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眼前白狐一副嬌艷欲滴的樣子,范逸終於明白為什麼劉老漢說的故事裡那些狐狸精一個個都是迷死人不償命了。
試問這世上還有哪個如此漂亮的女子變臉能變的比她還快的?就算有,又有哪個能像她一樣不顧倫理道德地往一個陌生男人身上蹭,而且還擺出一副純潔無瑕的表情?
不過讓范逸萬分尷尬的是,他敢確定白狐之所以這麼做,一定是察覺到了自己老是在偷看她的緣故。
「你就把它送給我嘛,一個手環而已,按照我說的把它解除認主,多麼容易的事情啊。」輕輕靠向范逸,白狐一雙嫩白的柔夷握住范逸的手,氣吐如蘭,惹得他又是一陣心猿意馬。
在這樣的情況下,范逸自己都相信,如果白狐要的不是二叔的遺物,而是讓自己拿出千金萬銀的話,范逸就算是搶,也要為她搶來了。
可她要的是二叔留給自己唯一的東西,這可是比自己的性命都要重要的東西,范逸怎麼可能放手。
可范逸此時真的生不出拒絕的心來,所以他只好用一句實話來遮掩:「我不會,神識在哪裡我都不知道,更別提把丹田里面的真氣混在精血裡逼出體外了。」
這是真的大實話,范逸雖然修煉了二叔教他的「內功」,可那裡面真沒有神識啊,真氣啊之類的東西。
女人有的時候最不喜歡聽的就是實話,尤其是大實話。這句話是范逸很小的時候聽二叔說的,當時他根本就不知道二叔的話是什麼意思,可現在他知道了。
「你那麼厲害,絕對不可能是普通人,怎麼可能不知道神識,怎麼可能沒有真氣?不行,我要嘛!」見范逸還是不肯,白狐心中氣極,可臉上的笑容卻更盛了,聲音酥的讓范逸聽到骨頭都差點脆斷了。
努力地穩住心神,范逸暗道這狐狸精實在是厲害,臉上擺出一副苦笑的樣子,說道:「我是真的不會。」
「這個可以會的。」白狐還是不依不饒。
「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學會。」范逸無奈,只好耍無賴。
「這沒關係,我相信你的能力,一定會很快學會的。」白狐讓范逸知道了,有的時候,女人比男人還要無賴。
聞言范逸實在是沒辦法了,只好說:「這是我二叔留給我的遺物,他在走之前交代過,這隻手環要交給我以後的娘子。在這之前,必須由我保管著。」
「你二叔?」聽范逸這麼說,白狐連忙放開他的手,左右環視了一下,然後問道:「他在哪裡?」
「他走了。」一想到不辭而別的二叔,范逸的情緒就低落了下去。那個老傢伙把自己一個人留在了這裡,還要讓自己為了一件他留下來的東西遇到這麼多麻煩。天知道他現在是不是躲在哪個角落裡看著自己出醜而高興地大笑呢。
「走了?走了你還這麼聽他話幹嘛,誰知道你以後能不能娶到老婆,反正到時候你還是得消除認主,不如先讓我保管著啊?」明顯沒有注意到范逸的變化,一心想著讓他消除手環認主狀態的白狐想都沒想就說道。
其實這也不能完全怪白狐,任誰剛剛得到一件可以明顯提高修為的寶物能不動心?儘管這手環是從范逸那裡搶來的,可依著白狐的脾氣,不管怎麼來的,只要到了她手上的,就是屬於她的東西。從無例外。
可范逸這個臭傢伙竟然趁自己不注意的時候偷偷地滴血認主了!
這實在是白狐所無法容忍的。如果不是因為認主法器的主人死後必須得等到其上面附著的神識消散之後才能重新認主,白狐都恨不得立馬把范逸給宰了。
誰知道眼前這個傢伙的神識到底強不強?看他跟蛟龍打鬥時的速度和力量,絕對不是一般的修真高手。如果他真的很厲害的話,自己殺不殺的了他是一回事,就算殺了他,天知道自己還要等多久才能重新讓手環認主?!
所以儘管對范逸恨得都想要生啖其肉了,可白狐還是要裝出一副嬌媚的樣子來,想靠美人計令范逸乖乖地消除手環認主狀態。
很顯然,范逸不吃這一套。
「二叔臨走時還交代過,要我拿到這隻手環後前往崑崙山學法術。我要走了,咱們後會有期吧。」原本因為共同經歷過生死,再加上心中對白狐微覺虧欠,范逸還有些不捨,可一想到二叔,范逸只覺心中淡了許多。
說完這一句,范逸轉身向外走去。
「你就這麼走了?」白狐沒想到范逸竟然走的這麼乾脆,氣的使勁一跺腳,快步追了上去:「就算你不能給我這隻手環,總得拿些什麼補償我吧?」
頓住腳步,范逸看著走到身邊的白狐,只覺哭笑不得,拿了自己的東西還要補償,還真是天沒天理,人沒人性了。
不過一看到白狐大大張開的領口,范逸本想拒絕的話,又生生嚥了回去:「可是我身上除了這隻手環外,好像也沒什麼你看的上眼的東西啊。」
「誰要你現在給的!今天我高興,讓你先欠著。」乜斜了一眼范逸,白狐用眼神告訴范逸他身上還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然後當先走了一步,說道:「走吧。」
「走吧?」聞言范逸愣住了:「你要去哪裡?」
停下腳步轉過身來,白狐像看傻子一樣瞪了范逸一眼,不耐煩地說道:「自然是去崑崙,難道你又不想去了?」
「你……你要去崑崙?」聽到白狐的回答,范逸只覺一陣頭暈,劉老漢不是說過自古正邪不兩立,神仙各個都是除魔衛道的嗎:「你可是妖精啊。」
「妖精怎麼了?誰規定妖精不能去崑崙的?我又沒招他們惹他們。」這次連頭都懶的回了,白狐直接往前走去:「趕緊走吧,再不走今晚都出不了山了。」
看著白狐漸漸遠去的身影,范逸終於開始懷疑劉老漢的故事與現實之間的差距了。頓了頓,范逸開始接受了自己可能將要與那隻狐狸精長期相處的事實,然後急急忙忙追了上去。
自己並沒有什麼好收拾的,唯一的一點錢一直都在自己的身上放著,是那幾天準備給二叔打酒用的,而換洗的衣服好像也只有一件,被白狐穿了去。
住了十幾年的房子就這樣被范逸拋在了身後,背著太陽升起的方向,范逸追上了前面的白狐。
「要跟我走可以,你得先答應我一件事情。」
「什麼事?」
「把衣服穿好。」
「我穿的不好嗎?你剛才還說好看的。」
「好看歸好看,但有些地方不能讓別人看到,這裡,緊一下,這裡,挽起來……」
「不能給別人看是不是只能給你看啊?」
「……」
「對了,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呢?」
「娘從型叫我雙兒,你呢?」
「我叫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