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屠夫(一)
朱自清評說南京「販夫走卒皆有六朝煙水氣」,的確,這種簡淡從容的煙水氣質,在六朝古都南京,你無論在什麼地方都能感受到那穿越千年歲月的滄桑,和積澱了許久的厚重歷史感。
南京市玄武區,毗盧寺附近一個有些年頭的小區,在其中一棟紅色的舊樓房的五樓,朝南的陽台上擺滿了十幾盆顏色各異的花花草草,一個臉色有些蒼白的女孩兒站在陽台上,望著窗外的天空,眼神中有一些嚮往,又有點無奈。
她的身後站著一個大概有一米八零的男子,二十七八歲的年紀,穿著十幾塊錢一件的t恤,鞋子和褲子加到一起可能都沒有街上那些小情侶吃一頓kfc的錢多,但是這樣一個即使放在現如今的農村也會被認為是困難戶的男人,卻帶給人一絲與眾不同的感覺。
這個男人很儒雅,是的,準確的說如果戴上眼睛的話,他非常像一個在象牙塔裡沉澱多年擁有徐志摩氣質的詩人。
很可惜,眼眸中偶爾閃過的凶氣和代表著刻薄的嘴唇卻出賣了這個年輕人骨子裡的狠厲。
如果這個長相俊朗的年輕人開著一輛拉風的跑車出現在某個大學的門口,相信就算他不想問路也會有花癡一樣的女人貼上來要求給他帶路去賓館的。
所謂通殺女人的爺們,大抵如此。
語氣溫柔的對站在那裡的女孩說:「方晴,我要上班了。」
女孩轉過頭,微笑著輕聲道:「下了班記得早點回來。」
男人笑了一下,點頭。
走出房間,點燃一顆一塊錢一包最便宜的煙,男人漫步朝著目的地走去。
現在他名義上是一家廣告公司的白領設計師,小的時候他就常常自己幻想能夠設計出屬於自己的廣告,讓它在全世界同步播放。
不過幻想終究是幻想,因為它是不會被實現的。
他現在每天九點鐘出門,晚上五點回家,這期間在做什麼,恐怕方晴一生都沒機會知道了。
走到家附近的公園坐下,躺在椅子上瞇著眼假寐。腦袋下枕著自己花了一塊錢買的報紙,不過看日期已經是前天的了。足足躺了兩個小時,看時間已經是11點多了,他坐起來伸了個懶腰,然後慢慢的把報紙捲起來夾在腰間,緩步走到逸仙名居對面的一家酒店的花壇旁,一直到11點半的時候一個大腹便便的男人摟著一個漂亮的女子乘坐一輛凱迪拉克轎車停到酒店門口。
一男一女,兩個保鏢兼司機。
就在男子下車的時候,等候了許久的男人霍然起身朝他們走去,夾在腋下的報紙也捲成圓錐狀。
看出男人來意不善的兩名保鏢馬上護在自己老闆身前,剛張嘴還沒等發出聲音,陌生男人緊走進步一個炮錘頂在其中一個保鏢的胸口上,就在那人彎腰的瞬間後腦就挨了一記重擊馬上不省人事。
另外一個保鏢在男人出拳的時候就向後退去,右手伸向了自己的懷裡。只見陌生男人腳下一使勁噌的一聲竄進對方的懷裡,一拉一靠,整個身軀就在對方的懷裡一震,然後那個據說給某個政治局常委站過崗的保鏢就像一灘爛泥一樣倒了下去。
混跡於南京黑白兩道,至少擁有過億身家的中年男人剛想說話,就被欺進身前的男人摀住嘴巴,還沒等他反應過來就覺得腹下一涼。
「你要慶幸,有人只是花錢要你老實一下,如果他肯多處一萬,那你的命就不是你的了。」
陌生男人沉聲說道,然後鬆開手,在旁人驚訝的目光中單手支撐翻過一人多高的街道護欄,消失在川流不息的車潮中。
直到這個時候,中年男人身邊那個早已經被嚇傻了的女伴在驚醒過來,摀住嘴大叫不已。
一路返回的男人步履輕快的走到自家附近的一個小公園,在外人看來無所事事的坐到晚上五點再起身回家。
這就是他的真正工作,通俗一點的講叫刀手,就是專門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打手。如果不是因為方晴的病需要錢,出身特種部隊的他是絕對不會幹這樣的活的,因為,這實在是丟了他作為全軍特種無限制格鬥冠軍的榮譽。
可是在現實面前,這榮譽還有什麼意義呢?
在那個公園的樹蔭下,男人就這樣躺著或者坐著度過了一個下午,或許在旁人看來有些沒心沒肺的他在虛度著大好年華,偶爾點起一顆自己兩天才能抽完的煙,靠在樹蔭下的長椅上,仰望著藍藍的天空,熟讀古往今來所有史書的他覺得自己現在的人生算不上什麼大喜大悲,對於那些命途多舛的人來說根本不值得一說,所以他也就不會怨天尤人了。
只要能守護自己心愛的人,什麼流血流汗,殺人放火,似乎心裡也沒那麼難過。
方晴是一個白血病人,從小到大她最熟悉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和醫院。如果一個人從十歲起每週都要去兩到三次醫院做化療,那麼即使是一個白癡也能把醫院的構造記得分外清楚了。
從前是父母帶她去,後來就變成了從小是孤兒被自己爸媽照顧的青梅竹馬的男朋友了。
沒上過幾天學的方晴即使再笨,也能從家裡越來越少的東西分辨出自己的病究竟花了家裡多少錢。她一點大場面沒見過,但是每天在家裡看著那些生生死死,山盟海誓的情感大戲,也明白有自己在的話,那個青梅竹馬的他一輩子都不會幸福。
但是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說死亡能解決問題她不會吝嗇自己那脆弱的生命。可是如果就這樣悄無聲息的離開,總局的對不起男友這麼久的默默付出,更對不起閉眼之前把自己的雙手交到他手裡的父母。
或者,就像男朋友說的那樣,只要能自己開心活著,對他來說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正在看著電視台關於南京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報道,門口傳來了一陣門鈴聲,方晴知道這肯定不是男友,因為他出門自己會帶鑰匙的。順著門鏡看去,方晴認識這個男人是經常出現在男友撫摸的一張舊照片中的一員。
把男人讓進了門,給男友發了一個信息,相信男友會在十分鐘之內趕回來的方晴給來訪的陌生男子倒上了一杯清茶。
說了幾句話,男人還是忍不住張口問道,「你是方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