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賽前的瘋狂
騎馬來到西沙城,城門口已經擺出了系統第二屆比武大會的報名點,順路報個名!
對了!有比武大會就肯定會有賣花彩的,我一路打聽來到西沙城的金龍幫花彩銷售點,一共開了十二個窗口,還好每隊排著的人並不是很多。
不過等待的時間總是感覺特別的漫長,好不容易輪到我了,我忙向賣花彩的人道:「我41級57。26%經驗,要是買我自己進百強賠率是多少?」
那人撇了我一眼,一臉不屑的道:「哼~~41級57。26%經驗?41級57。26%經驗要是能進百強,賠率是一陪三千。」
「一陪三千?!!」太帥了!我心下偷著樂,金龍幫勾結他們,還害死了小李揮刀,賺他們的錢根本不用覺得不好意思,這次非得搾乾他們不可!也算是替天行道!不過現在的我今非昔比,不能太過誇大,免得偷雞不成蝕把米!
認真的想了想道:「那……,要是進五十強呢?」
那人輕蔑的笑道:「小朋友,你要是真能進五十強,我們金龍幫一賠一萬!哎~~!我說,你到底買不買啊?少在這搗亂!不買就快滾開!也不撒泡尿照照,41級也想進五十強?我呸~~!能進五十萬強就算你小子了不起了。不過你要是非得要把錢往我們金龍幫的口袋裡塞,我們也不會不好意思的。哈哈哈哈……。」
我微微一笑,懶得跟這種沒素質的人生氣。查看了下腰包,裡只剩下一千一百多萬了,我留下了一百多萬備用,一會鑒定裝備還不知道要花多少錢呢。
我拿出一千萬啪~~的一聲拍在賣花彩的櫃檯上道:「我買一千萬我能進前五十強的花彩!現在就給我開票據!記清楚了,不是五十萬強,是五十強!」
一千萬的一賠一萬就是一千億!賣花彩的人看著桌上一大疊的銀票金票愣了一下,這小子還來真的~~!這不是拿錢往水裡扔嗎?41級57。26%經驗就算再怎麼練,三個月後比武大會時撐死能到50級就頂天了。目前英雄世界的平均等級都到52級了,41級的人在世界的排名估計最多也就是三億五千多萬名。想進五十強根本就是癡人說夢!
不過金龍幫在系統那存放的保證金總共才一千億。今天第一天剛剛開始賣花彩就來了包單的,雖然肯定是個冤大頭,但是這麼大的賠率他實在做不了主,忙道:「你……你叫什麼名字?這個……數目有點大,我得請示一下!」
我冷笑道:「英雄本色!」
由於花彩是記名制的,而且寫明了當時的等級。如果中了彩金,經過系統自動核實後才給與發放,一旦有出入的話,所買的花彩自動失效,所以不需要亮出名字或者查詢所報等級的真偽。
那人愣了一下,從來沒有聽說過這號人物啊?猶豫了一會,還是發了個閃電鴿出去。
幾分鐘後接到回信,那人深吸了一口氣看著我笑了笑,轉頭故意對著旁邊等待買花彩的人群大聲道:「我們金龍幫有的是錢,無論多大的賭注,只要你敢買我們就敢賣!我們幫主說了~~!系統保證金現在增加到了三千億了,大家儘管撒開了買。有系統做保證絕對的童叟無欺!」說完笑嘻嘻的給我開了賠票,一臉鄙視的神情好像在看一個傻子拚命的把錢往別人口袋裡塞似的。
嘿嘿~~我心下大喜,這回可真要給你們好好的放放血了!一千億啊~~!哦~~哈哈哈~~!我接過賠票小心的放進系統專門開設的賠票空間格裡。只要中獎,系統就會自動把錢轉到我的錢莊賬戶,比原先還要拿著賠票去兌獎的方式簡單多了!
高興的來到鑒定行,先鑒定了蛇皮鱗甲(暗金器)防禦+302敏捷+17附帶1%幾率的物理攻擊反彈。要求:敏捷240。
按大多數人每級加2點敏捷來計算的話這件裝備應該屬於80級的,不過對於我來說卻正好能用!嘿嘿~~運氣還算不錯。
我把蛇形劍拿了出來,鑒定師看了看道:「鑒定費60萬兩~~!」我愣了兩秒鐘!隨即回過神來立刻心花怒放的掏出一疊銀票遞了上去。
哈哈~~看來又是一件好東西!鑒定結果:妖靈劍(妖器)攻擊+1400敏捷+33附帶劇毒,另外劍身可在三丈範圍內自由伸縮。
我驚訝的看著妖靈劍,其他的屬性都算一般,普通的武器也可以自己塗抹劇毒,附帶這樣的屬性只不過能省點錢罷了,至於它的攻擊力要比一般的妖器還要低一些,本來應該算是妖器中的垃圾了,不過它還可以自由伸縮……?
心念微動,嗖~~的一聲,劍身整個縮進了劍柄之內。又是嗖的一聲劍身伸長到十米左右的距離。差點把鑒定行的屋頂給捅破了!
周圍來鑒定的人被妖靈劍的特殊樣子吸引了蜂擁過來。
「什麼屬性啊?報出來聽聽吧~~!」
「哥們……賣不賣啊?這劍我喜歡!」
「哥們~~開個價啊!我要了~~!」
「去你的~~我先說要的,憑什麼跟我搶啊?」
「你媽的,有錢買嗎你?哥們你說個價~~多少錢我都要了!」
「……」
吐血~~!這要是以前我絕對就賣了,不過現在可不行,我自己也需要劍!跟一千億的花彩比起來,賣這把劍的錢根本就不值一提。再說了真想賣的話,等比賽結束後再賣也是一樣的。當然了,那個時候再賣的話,價錢方面肯定會差了許多。不過現在可不是計較這點小錢的時候。
我忙道:「不好意思~~不賣,不賣!!我自己要用!」說著逃荒一般的擠出人群。
「哥們給個價啊~~~!別走啊……!」
「不管什麼屬性我先出一千萬預定……!」
「……」
馬上就要比武大會了,這些人對於裝備的熱情實在是有些過度的高漲,追了我整整九條街,身後還有人不依不饒的跟著。
好不容易找了個無人的角落,我趕緊用幻化術變了個樣子,這才擺脫了那群人。
呼~~~!這樣的經歷不由得讓我有些同情那些名人,明星什麼的,成天被一大群的粉絲和記者追著、盯著,一點私人空間都沒有,估計也不好受吧?當然了,這裡要排除那些故意做作,甚至於花錢請粉絲作秀的,另類的所謂名人、明星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