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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 第七十二章 袁陳想參股 文 / 天道1983

    第七十二章袁陳想參股

    元旦假一收,縣裡第二富陳三貴那就出了妖蛾子。

    借口水泥、鋼筋貨源出了問題,所以給長江建築的商品房小區供給出現了問題,具體什麼時候能恢復供貨,還不得而知。

    張勝聽了這話,很是生氣。

    商品房小區建設是不能停的,一停下,每天都會損失。這影響了公司整體的計劃。不過,這不是讓他生氣的主要原因。

    而是羅玉剛查到了,石材陳的水泥廠、鋼筋供應根本不缺貨,親眼見到有車子不斷的進出拉貨。

    他們就意識到一個可能,這陳三貴在刁難長江控股!

    這邊談話才畢,陳三貴就親自打來電話,說有事聊聊。張勝、羅玉剛一起出去的,結果不到一個小時,兩人一臉陰沉的回來了。

    張揚還沒來得及去學校,就問道:「是出什麼事了?」

    「縣裡第二富的陳三貴要求入股長江控股,日他奶奶的,這孫子這麼不要臉,拿水泥和鋼筋供應來威脅!」羅玉剛就罵道。

    他們以為真有事和他們談,是關於水泥、鋼筋的事情,沒想到和兩人第一次見面的陳三貴沒幾句話,就慢條斯理的說道:「這次很抱歉,但其他人的貨源訂單排了很長了,這樣吧,為了保證水泥、鋼筋的順利供應,我看不如我入股長江控股,張總,如果我入股,任何時候的水泥、鋼筋供應長江控股都是優先的,你們考慮下!」

    可以說,這要求,打了個張勝措手不及。也才恍悟,原來陳三貴的目的在這!

    停止供應水泥、鋼筋的原因就在這!

    結果自然是不歡而散,張、羅二人沒什麼耐心去客套了。

    結果半路上,張勝又接到自稱是袁紅鷹的電話,對方說有興趣參股長江控股,可以提供大量的資金。

    張勝婉拒後,說要考慮。

    張揚心裡也生氣,就說道:「當初那份供應合同應該簽了吧?」

    「簽了!」羅玉剛點頭道。

    「那就沒問題了,告吧,告那石材陳,他不是很有錢嗎,這每天的損失,三倍的賠償,合同上寫的清楚,只要他能拖的起,咱就奉陪!」張揚說道。

    「現在才通了話,這就告?」羅玉剛遲疑道。

    「二舅,生意場上一切按照規矩來辦事的,不存在什麼人情,誰壞了規矩,誰必須負這責任!不然我們的損失誰來補償?」張揚就笑道。

    「告吧!」張勝這時說道,堅定了許多。他也考慮到這一條,但想想似乎才出了通知,萬一協調解決呢?但經張揚一說,他覺得做生意,講原則、**律太必要了。

    給了石財陳面子,損失的卻是長江控股的錢,做生意不能這麼來。

    三天後,清河縣政府,縣長辦公室。

    「張總這是怎麼了,看起來生氣的樣子?」林縣長一見張勝陰沉著臉,頓時笑說道。「來,先坐!」

    錢秘書送上茶,就退出去了。

    張勝也沒喝茶,就沉聲道:「縣長,公司遇到點麻煩,我和縣長求助來了!」

    「哦?」林縣長臉色頓時嚴肅起來。長江控股可是他一直關注的,自然不能讓它出問題。「什麼事,說說!」

    「我想請縣長和法院打聲招呼,讓法院秉公辦事,長江控股想告陳三貴及他的幾家企業違約,要索取賠償!」張勝說道。

    「什麼?」林縣長頓時愕然。告陳三貴?

    陳三貴是誰,他自然清楚的很。都是縣裡的經濟名人,號稱清河縣第二富的"石材陳",靠石材方面的生意發家的。

    「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你們之間怎麼會起衝突呢?」林縣長感覺事情不好辦,怎麼縣裡兩大經濟名人之間起了矛盾糾紛呢?

    張勝自然知道林建輝會為難,所以才有了這次求助。陳三貴是誰,縣裡很多人知道。本身還是縣政協委員,這樣的人,法院會不會給立案,或者推遲立案時間,是很可能的。要馬上立案,告陳三貴,那只能行政方面施加壓力了。

    張勝將事情敘述了一遍。

    林縣長頓時臉色沉了下來,說道:「會不會有什麼誤會?」

    「不可能!公司羅副總親自去看過,不斷有車進出拉貨,全是水泥和鋼筋、板材這些,但到我們這就沒有了,縣長,這分明就是有所圖謀!」張勝斷然說道。「我想請縣長給法院打聲招呼,給我們順利立案,一切按法律辦事!」

    林縣長沉吟片刻,頓時道:「法院方面自然會秉公的,誰的情面也不能講,但政府不能干預司法系統,不過一切按法律辦事,這點我可以向你保證!既然你決心告陳三貴和他的企業違約,我也不好勸說了!」

    結果,張勝從林縣長那裡回來,第二天,狀子就遞交了法院。

    法院還沒立案,陳三貴卻已得到了消息,張勝把他給告了!果然如張勝所料,這法院裡也有陳三貴的熟人。

    聽到消息時,陳總正在去槐洋市的路上,要見槐洋市的一名建委副主任。

    「好你個張勝,居然一點情面也不講,想告我,你去告吧,我看誰能拖的起!」陳三貴收起電話,冷聲道。

    「陳總,誰敢告您?要不要警告下?」副駕駛座上,一名青年男子沉聲說道。

    他是陳三貴的保鏢兼助手,身手據說不錯。

    「不用!」陳三貴抬手不屑的說道。「法院會不會給他們立案還是兩說,真要動真格的,他們一分也得不到!」

    合同上,不可力抗因素造成的合同違約,是不需要賠償的。

    這樣的合同,他們遇到過很多的,都是這麼處理的。

    事情變化就是這麼迅速!

    紅鷹公司,袁總辦公室。

    手上握著電話,在聽著有人說著什麼。

    袁總聽罷就驚訝道:「這張勝這麼能折騰?搬動了林縣長給法院打招呼?還給立案了?陳總的妹夫不是法院的一名庭長嗎,居然也沒擋下?索賠186萬元,胃口這麼大!這下陳總得應戰了!」

    張勝一紙將石材陳及他的相關廠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巨額的賠償,賠償總數讓人一看能嚇一大跳,186萬元!

    事實上,法院有人還刁難過,說他們這狀紙不符合程序,不予接受,最好私下調解。

    結果,林縣長和人大主任(縣委書記沒有兼任)抽空視察了法院和檢察院,會議上,點名,要保持司法公正性,和司法系統的獨立性,為縣裡的企業提供保障。

    然後張勝的狀子幾乎沒耽擱時間,很快被接受。

    「混蛋!」等法院傳票到了陳三貴手上時,陳三貴以為自己眼花、看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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