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血狼紋身()
強哥一直覺得自己在f縣很拽。
從他出道到現在,縣長已經換了四任,公安局長也換了三任,可他卻一直混得風聲水起,擁有一家迪廳,一個按摩中心,還有一個表面是茶樓的地下賭場。縣裡的小混混誰不恭恭敬敬的對他點頭哈腰的叫一聲「老大」。
有時候強哥甚至很小強般的認為,在f縣這個地方,他比縣長還威風,縣長有時候還會被那些上訪的傢伙罵來罵去低眉順眼的陪笑哩。
對他,絕對沒有人敢說半句重話。
但這個「絕對」在今天卻變質了。
事情的起因是一泡尿。
中午的時候,一家酒樓的老闆請他喝酒,冰涼的啤酒裝了滿滿一肚,等他醉醺醺的到酒樓下的停車場取車時,實在憋不住了,也懶得到一百米外的廁所去,就拉開了拉鏈,對著自己的汽車輪胎施起肥來。
雖然青光白日的停車場還有不少的人,就在他前面四十米遠的地方甚至還有兩個年輕的,打扮頗是妖饒的女人在站著聊天,但強哥是不會顧忌這些的,他沒讀過什麼書,現在這個局面是靠著自己混出的,圖的就是一個「爽」字,他甚至還希望那兩個女人來瞄自己一眼,對於自己施肥的傢伙,他一向是很有自信的。
然而,那兩個女人聊得正起勁,並沒有看到正在撒尿的他。
強哥有些失望,不過還是在很愉快的撒著,這一泡尿實在很長,就像是要將肚子的酒全部排出來一般。
這時太陽火辣辣的照著,他又有了些酒意,連眼睛都瞇了起來。
就在此刻,一聲霹靂忽然從天而降。
「你在做什麼,這裡是公共場所,不准隨地大小便。」
這一下,真是讓沒有精神準備的強哥很受傷,駭得他一抖,尿頓時撒在了褲子上。
等定晴一看,發出這聲音的卻一個五六十歲的老頭兒,個子又矮又瘦,右臂齊肘處還是斷了的,露著光禿禿的肉柱。
強哥在停車時看到過這老頭兒,知道他是這裡的看管,只是眼很生,應該是新來的。
看著自己被淋濕的褲子,強哥當然惱怒異常,於是他罵了一句:「死老頭兒,你們酒樓的老闆當年還是跟著我混的小弟,你倒還敢來多管閒事。」
一邊罵著,他一邊就對著那老頭兒將餘下的液體排了出去,將他的褲子也全弄濕了,這才哈哈大笑的拉上了拉鏈。
那老頭兒頓時急了,道:「你……你這人怎麼不講道理,走,前面有一個治安崗亭,我們到那裡講理去。」
他說著這話,就來拉強哥。
對於這種不知好歹的人,強哥向來是不會客氣的,當下他便一腳踹在了老頭兒的小腹上,然後道:「死老頭兒,你要講理,好,我就來讓你知道怎麼講理。」
看著那老頭兒被踹出去痛得捂肚滿地打滾,強哥便上了車,準備開車出去。
然而,沒想到那老頭兒居然十分的倔強,就在他啟動汽車的那一霎那,已經攔在了車頭,高聲嚷道:「不行,打了人就想走,不行。」
強哥真的徹底怒了,一下子熄了火,然後猛的鑽了下去,一腳把那老頭兒踹在了地上,跟著又是幾腳狠狠踢了去。
停車場裡還有一些人,見到這裡出事,都圍了過來。
強哥的酒性已經上來了,對著那老頭兒還在踢著。
很多人認識強哥,見到他這麼凶,全都又散開了,只有一個禿頭老頭兒在旁邊著急的道:「別打了,別打了,會打死人的,老張的兒子可不好惹。」
強哥聽到這話,頓時停了下來,他在道上混了這麼久,早就明白了一個道理,有些人可以惹,有些人卻萬萬不能惹,特別是政府的人,要是認真起來,那會很麻煩的。
於是他問這禿頭老頭兒道:「他姓張是不是?他的兒子是做什麼的?是那個部門,任什麼職務。」
那禿頭老頭兒顯然也不認識強哥,老老實實道:「他兒子不是什麼部門的,他是個蹬三輪車的。」
強哥本來有些緊張,聽到這樣的話真是很鬱悶,那是相當的鬱悶,一伸腳將那不識趣兒的禿頭老頭兒也踢翻在地,然後指著趟在地上已經奄奄一息的殘廢老頭兒道:「我叫肖強,有種讓你那個蹬三輪車的兒子來找我,看我不把他的卵蛋兒都捏爆。」
說著這話,他就重新上車駛出了停車場,在接了一個美女打來的電話後,很快就把這事忘記了。
張浩天此時正在蹬著三輪車送兩個女孩子到還有幾條街遠的育才職中去。
這是一個炙熱的夏日。太陽高懸著,好似要把天空燒出一個大窟窿,艷紅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地面像是著火了,反射出油一般在沸煎的火焰來。在這樣的照射下,縣城裡的每一根鋼筋,每一塊水泥似乎都在喘息著。
