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老夫少妻
高手往往能殺人於無形之中。後來王清華才明白,錢百萬那裡是不知道茅塞頓開這四字成語,他是在李老爺子跟前裝愚賣癡。據錢百萬介紹,李老是從部隊上下來的幹部,退到地方工作後,又一步一步到了中央,應該沒有什麼文化。要不然也不會沒事收藏女人用品。事實也充分證明,李老的確是喜歡錢百萬那份憨傻愚直的勁兒。
鑒賞完錢百萬的寶貝繡花鞋,李老又帶著王清華、錢百萬一行人去了他的書房。結果正如王清華所料,書房裡幾乎沒有什麼文房四寶和書籍,到處擺放著各式各樣的小腳女人繡花鞋、裹腳布、內衣、經帶等物品,有些甚至是污穢不堪、血跡斑斑。李老卻拿這些東西當寶貝。
「你們不要看這些東西骯髒,裡面卻隱藏了華夏婦女千百年來的貞潔觀和愛美之心的鬥爭。像這種內衣,應該是南宋時期南方的東西,因為是絲綢的,所以保存的比較完好。你們看,它上寬下窄,而且非常的窄小。說明什麼?首先說明在宋朝年間,華夏的婦女就已經開始注意修飾自己胸部的形象了,用這種上寬下窄的內衣,將胸部堆的更加靠上,便於顯示自己豐滿的魅力。當然還有人說盛唐時期已經開始了,可是無據可考,不能作數。其次是,從這件內衣材質上來看,說明南宋時期的婦女並不像我們通常所謂的那麼保守。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這種絲綢的內衣比較容易滑落,我特地仿製了一件,穿在陳燕身上試了試,如果將外衣脫掉,馬上就會掉下來。而且在通常情況下,穿上這種內衣,女人的胸部是不會被完全裹起來的。我想應該是故意的,要不然把上面做的那麼寬幹什麼。這其實跟我們現在好多女孩子穿吊帶群、露背裝是一回事嘛。」
李老說的興致勃勃,一旁的陳姨卻臉色緋紅了起來,拉了李老一把道:「你什麼時候實驗過了,淨在這裡胡說。」
李老卻不顧忌,道:「試了就是試了嘛。這又什麼不好意思的。你試穿的時候,也很驚訝嘛。為什麼現在不承認呢。」
陳姨也不好說什麼了,也不好意思再跟著了,扭臉去幹別的事情去了。李老就帶著王清華和錢氏父子又給介紹了一些其它的東西,雖然都有些歪理邪說的味道,不過說的也是頭頭是道。三個人就不時讚賞幾句。
從書房出來,陳姨已經準備了飯菜,都是些家常小炒,倒也非常的精緻,三個人推遲了一番說不吃了,陳姨就滿臉慍色道:「是不是嫌我做的飯菜不好吃啊?」錢百萬趕忙道:「能吃上陳姨親手做的飯菜是我們的福分,那兒還敢嫌棄呢。」就再不好推脫了,坐下來,也不能放開吃,拿著筷子隨便點撥一點。飯菜倒是做的非常可口,就是每樣菜都有點甜味,並不是完全的京味。
王清華就問:「陳姨是不是南方人?」
陳姨疑惑地看著王清華,問道:「你怎麼知道我是南方人呢?」說著,還沒有等王清華回答,就反應了過來道:「你是不是從我做的飯菜中吃出來的啊。其實我是東北人,他有高血壓不能吃太多的鹽,所以就稍微放了些糖,這樣好吃一些。」說著臉上好像流露出了一些不易覺察的驚懼之色,看了一下李老。李老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也沒有說什麼。這讓王清華大惑不解。不過也不便多問。
王清華瞟了陳姨一眼,發現陳姨也不可能是南方人,通體的氣質和高挑的身材也不符合南方女人小巧玲瓏的體質。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不管是南方還是北方,都有高個子和低個子的女人,不能一概而論。
吃罷飯,陳姨將碗筷收拾了,說要出去一趟,正好又有人來拜訪,王清華等人就說不便打攪了,起身離開。
路上,王清華就說出了自己的疑惑。錢百萬卻道:「王書記,你不該說陳姨是南方人的。李老的前妻就是個南方女人。當年李老上前線打仗的時候,那女人背著李老勾搭了別的男人。李老卻一直蒙在鼓裡。直到兩個孩子長大當兵的時候,李老也在部隊上提成了旅長,就把老婆從老家接到部隊上,想一家人團團圓圓過日子。不想他的前妻來到部隊上第三天,他前妻的老情人就從老家趕了過來,兩個人在賓館幽會,被李老抓了個正著。在部隊上體檢的時候,故意留了兩個孩子的血液,做了dna檢測,發現兩個孩子竟沒有一個是自己的孩子。從此以後李老的精神就受了點刺激。也從部隊轉業到了地方。」
王清華問:「那陳姨到底是不是南方人呢?」
