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化解矛盾協辦婚禮
(兩對戰友新人同時舉辦婚事。縣領導支持協辦高度重視。
為舉辦「革命化婚禮」,親屬那裡卻遇阻力,只得分頭去做說服工作。舊矛盾剛解決,新矛盾又將發生——)儘管葉藍在辦公室初接聽未婚夫安明賢電話後,對其冷漠嚴肅得近似蠻橫無理態度口氣,不能不怨懣生氣;故憋足了一股勁兒,想在見面後同其很好「理論理論」;但當步行向對方電話中約定的會面地點——老橋頭,一路走來邊走邊思慮;便不由想起了對方許多優點長處和好處——至於他今天何以改變態度?也許是事出有因:不是工作中出了什麼煩心事,遇到了什麼困難,高興不起來,約自己會面,就是欲向自己傾訴,以求得自己寬慰勸解?抑或還是為既往那個老問題:何時辦理結婚手續,兩人正式組成一個新家,「只有安居方能樂業」問題。若系前者,自己無論出於管組織人事工作主官;抑或他的未婚妻,便都責無旁貸。更何況,造成對方在老家親朋那兒失卻顏面,和同僚下級們面前,受到譏諷猜忌——知內情會理解是因身居高位要職的未婚妻,事業心強,工作太忙,實在顧及不到,「辦結婚手續,舉辦婚禮,正式組家同居」這些同屬個人私事,小節問題,局外人不應該評短論長說三道四。但不知情者,會否會偏面認為,自打被恢復常委兼組織部長職務後,自台身價,看不起同級別的代縣長了;遲遲不同對方辦手續成家,是否還有其他想法?若背棄當年的恩人,那就太沒良心了!明處善勸建議,暗處冷嘲熱諷,傳進當事人耳中,即便思想再堅定的人,也難免不為其所動。
有鑒於此,對方的態度變冷漠和嚴肅,似亦在情理之中。既如此,若欲鞏固兩人愛情婚姻基礎,重建和諧恩愛關係的話,除待會兒聚面時,向對方表態「因近段工作太忙,忽略了相互間關心愛護,繼續培養感情問題;更不該拉客觀將婚期一推再推」主動檢查認識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付諸以行動,給婚期婚禮確定個準確日子;只有付諸於行動和誠意,才能重新取得對方諒解,讓彼此關係恢復如初。
葉藍畢竟是久做組織人事工作的領導幹部,只要把問題實質想通,並甘心情願去做的話,要處理好同戀人之間關係問題,那還不是小菜一碟?事情向後的發展,果達到了她之予期。安明賢奈因前受主客觀因素影響,的確是對未婚妻葉藍多有怨言和不滿;這晚將其約出來亦的確想認真發作發作;甚至想給對方下最後通牒,限下去留時間——可在做人思想工作上,他也的確差對方一籌。還沒等他發牢騷搞質問下通牒呢,對方先是一番和風細雨自檢自討;後緊接一場陽光燦爛的,明確表態婚期確定,便頓時吹散了籠照在安明賢心頭上浮雲;自亦舒展開他多日來緊鎖的雙眉——與此同時,縣委機關院內的另一對戀人,辦公室主任於良和信訪辦主任龔立,兩人在對待「協商確定婚期,如何舉辦婚禮」等,較大原則問題上,意見雖亦不那麼統一;但一因他們畢竟稍年輕,對婚期遲早尚還沒那麼迫切;二因他倆在縣委機關同院上班,一天到晚抬頭不見低頭見,接觸機會自然多,是正兒八經談戀愛。說句**大實話,有鑒於當下社會風氣,青年男女年輕戀人,未婚同居,未婚先孕的情況比比皆是。他們倆亦不是清教徒貞節女,自亦不能免俗。其實,不僅他們自己心裡清楚,即便身邊親朋厚友,乃之不少機關同事,已知他倆早就睡過一起,只差因系領導幹部,畢竟有所顧及,不敢公開同居而已。
所以,當前對於他倆來說,只不過少個民政部門頒發的紅本本而已。若按他倆的想法,早晚去登記,遲早辦婚禮,都無關大局。他倆除上述二因,區別於葉藍明賢外,另一矛盾焦點卻不是來自於內,而是來自於外。準確地說,是來自於他們兩下家裡。首先是來自於良的農民父母。農村自有農村老禮舊俗。其「早娶兒媳早得孫子」自是老禮舊俗之一。故對兒子與未婚媳婦,遲遲不登記領證成家很是不滿,於是便總是在身後催促。
但於良卻有個不便對人言明的心思,前段雖出於市委策略和需要,在原縣九名常委中唯留他職。這點內中秘密,雖在領導層中業已傳喻盡知;但對多數機關幹部和群眾,不可能逐一解釋;這就使得他至今還在一定範圍內背負著罵名。在此情況下,他倆若急欲登記領證辦婚禮的話,豈不更讓原蒙鼓裡人,繼續罵自己「小人得志」?所以,身後雖有家中農民父母督催著,他卻還遲遲拿不定主意:該早辦還是繼續推遲?
