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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一統河北 第六十一章 改制(四) 文 / 雪戀1988

    第六十一章改制(四)

    蔡邕沉默了,曾炩的話是有道理的。

    「岳父大人,除了朝廷本身的問題之外,皇帝與大臣之間的權力平衡也是個關鍵!從本質上來講,新政是要削弱皇權的,皇權本身也是新政的威脅!」

    「這……這……」這下,蔡邕的腦袋全糊塗了,在他的認識中,皇帝是至高無上的,而曾炩竟然想徹底的消除皇帝的存在,那麼,沒有皇帝,又由誰來頂替皇帝呢?

    「岳父大人,總有一天,你會明白這個道理的!」曾炩站了起來,「其實,皇帝也是人,雖然臣子都高呼萬歲,可哪個皇帝活了一萬年?連活到八十歲的皇帝都是少之又少!高祖皇帝活了多少歲?文皇帝,景皇帝,武皇帝他們又都活了多少歲?皇帝也是普通人,而且大漢天下是屬於百姓的,而不是屬於姓劉一家人的。當初高祖皇帝起兵反秦,也正是得到了天下百姓的支持,如果沒有百姓支持,高祖皇帝能當上皇帝嗎?因此,百姓才是大漢的主人,最終,大漢是要交給百姓的!在我看來,皇帝只是一個過渡而已!」

    「炩兒,我雖然無法認同你的這番看法,不過臣認為,改組朝政確實有必要,從推廣新政的角度來講,改組朝政很有必要!」蔡邕說道。在蔡邕的認識裡,曾炩的這些話簡直是大逆不道,這已經顛覆了他的一向的認知。

    「對,那我們就事論事,暫且不去說以後的發展,現在,我們必須要改組朝政,以往大漢的制度已經不適用了,就是前面實現的六部制也已經不適用了,這將直接導致大臣手裡的權力過大,對新政構成威脅!」

    「炩兒,你的意思是,分散六部權力?」

    曾炩點了點頭,從書桌上拿了一份草擬好的提綱,遞給了蔡邕。「這是我的大概想法,今後,朝廷將以內閣為重,而內閣成員將擴大。另外,六部分為十五部,每部的正副部長都將是內閣成員。內閣設總理大臣一名,總管各部事務,直接向天子負責!」

    蔡邕大概看了一下,然後點了點頭,這個辦法確實能夠分散大臣手裡的權力,為新政掃平道路。

    「當然,選擇各部政府部長暫時由我來決定,不過,今後我們要有一套更完善的制度來監管朝廷大臣。因此,我決定組成最高法院。今後,朝廷大臣只負責行政,執法機構單獨設置,且,依次向下級延伸,分散各地官員手裡的權力!」

    蔡邕一驚,自古行政與執法兩大權力就是結合在一起的,現在曾炩要把這分開管理,那不是要徹底的分散官員的權力嗎?不過,蔡邕還是太小看了曾炩,曾炩要做的,遠比這多得多!

    曾炩開始為自己倡議的新政府忙碌了起來!而他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組建新朝廷,也不是改組司法機構,而是建立議會,而他首先建立的就是象徵性的,或者說具有過渡性質的上議院。

    上議院是貴族議院,後面幾百年,除了部分戰亂時期之外,都沒有變過,而這也是當時曾炩立下的規矩!第一界上議院額定議員人數為一百零一人,其中皇族,包括北疆各地番王五十人,另外,再從公卿列侯大士族中選出五十一人組成。說白了,這是曾炩給那些被削去了權利的番王,以及準備要對付的列侯士族的一份禮物,也算是穩住他們的一種辦法吧!

    當時,上議院的職權還是很大的,這相當於前面過渡政府的內閣(當然,不是新組建的內閣)。上議院有權要求核查政府預算,支出。並且有權調查官員,提出對官員進行彈劾,如果得到大多數議員的支持,那麼就能彈劾政府官員。且,上院只要有五位議員聯名提出奏章,就能提交皇帝親自過目,向皇帝提出治國,修政,以及行政等方面的意見與建議!另外,每年,上議院將組織一次對地方政府的審查,如果發現問題,可以直接轉交司法機構審查,中央政府無權過問!如有國家大事,上議院議員帶表(由此產生了後來的議長)有權參與政府決策。

    這些權力讓那些失去了大權的王爺,以及貴族得到了滿足。當然,實際上,他們最主要的還是監督權,並無實際行政權,且要想彈劾官員,還必須要得到皇帝的批准!說白了,而皇帝都是聽從曾炩的,這權力最終卻是落到了曾炩的手裡,上議院的權力只是好看不好用的東西而已。不過,曾炩也需要上議院,有了上議院的監督,也更能夠約束官員的行為!

