求均超過了軌道電磁炮,特別是「高密度感應線圈」的設計與製造方式,沒有任何國家有充足技術儲備。

    只要攻克了材料技術,軌道電磁炮的研製難度並不大。

    對共和國來說,能源問題很容易解決。在國家集中力量解決「空基激光攔截系統」的前提條件下,電磁炮的能源問題非常容易解決。對海軍來說,因為戰艦有足夠的空間,所以能源問題並不突出。

    按照理論計算,雖然電磁炮需要12級復合蓄電池驅動,但是可以用8級、甚至6級復合蓄電池作為儲能載體,不需要全部採用12級復合蓄電池。

    也就在這個時候,海軍與國防部在巡洋艦與驅逐艦的動力方案上出現了分歧。

    電池可以作為電磁炮的能源載體,也可以作為動力系統的能源載體。在8級復合蓄電池的產量提高數十倍、暫時沒有投入民用市場的情況下,國防部傾向於建造「全電動戰艦」,而不是建造「核電混合動力戰艦」,主要就是聚變反應堆的造價居高不下,「核電混合動力系統」的成本非常高昂。海軍則傾向於建造「核電混合動力戰艦」,而不是「全電動戰艦」,因為只有配備了聚變反應堆,戰艦才擁有真正的持續作戰能力,不然遲早都得返回港口或者依靠其他戰艦提供電能。

    這裡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種戰艦,即「華夏」級航母。

    作為共和國第一種配備了聚變反應堆的水面戰艦,設計「華夏」級航母的時候,工程師就想到了在海上為編隊裡的「全電動戰艦」提供電能的情況,因此「華夏」級的聚變反應堆可以在短時間內以125%的設計功率運轉,同時為2艘護航戰艦充電。

    根據這一情況,國防部堅決認為沒有必要在護航戰艦上配備聚變反應堆。

    如果為「秦嶺」級配備2500噸6級復合蓄電池、550噸8級復合蓄電池與80噸12級復合蓄電池,不但能夠保證其最大8500海里的續航力,還能在4500海里續航力的基礎上為2門各配備了550發炮彈的電磁炮提供全部電能,無須在補給彈藥之前充電(充電可以與彈藥補給同時進行)。

    海軍仍然堅持在大型護航戰艦上配備聚變反應堆。海軍的理由很簡單,護航戰艦不可能一直伴隨航母作戰,在很多時候需要單獨作戰。為此,海軍以美國海軍「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在伊朗戰爭中的作戰行動為例,證明配備了電磁炮(電熱化學炮)的大型戰艦不但能夠擔負起對地支援的重任,還得離開航母單獨行動。

    海軍與國防部的爭執,差點葬送了「秦嶺」級巡洋艦與「太湖」級驅逐艦。

    直到2019年,電磁炮即將研製成功時出現的一件事情,最終使國防部改變了態度。

    當時美國已經製造出4級復合蓄電池,並且以「甩賣」的價格在國際市場上推銷配備了2級復合蓄電池的民用產品,向一些國家出售配備了4級復合蓄電池、甚至6級復合蓄電池的軍用產品。共和國立即修改「電動產品出口規範」,向國際市場推銷包括民航飛機、高級電動汽車、高級電動遊艇在內的配備了6級復合蓄電池的民用產品,向「友好國家」出售配備了8級復合蓄電池的軍用產品。

    如此一來,6級復合蓄電池與8級復合蓄電池的市場需求量猛增。

    如果建造「全電動戰艦」,造價將超出預算40%!

