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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春風吹 第二十五章 富翁 文 / 可大可小

    第二十五章富翁

    「小朋友,你家大人呢?」一個戴著眼睛,穿著中山裝,像個幹部一樣的中年人走到王小明身前問道。

    「我爸爸去吃飯去了。」王小明站在那裡,比那個紙箱高不了多少,但是只要他在這裡,雖然他手無寸鐵也無縛雞之力,但是誰也不敢隨意拿走他的東西,要知道在現在的年代,雖然老百姓窮點苦點,但社會治安絕對非常好。要知道去年的嚴打讓很多人到現在都記憶猶新,搶劫如果被抓到,絕對只有一個刑罰:槍斃。

    「那你的這些收音機和表是不是拿來賣的啊。」中年人問道。

    「對啊,我爸爸說收音機一百六十一台,但是如果真的想買,一百五也可以。手錶要二十一,最低不能低於二十,否則就要虧本了。」王小明用他那「天真無邪」的眼睛望著這位中年人說道,憑他三十六年的經驗,他知道這個人很有可能會成為自己的第一個客戶。

    果然不出所料,這個中年人本來是想來百貨大樓買收音機的,但是他聽到王小明這邊收音機裡的聲音就被吸引過來了。

    王小明從廣州拿回來的收音機比百貨大樓裡的收音機外觀要好看一些,款式新穎,功能也多一些。百貨大樓的是從國營企業裡生產的,外表老式,哪像從廣州過來的新穎別緻?再加上這些合資企業生產的收音機功能又多,頻道寬,擺在家裡像個裝飾品。

    「呵呵,那你的收音機到底是賣一百六還是一百五咯?」中年人笑著問道,現在這麼小的孩子敢出來,而且應對如流,態度從容實屬難得,而且看他的穿著應該是從農村裡出來的,這就更加難得了。

    「一百六,如果你馬上給錢就是一百五。」王小明用他那稚嫩的聲音堅定的說道。

    「小朋友,你認識錢嗎?如果我給你錢你點不清楚怎麼辦?」中年人看來是動心了,他昨天就在百貨大樓看好了一台收音機,今天正想來買,但沒想到在門口卻聽到了收音機的聲音,聽聲音比裡面的要好聽一些,而且造型別緻,他一眼就喜歡上了,如果拿回去擺在家裡,還能當個裝飾品用,何況比百貨大樓裡的還要便宜一百多呢,對現在的人來說,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錢。

    「不要說人民幣,美金我都認識。」王小明毫不客氣的說道,在前世的時候他也只是在銀行裡見過美元,更不要說今世了。

    「那好,這裡是一百五十元,你點好,如果沒問題我就拿走一台。」中年人馬上掏出一疊十元的鈔票,點了十五張出來。現在可沒有百元大鈔,最大金額的還是十元。

    萬事開頭難,有了這個中年人作為榜樣,王小明的銷售業績程直線上升態勢。

    王小明的位置選得很好,就在百貨大樓的外面,這裡的目標人群人比其他地方多得多。現在的人是有錢都買不到東西,像百貨大樓的收音機,一天也只有一二台,賣完就沒有了。但是王小明這裡則不然,價格不但只要裡面的一半多一點,而且量也比裡面足。

    所以很快王小明的動作就開始變得機械起來,收錢,點錢,拿貨,這三部曲不停的得利著,直到天黑。

    今天雖然是元宵節,但s縣卻沒有搞燈會,要知道縣城裡連路燈都只有幾個地方有,哪裡有地方搞燈會。

    倒是在王家村,這個時候應該很熱鬧了,一條龍燈和兩隻獅子會在每家每戶裡穿梭一次。當獅子和龍燈進家的時候,每家每戶都會有放鞭炮迎接,後面跟著很多的人,敲鑼打鼓熱鬧非凡。

    而現在王小明卻只能坐在冰凍的台階上,當太陽下山之後,溫度馬上就降了下來。如果不是王小明現在有一顆火熱的心,恐怕他是不會在這個地方待得下去了。

    王小明這次從廣州帶來的二二五台收音機和一百塊電子錶被王小明一個下午賣了一大半,這還是因為有很多人身上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都是得再回家拿錢來買的,而外地的則只能望洋興歎。

    對於這種情況王小明覺得很遺憾,明天就是學校報名上學的日子,在明天必須趕回來,否則以後自己還想出來就很難了。

    「小明,我回來晚了。」王求到百貨大樓的時候發現王小明還坐在那裡,白天這個位置很好,有太陽曬又可以擋風,但是到了這個時候,王小明瘦小的身軀卻凍得在寒風裡顫抖。王求在回來的時候是步行回來的,因為自己小舅子的小孩今年也要開始上小學,但那裡比王家村還要窮得多,想去借個學費都沒地方借,王求就把身上所有的人全部掏了出來,連回來的車費也沒有留。

    王小明緊緊的拉緊衣服靠在紙箱邊,如果不是裡面還有東西,他甚至很想鑽進去,縣城的晚上是寂靜而黑暗的,哪怕是元宵節的晚上,除了偶爾能聽到炮竹的聲音之外,就只能聽到不知道在哪裡的狗叫,王求要是再不來,王小明真的就堅持不下去了。

    「二伯,看得我們得在縣城住一晚才行。」王小明說話時牙齒都在咯吱的響,他現在實在太需要一個溫暖的被窩或是一座熊熊燃燒的火爐了。

    「不行啊,我們都沒帶介紹信,人家不會給我們住的。」王求說道,自己要是留五毛錢就好了,那現在都上了回三塘鎮的公共汽車了。

    王小明也知道沒有介紹信是住不到招待所的,搞不好警惕的服務員還會報警,自己和二伯就得在刑事局裡過個夜了。

    縣城並不大,就一條街。王求和王小明順著街道走了一遍,還有幾家商店沒關門,但是門板也裝了一半,看來是隨時準備關門了。

    王小明在商店裡買了點餅乾和罐頭還有一個手電筒,等天一全黑下來沒有手電筒只能摸黑走路了。看到香煙,王小明又給二伯買了一包和一盒火柴。王小明知道二伯是抽自製的捲煙或是水煙,但出門幾天,身上的煙早就抽光了。

    況且現在王小明可是一個不扣不折的富翁,他在王求回來之前就清點了一點,收音機賣了十五台,電子錶賣了六十塊,他點了錢,一共三千四百五十元。

    王求確實犯煙癮了,連餅乾和罐頭都沒來得吃就先給自己點了根煙:「包裝的煙就好好抽啊。」

    抽了煙,王求的精神就來了,總和侄子在街上逛蕩著也不是回事,王求走了幾步把煙抽完,然後對王小明說道:「小明,反正也沒地方住,要不我們走回去吧?」

    「太遠了,我們還是明天再回去吧。」王小明知道,從縣城自己家裡得有好幾十公里,雖然走路可以選擇捷徑,但是也只能近一點,再說了,晚上回去可不是鬧著玩的,自己走得動嗎?

    「可是明天的班車得下午呢,上午可沒去三塘鎮的班車。」

    「這……」王小明猶豫了,如果不能趕在明天學校報名之前回去,那可以肯定,以後很難再出來,王小明很快作了一個讓他很快就後悔的決定,跟著二伯走路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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