張浩天沒有喘息,他已經習慣了這種炙熱的天氣,今年他雖然只有十八歲,但在兩年前,這個縣城的三輪車師傅中,蹬車的速度就沒有誰比他更快了。
實在太熱,張天浩就解開了襯衣上的兩顆鈕扣,然後就聽到了後面的兩個女生在發出竊竊私語。
「喂,你發現沒有,這個蹬三輪車的真的好帥好酷,有點兒像黃曉明,又有點像古天樂。」
「哼,要你說,我早就發現了,我看他比黃曉明和古天樂好像還要帥一些,身材也好,只是可惜了,是個蹬三輪車的,你聞他身上發出的汗臭味兒,真噁心。」
「嘻嘻,我倒不覺得噁心,這汗味兒很好聞啊,不知道是不是小說裡說的那種男人味兒。」
「哈,你是不是發花癡了,要不等會兒下車,我幫你要他的電話,你去追他,天天在一起聞他的男人味兒。」
張浩天默默的聽著,這兩個女生類似的對話,他已經聽得太多了。
不錯,如果他換上一件稍微體面的衣服,就沒有人會猜得到他只是一個拉三輪車的車伕。
偉岸健碩的身材,古銅色的皮膚,一張很粗獷的國字形臉龐,五官卻如刀刻般的俊美,眼睛裡有著一種超越年齡的深邃,站在人群之中,他完全可以鶴立雞群,傲首四顧。
無論遺傳基因出現過什麼奇跡,瘦小的張世忠都不可能擁有這樣的孩子的,就在十七年前,他外出打工,卻在一個偏僻的垃圾群中,發現了一個棄嬰,那時候張浩天已經被蚊蟲叮咬得全身都是紅疙瘩,衰弱得連哭聲都發不出了,是張世忠送他到了醫院,用自己僅有的幾千元錢救活了他,並收養起來。為了這事,他的老婆還藉機離了婚,跟著一個男人跑了。
所以張浩天是與張世忠相依為命長大的,不過張浩天也很爭氣,從小學到初中,他的成績在全年級永遠都是第一。
對他來說,第二絕不是榮譽,而是恥辱。
可是,就在張浩天初中畢業的那一年,災難降臨了,張世忠在打工時不小心將右手掌伸進了旋轉的機床裡,不僅落下了終身殘廢,還欠下了一大筆帳務,而工廠的老闆只是象徵性的支付了一筆賠償金。
儘管學校許諾免費讓他就讀本校的高中,甚至還提供食宿,但張浩天還是在老師與校長極度惋惜的眼神中回到了家,服侍了張世忠一段時間,又在一個熟人的介紹下蹬上了三輪車,他比大人們都還能吃苦受累,賺的錢也比別人多,算下來,再過兩個月就能夠將所有的財務還清了。
沒過多久,就到了育才職高外門,那兩個女生就付錢下了車,剛才對張浩天很有興趣的女生有些捨不得就這麼走了,忍不住又瞥了他一眼。
然而,這一眼瞥下去,她立刻瞪大了眼睛,低叫了一聲:「啊,狼。」跟著就很恐怖的拉著同伴就匆匆走了。
張浩天這才想起,趕緊將襯衫的鈕扣全部繫好。
在他的胸口上的確有一隻狼。
一隻血狼,一隻白色皮毛但處處染著鮮血的狼,而這一頭狼瞪著一雙綠幽幽透著寒光的眼睛,張在嘴露出鋒利的尖齒在仰首咆哮著,樣子非常猙獰可怕。
這是一個做得極其精緻的紋身,而這個紋身,在張世忠撿他的時候就刻在他的胸口上了,無法想像是什麼人能夠在一個嬰兒身上紋出如此技藝高超色彩分明的紋身,而這個紋身從小到大都給張浩天帶來麻煩,見到的人沒有不怕的,所以他到公共澡場洗澡總是選擇在無人之時。
夜深人靜之際,張浩天常常撫摸著胸口上這頭受了重傷但仍不屈服的血狼,心裡明白,這一定與自己的身世有關,可是,他無法得到答案,或許是永遠。
學校裡來往的人不少,是個能夠等到主顧的地方,張浩天也不走了,而是從後面的坐墊下取出了一本舊書,專心致志的看了起來。
這是一本陳舊的《牛津英語三百問》,是他從垃圾站老劉那裡花一元錢買來的,雖然無奈中止了學業,但艱辛的生活並沒有阻擋住他強烈的求知慾,英語、數學,語文、歷史、地理都看,他知道自己絕不會蹬一輩子的三輪車,總有一天,他會出人頭地,頭角崢嶸的。
語裡正默默的念著一句英語,腰下的小靈通便響了,他剛一拿到耳邊接聽,就聽到裡面傳來急促的聲音道:「張浩天嗎,你快到縣醫院的骨傷科來一趟,你爸出事了。」
沒有多想,張浩天立刻放下小靈通,用最快的速度向著縣醫院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