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山路遇險()
縉雲縣城離寧采臣所在的五雲村有兩日的路程。按照常人的腳力,今天早上出發,明天傍晚才能到。
縉雲縣地處武夷山--戴雲山隆起地帶和壽昌-麗水---景寧斷裂帶的中斷,東部為括蒼山脈,西部為仙霞嶺餘脈。
如果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一路上峰巒如聚,溪水潺潺,風景甚是秀麗。不過山路崎嶇,人煙稀少,有時候半天都見不到一個人,走了一個時辰,寧采臣就渾身冒汗,上氣不接下氣。
寧采臣抬頭看了看,烈日當空,一個人走路真是悶啊,不如找個地方先休息下,要是有人可以同行最好不過。他前世就是個耐不住寂寞的人。
向前走了幾步,看見山路旁有塊大石,旁邊長著一顆松樹,他走過去坐在樹蔭下,掏出水囊,咕嘟咕嘟灌了一大口,總算讓燃燒的肺好受了一點。
「要是有酒就好了,最好還是冰鎮的啤酒。」寧采臣自語道,在這種炎熱天氣,約上幾個好友,痛痛快快喝上幾大杯冰啤酒,吹牛打屁,實在是人生一大快事。
「不知道那些朋友現在怎樣了,會不會有人想起我?」他雙手放在腦後,仰躺下來。看著純淨如藍寶石的天空,漂浮著零零散散幾朵白雲,想起前世往事,那個死胖子現在肯定在玩《聊齋誌異》這個遊戲吧,小四快結婚了,聽說新娘子挺漂亮賢惠的,老同學好像只有幾個人沒結婚了。
沒有了丁笑,他們以後日子會不會少了許多樂趣?哈哈,怎麼會,那群有異性沒同性的無恥傢伙。
他生性灑脫,想起前日種種開心的事情,便忍不住放聲大笑起來,爽朗的笑聲迴響在空曠的山林,驚起一群麻雀。
笑過一陣又是感歎昔日好友把酒言歡,現在卻遠隔不知多少時代,世事無常,白雲蒼狗,一時間心潮澎湃,百感交集。
愛笑的丁笑現在是愛笑的寧采臣了。這個世界有了我,也不會寂寞的。想著想著,竟然不知不覺閉上眼睛睡起覺來。
也不知道過去了多少時辰,寧采臣從睡夢中醒來,睜眼一看,只見夕陽西下,漫天晚霞,樹葉上灑滿了金黃,晚風煦暖,吹過山林,響起嘩嘩的聲音,好像情人的呢喃一樣。
「我靠,這麼晚了。」他忙不迭跳起來,抓起包裹就往前面跑。天快黑了,得盡快找個地方休息一晚再走,荒山野嶺的,遇上什麼老虎豺狼之類的猛獸,那鐵定完蛋了,自己可不是三碗不過崗的武松。
過不了一會,天漸漸黑下來,寧采臣心裡暗暗叫苦,這個時代沒有衛星導航,他身上也沒地圖,要黑燈瞎火找個人家投宿不異於瞎貓碰見死耗子。好不容易揀了些枯枝做成一個簡陋的火把,還好帶了火石,有了火把還可以趁著火光再趕幾里路,希望運氣好能找到一個可以借宿的人家。
不過,他的運氣一向不好,這次也不例外。不但沒見到什麼人家,反而隱隱約約聽到身後山林中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一直跟著自己。
停步回頭一看,聲音停止,藉著火光什麼也沒發現,繼續往前走,聲音又響起來。寧采臣心裡焦急萬分,靠,怎麼這麼衰啊,你個豬頭,幹嘛那麼能睡?卻不知道是因為他自己昨晚想美女想得輾轉反側,直到後半夜才睡著。
到底是什麼東西跟著自己?他心裡暗自揣測,應該不是老虎,如果是老虎不必這樣跟著自己尋找機會了,直接撲上來,血盆大口一下就把自己給吞了。那還有什麼動物?狐狸?不會。野豬?不會。這時一個陰險狡猾的動物閃入腦海:狼。
一定是狼,他差點叫出聲來,這種狡猾貪婪嗜血的動物,一旦盯上獵物絕不會輕易放棄。