    成立上議院的決議很快就得到了通過,畢竟番王,貴族的影響是不小的,曾炩給了貴族新的權力,他們自然很是高興了!

    組建上議院花的力氣不大,可接下來,曾炩要做的事情,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對,甚至連一些原本支持曾炩推行新政的大臣都在懷疑,曾炩這麼做,就是在削弱官員的統治權,如果官員手上的權力不夠大,還怎麼治理天下?這就是成立單獨的行政機構,將官員行政大權與司法大權完全分離!

    這次,曾炩做得很徹底。要完全將行政與司法權分開,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辦法就是提高司法部門的地位。

    曾炩組建了檢察院,並且將檢察院主檢察長提升為正二品官員,由權調查政府一切官員。另外,還組建了最高法院,主掌審查權,任何重大案件都必須經最高法院審核,才能最終定案。而最高法院院長也被提升為正二品,極大的提高了司法機構的權威!

    最重要的是,曾炩將執法權從地方行政官員手裡奪了下來,單獨成立執法部門,即警察總局!最初的警察人選其實就是從軍隊退役人員裡挑出來的。另外還在政府中專門設立了警察部(後改名公安部)。這就讓執法這一層成為了司法與行政兩大機構中的一個過渡部門,執法官員既是行政官員,也是司法官員,其雙重身份,決定了其重要性!

    成立了最高法院(下直屬各州、郡、縣地方法院),最高檢察院(下直屬各州、郡、縣地方檢察院),警察部之後,曾炩就已經將行政與司法完全分開了。而這對當時的朝廷官員(也就是後來的行政官員)來說,絕不見得是件好事。畢竟,多年以來,司法權都在他們的掌握之中,是他們用來對付百姓的武器。現在,這把武器被曾炩奪走了,反而將矛頭對準了他們,這些官員能安心嗎?

    可以說,改組行政部門是麻煩最大的事情。現在將司法大權分了出去,而且在新政府中成立了十五個新的部門!這十五部是,內務部,外交部,經濟部,國防部,工業部,農牧部,商貿部,戶籍部,水利橋樑部,警察部,帝國安全部(秘密警察部門),教育文化部,科技部,醫療衛生部,以及稅務部。雖然,以現在的眼光來看,這十五個部門還不完善,其中很多部門負責了多方面的事務。後來不到一百年,中央政府的部門就已經擴大到了二十二個部!不過,在當時看來,曾炩這麼明確的細分中央政府的權力,這絕對是破天荒的事情!

    當然,讓很多人感到驚訝的事情還有。在設立了這十五部之後,曾炩還再次打破了武皇帝定下的規矩,重新設立丞相,只不過,這時候已經不叫丞相了,而改稱為內閣總理大臣!而這內閣總理大臣一般只兼任某一部的部長,很多時候甚至是單獨的職務,不過,其權力遠超過了以往的丞相。內閣總理大臣只向皇帝本人負責(後來形式上只向皇帝負責,實際上則是向下議院負責),且各部正副部長都由其選拔,然後提交皇帝審查,如無反對,則直接任免!

    而第一任內閣總理大臣就是曾炩自己!在當時看來,曾炩自然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大人物了。不過,曾炩卻是給自己設置了一道障礙。這就是內閣,既然有內閣總理大臣,那就得有新的內閣吧!

    新的內閣就是由十五部正副共三十名部長,外加內閣總理大臣組成。這三十一人(有的時候不足三十一人)都可以向內閣總理大臣提交行政意見,制定國家政策,並且向內閣總理大臣負責(後來改為向皇帝負責)!可以說,內閣本身就是一個小朝廷,規模比以往的朝廷小了很多,將各部其他官員排除在了朝廷之外,且只行使行政權,而不涉足立法與司法權!

    曾炩確定了這套政治制度之後,皇權並沒有被削弱,反而被加強了許多!但是,這只是明面上的東西,事實上一切權力全數掌握在了曾炩的手裡。現在,曾炩完全掌握了行政大權,各部大臣都是他的心腹手下。而立法方面,雖然組建下議院的計劃被推遲了(主要是選舉辦法無法確定),上議院因為超過半數的都是曾炩奏請天子封的公侯,自然也在曾炩的控制之中。司法方面,曾炩在新的檢察院安置了忠於自己的部下,且這個部門的官員地位都提高了很多,他們都直接向曾炩負責。也就是說,司法權其實也落到了曾炩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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