    相對而言,為戰艦配備聚變反應堆更加划算。

    至此,護航戰艦的「核電」之爭告以段落。因為反潛護衛艦沒有配備電磁炮,排水量相對較小,所以海軍沒有在護衛艦上安裝聚變反應堆。

    「秦嶺」級配備了1座HD-3A型聚變反應堆,額定最大輸出功率45mw、應急最大輸出功率60mw;以最大應急輸出功率工作,保證戰艦以30節速度航行、為戰艦上的所有電子與電力設備供電的同時能夠為2門電磁炮各提供15mw的電力供應、確保在30分鐘內為電磁炮儲能電池充滿電;如果戰艦將航速降低到16節(巡航速度),關閉不必要的電子與電力設備,能夠在20分鐘內完成充電作業。每門電磁炮配備45噸12級復合蓄電池,在不充電的情況下,能以最大能量發射48次。

    由此可以算出,「秦嶺」級可以在前5分鐘之內發射96枚炮彈,為電磁炮儲能電池充電的同時,每門電磁炮能夠以每分鐘2發的速度持續開火。

    「太湖」級配備的是HD-3B型聚變反應堆,額定最大輸出功率為30mw、應急最大輸出功率為45mw,除了只配備1門電磁炮之外,其他性能與「秦嶺」級相當。

    配備聚變反應堆還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好處,今後進行改進時,可以增添各種電能武器!

    因為「秦嶺」級的優先級別高於「太湖」級,「秦嶺」號的服役時間比「太湖」號提前大約8個月,所以「秦嶺」級是世界上第一種配備了電磁炮的戰艦。

    「秦嶺」級配備的電磁炮與「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的電熱化學炮性能相當。

    主要是共和國重點解決電磁炮的「有無」問題,沒有在初期加大炮彈的研製力度。受到電磁炮特殊發射原理的影響,在關鍵技術得到解決之前,電磁炮使用的炮彈比較單一,無法像電熱化學炮那樣配備各種各樣的增程彈藥。

    即便如此,DP-1A型電磁炮的性能仍然足以「傲視群雄」。

    與包括電熱化學炮在內的傳統化學能火炮相比,電磁炮最顯著的特點不是炮口動能更大,而是可以根據實戰需要「無級調節」發射能量,以最理想的方式發揮電磁炮的威力。軌道電磁炮的另外一個特點是,可以利用「適應器」、根據不同的作戰任務使用不同口徑與不同性質的炮彈。比如在對付空中目標時使用小口徑空爆彈,對付地面目標時使用大口徑高爆彈,對付海面目標時使用大口徑穿甲彈或者半穿甲彈。

    當然,電磁炮最大的優勢還是驚人的射程與射速。

    使用普通對地攻擊炮彈時,DP-1A的最大射程(輸出能量25mJ)為185千米,使用減裝藥彈道修正炮彈時,DP-1A的最大射程為240千米。火箭增程彈研製成功後,最大射程提高到了360千米!

    急促射擊時,DP-1A能在20秒內發射8枚炮彈、或者在1分鐘內發射16枚炮彈、或者在5分鐘內發射48枚炮彈(影響持續射擊速度的不是能量供應,而是軌道降溫),由聚變反應堆直接供應電能、同時為電池慢速充電的時候,還能用最大發射能量以每分鐘2枚的速度發射炮彈。

    射程上,DP-1A與美國的電熱化學炮旗鼓相當,射速高出20%到50%。

    如果能夠解決軌道散熱問題與電能供應問題,軌道電磁炮的射速還能進一步提高。按照理論計算,軌道電磁炮的最大射速是化學能火炮的10倍以上。

    技術進步永無止境,只有更強,沒有最強!

    因為不需要攜帶發射藥包,所以在相同噸位的情況下,電磁炮的攜彈能力更強。

    「秦嶺」級的標準載彈量是每門炮750發炮彈(250發儲存在炮塔下方的彈藥庫內,另外500發儲存在備用彈藥庫內),「朱姆沃爾特」級每門炮的備彈量只有450發,比「秦嶺」級少了40%。

    電磁炮的優勢顯而易見,不然美國也不會耗費數十億美元研製電磁炮,並且計劃用電磁炮換下「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上的電熱化學炮。

    雖然沒有人否認電磁炮對付空中與海面目標的能力,但是受到技術的限制,電磁炮的性能還有待提高,初期裝備的電磁炮主要用於對地攻擊。不得不承認,電磁炮的造價遠遠超過普通火炮,但是炮彈的價格只有同等射程導彈的百分之一,電磁炮的綜合作戰效能仍然遠遠超過了其他對地打擊武器!

    戰爭拼的是技術,可很多時候仍然得在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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