但出身於農村中小學教師家庭的龔立,雖願同未婚夫保持一致——繼續推遲婚期。但亦有她自己的苦衷。關鍵是清高責己的教師父親,將自己和家人兒女的名聲,看得比生命都重要,一旦聽說女兒已談對像,且彼此關係恩愛親密,卻遲遲不辦結婚登記手續和婚禮,便認為兩人胡來不正派;於是便亦緊催著二人早日完婚。在兩下家長的高壓緊促下,兩人便只好屈從;並亦開始計劃著手籌辦婚事了——有鑒於戰友們,共同關心關注的兩對戀人,當前均在著手籌辦自己的婚事,故不用大家再多去費心費時去分頭說服動員了。所以,接下來的事情便好辦多了;便只需相幫他們將婚禮辦好就行了。但要辦好婚禮,說簡單亦簡單,說複雜也複雜。因為嗣前早有常委們復職時,鍾景良書記所定,「一切以低調簡樸為宜」的前例放在那兒;且近期上級還在強調,檢查落實《中央關於黨員幹部八項規定》,作為此兩對戀人,不僅是黨員幹部;且還都系領導幹部;而其中更有三人身為縣常委;舉辦自己婚事,豈不更應堅決貫徹執行「八項規定」?
婚禮低調簡樸,甚或按早前提倡的,「辦革命化婚禮」:不設酒宴不請客,堅決不受禮。這對當事者兩對新人來說,根本成不了問題;但矛盾焦點卻在新人們家長那裡;尤其於良龔立的家長;重點是於良那兩位農民父母。
按人的通常心理:於家數代,好不容易盼來個當縣官的體面子孫,娶妻完婚多麼大喜事,卻不讓設宴請客,更不讓受禮,還讓搞什麼「革命化婚禮」?這讓父母兄嫂,如何去做親鄰故舊思想工作?因大家早在打聽,「老於家當縣官的二公子何時完婚,好趁機送份厚禮,以加強聯繫,嗣後遇事也好張咀相求」哩,現卻突然稍信來,「不設宴,不請客,不受禮」舉辦「革命化婚禮」。這叫什麼事哩?但如果於良家父母兄嫂,及親友家事情處理不好,勉強為其舉辦「革命化婚禮」的話,到時間,無論誰到婚禮場面一攪混,那將鬧出大事很難收場呢!
故此,鍾景良臨時召集縣委政府幾位主幹,單為「如何舉辦好兩對戀人婚禮問題」,開了個碰頭會。隨委派一向善做工農大眾,思想政治工作的侯燁陳素芸夫婦擔此重任;奔赴於良龔立兩方家裡,去分做兩下裡家人親屬工作,以求諒解和支持。同時做出決定,「兩對熱戀新人,既系我津水黨政主要領導,又在幾次縣政反覆中堅持正確路線,和改革開放經濟建設中有功,故在他們完婚大喜中,縣委政府將給於高度重視;屆時,將由鍾景良郝舒韻兩位主要領導分頭主持,分在縣委政府兩機關院,特邀兩機關同事參加,舉辦盛大隆重茶話會,以歡慶兩對有情人新婚大喜」。
原本一切都安排計劃得層次分明井然有序,既達到對戰友喜事高度重視熱烈慶賀,給予政治和精神上大力支持;又不違背中央對黨員幹部要求,「廉潔自律八項規定」。若一切進展順利的話,相信這會是兩個別開生面,極富創造性的「革命化婚禮」;其在兩對有情人今後夫婦共同生活中,定能發揮里程碑式意義和作用——但生活現實中的事啊,常會發生一些,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意料不到的矛盾問題。原本在碰頭會中,根據分析猜測予料,可能在當事者親屬那兒,發生點矛盾或阻力?故派侯燁素芸夫婦,提前去做思想說服和矛盾化解工作。也可能說服動員收到奇效,抑或是原分析猜測不准,低估了新人親屬,接受新事物的覺悟?反正是就在選定吉日,東西兩院分頭為兩對新人舉辦婚禮的當天上午,在當事人和大家,一直繃緊神經,嚴陣以待,謹防可能發生在新人親屬那兒的矛盾或問題,卻始終並未發生;卻未料在尚未予見的環節上,發生了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