錢百萬哈哈笑道:「這個我也不清楚,或許是,或許不是。不管是不是,反正現在兩個人挺恩愛的,管那麼多就沒意思了。只要陳姨不說自己是南方人,讓老頭子高興了就是了。」
話雖這麼說,王清華卻感覺其中肯定不會這麼簡單。看那陳姨也就是四十歲左右的樣子,正是女人的虎狼之年,李老年逾七旬,自顧尚且不暇,哪兒有精力耗費在一個女人身上,戴了一頂多大的綠帽子還說不定呢。當然這些話是不能說,自己此行的目的是讓李老牽線搭橋,讓自己再往前一步的,並不是調查李老的私生活。
到了賓館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錢坤就問王清華:「三哥,你餓嗎?」說完會意地笑笑,意思是說剛才在李老家裡吃飽了沒有。李老家裡吃那點飯菜根本就是做做樣子,哪兒能讓人吃飽。王清華也感覺自己已經是飢腸轆轆了,有著強烈的食慾。錢坤就讓酒店經理準備了飯菜,三個人都餓了半天了,餓虎撲食一樣美美地吃了一頓。
飯後,無所事實,錢百萬讓酒店準備三個人明天返程的機票。王清華就帶著幾分調侃的意思道:「錢總,被我說中了吧。你那破鞋並不是什麼元末明處的玩意。」
錢百萬卻笑笑,繞開的繡花鞋的事兒道:「只要拿到李老家的物件,就沒有一件是真品的,也絕對不能是真品。」說著神秘地看了一下王清華。王清華頓時醒悟,卻感覺心裡怪怪的,好像自己幹了一件見不得人的事兒一樣。頓感情緒低落,自顧自地去了房間,給程艷嬌打了一個電話,說自己明天就要回y市了。本來只想給程艷嬌說一下就算了,不想卻莫名其妙地問了一句:「你是不是也跟我一塊去?」
過去,程艷嬌曾五次三番地要求去y市,王清華真正提出來的時候,程艷嬌卻又扭捏了起來道:「你以為我是你養的寵物啊,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你把我當什麼了?」
王清華本來情緒低落,也不想跟程艷嬌囉嗦,停頓了一會道:「你考慮一下吧。要是去,我們是明天早上九點半的飛機,要是不去就算了。」說完也不管程艷嬌唉唉地叫喊聲,把電話扣了。
扣了電話,王清華又有些後悔了,覺得不應該這樣給程艷嬌說話。又想了起鈔爽,要是程艷嬌去了y市,鈔爽這麼辦,鈔爽會不會和程艷嬌鬧,會不會爭風吃醋,萬一兩個女人爭執起來,自己這個市委副書記該如何是好呢。越想越覺得心煩,後悔當初幹嘛要招惹鈔爽,為什麼又偏偏和程艷嬌糾纏不清,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嗎。剛才陳姨誠惶誠恐的樣子又浮現在了自己的面前。毫無疑問,那陳姨肯定已經給李老戴了一頂綠帽子。自己這些女人會不會也給自己來一頂綠帽子戴上呢。可自己跟人家又沒有確定下來任何關係,哪兒管的上人家的事情呢。即便是人家跟別人發生點什麼事情,跟自己也沒有什麼關係。蘭英不是去了日本,還和騰山一郎結婚了嗎。現在孩子估計都生出來了。
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已經折騰了大半夜,總也無法入睡。就起來想看一會電視,換了幾個頻道,都是無聊的韓劇。又感覺看那些韓國泡沫劇跟慢性自殺沒有什麼區別,索性將電視關了。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發呆。
發了一會呆,又覺得實在太安靜了,安靜的幾乎能聽清楚自己血液的流動,好像死神馬上就要來到自己的身邊,將自己這副軀殼帶到漫無邊際的黑夜。腦子裡淨是一些混七混八的東西。一會是廖天明,一會是權經緯,一會又是某個女人的面孔。那些人的面孔有的是哭,有的是笑,有的是冰冷如雪,有的是暖意盎然。可是無論哪一張面孔上好像都沾滿了血跡。
直到天快亮了,王清華才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一覺醒來,已經是早上八點多鐘了,感覺腦袋昏昏沉沉的,錢氏父子早就將該準備的東西準備齊備了,服務員將飯菜端上來,王清華隨便吃了一些。準備打道回府。程艷嬌也一直沒有來電話,說自己去還是不去。王清華也無心去管了。
賓館裡的人,一直將王清華和錢氏父子錢氏父子送到飛機場。
剛進機場候機廳大門,一個熟悉的身影馬上映入了王清華的眼簾。王清華心口一緊,幾乎驚叫起來。他怎麼也想不到自己會這兒碰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