他抽出一支燃燒著的枯枝,突然扔向身後,火光一閃熄滅,這一瞬間,寧采臣看見一隻毛色棕灰,耳朵豎立,比狗還巨大的動物,一雙綠幽幽的眼睛看著自己,被火光一驚,倏地隱入草叢中。
怎麼辦怎麼辦?寧采臣一邊跑一邊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心裡不停問自己,得趕緊想個法子出來,不然自己還沒來得及認識諸多美女,接觸這個世界種種神奇就要變成一堆狼糞化為肥沃土地的養料了。
繼續跑了一會兒,已是滿頭大汗,體力不支,火把都燒完了一大半。那聲音還隱隱約約吊在身後,陰魂不散。
腦子裡突然叮的一聲,一行信息出現:
隨機任務:殺死跟在後面的白額金狼。
靠,任務,又是任務。寧采臣心裡暗罵,又不來個提示,比如要怎麼殺掉這只白額金狼。
就在這時,他突然看見道路前面不遠處有一個農夫挖掘的地窩棚,腦中靈光一閃,趕緊朝地窩棚跑去,掀開入口的草簾,一頭鑽了進去。
地窩棚是像墓穴一樣挖在地上的坑,坑上覆蓋有頂棚,只在棚角開一個狹窄的進出口。寧采臣剛一鑽進去也不管地上髒不髒,趴在地上,手腳齊用,什麼土塊石塊,全堵在入口處,心臟怦怦亂跳個不停,聽到那窸窸窣窣的聲音越來越近,狼肯定已經發現他藏在這裡。
他一動不動,耳邊傳來狼圍著地窩棚走動的聲音,有次竟然聽到呼呼的喘氣聲近在耳邊,熱氣好像吹在脖子上一樣,驚得他汗毛豎起冷汗直流。
忽然一隻像狗爪一樣毛茸茸的爪子穿過入口的縫隙擠進來,那爪子又尖又長,寧采臣可以想像如果被抓中,一定是肚開腸流的結果。那爪子伸進來不停揮動,旁邊的石塊土塊漸漸鬆動起來。
寧采臣嚇得魂飛魄散,見那爪子越來越靠近自己的頭部,有時竟然插著鼻尖而過,要不是自己躲閃得快,已經是頭破血流。
他來不及細想,心一橫,伸手猛地抓住那只毛茸茸的爪子。那爪子吃驚之下就往外扯,寧采臣咬緊牙關,兩腳分開死死勾住地窩棚兩側凹陷處,卯足勁不鬆手。
僵持了一會,寧采臣力氣越來越弱,他本是文弱書生,擔驚受怕又饑又渴,狂跑一陣已累得體力消耗大半,現在又使出全力,漸漸堅持不住。
突然想起原著裡有個屠夫的方法,要是有刀就好了,可是天殺的,我一個讀書人帶刀幹嘛,就算水果刀也沒有啊。
實在沒辦法,他猛地低頭,張口咬住狼腳上的血管,使勁咬了幾下,一股又腥又熱有鹹的血液進入口中,噁心得差點連中午吃的都吐出來。
外面的狼一聲慘叫,更是拚命掙扎,寧采臣死死咬住不放,大口大口吸起狼血來,那狼掙扎了一會兒,力量慢慢變小,最後不再動彈。
「叮,恭喜你完成任務,獲得初階一級妖獸白額金狼屍體一頭。」腦海中又出現一條信息。
靠,狼屍有毛用,不過白額金狼是什麼?他放開狼爪,趴在地上,喘氣不已,全身無力,肺如火灼,胃裡全是狼血,倒不怎麼餓了,不過那血腥氣在口中讓人噁心不已,趕緊掏出水囊喝幾口水才好一點。
就這樣躺了半天才緩過來,他撥拉開入口的石塊土塊,看見狼屍堵在入口處,於是用力推開狼屍,一扭一扭鑽出去。
一彎皎潔的新月掛在夜空,繁星點點,隱約可見,四周靜謐無聲,只有涼爽的山風呼呼吹過。
淡淡月光下,才發現那狼竟然有一匹小馬那樣大,棕灰色中夾雜著金毛,額頭一點白色,與尋常的狼大不相同。
他倒有些奇怪了,按理說他只是個書生,是根本不可能幹掉一隻一級妖獸的,就算是初階也一樣。
他仔細看了看狼屍,駭然發現這狼腹有一個血淋淋碗口大小的洞,似乎是被什麼利器所傷。他似乎有些明白了,想來這狼原本已經受傷了,所以才被他撿了個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