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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夢想捕手 第三百八十九章 最後的寵愛 文 / 暗魘之喵

    寵愛,是什麼呢?

    無微不至的照顧?關懷備至的溫暖?包容一切的驕縱?

    我認為都是,也不是。

    寵愛,應該是發自內心的愛。不想讓你愛的人受到傷害,寧可自己受傷也要做到。照顧,溫暖,驕縱,這些也是必須的東西吧?

    我和妹妹從小就被父母遺棄,最後被收容在孤兒院裡。知道那是個什麼樣的地方嗎?好聽點可以叫孤兒院,難聽點就是個合法販賣人口的地方。

    我們住的孤兒院由國家贊助,每年都有很多有錢人無償援助我們。多希望真的是這樣,但現實永遠不會如你所想。撥款?有的,可我們吃的依然是比豬食好不了多少的東西。贊助?有的,可我們住的依然是沒有暖氣的屋子。

    如果有人能領養你,那是你的福氣。恭喜,你終於可以脫離這個地獄了。如果沒人領養你,那也是你的福氣。恭喜,你可以和我們一起見識一下現實的地獄了。

    總是會有一些孤兒莫名其妙的失蹤,院長讓我們不要問不該問的。我和妹妹只能往好一點的地方想,也許他們只是被賣去山溝裡了呢?那好歹還活著。我們不敢往壞的地方想,被活生生掏出器官什麼的……

    你們會說,我一定是在瞎掰,這世上哪有那麼黑暗?孤兒院是孤兒的「家」,我們應該活得很不錯才是。

    我可以罵人嗎?不可以嗎?那我沒什麼好說的了。你願意這麼想就想吧,反正我快死了。

    從小到大。我唯一的親人就只有妹妹,妹妹唯一的親人也只有我,我們是對雙胞胎。什麼時候被遺棄的呢?好像那時候還是嬰兒。反正我們沒有任何可以辨明身份的東西,名字是院長起的。隨便從字典裡找個字給我們安上就是名字。我得謝謝他,那魂淡好歹沒把我和妹妹的姓起成兩個。

    十歲那年,我和妹妹被人領養。我們感覺很幸運,因為按照年齡來算再過兩天說不定就是我和妹妹其中一個變成不能問去向的人,或者兩個一起。

    但我們不知道,那才是新噩夢的開始。

    領養我們的是對中年夫婦,家裡很富有那種。我們的媽媽無法生育,所以才想去孤兒院領養一個。卻沒想到一次領回了兩個。一開始那段時間是何等的開心啊,吃以前永遠吃不到的食物,睡想像不到的軟床,冬天家裡還有暖氣。根本不用擔心被凍死的問題。

    新爸爸和新媽媽對我們很好,把我們當成自己的孩子來養。可惜幸福的時光總是過得那麼快,還沒到一年的時間他們就因為爸爸外面養二奶分了家。其實媽媽何嘗不是呢,每次爸爸不在家時來家裡的叔叔真當我們不知道是什麼人嗎?

    我們被法院判給了爸爸,沒過多久他就又娶了一個女人。聽學校裡的同學說這種事似乎很平常。因為是上流有錢有勢的社會。那個新媽媽能生育,在我們被領養的第二年就生了個弟弟。

    那是爸爸的親兒子,與我們這樣的養女完全不同。慢慢的,我們不在被關注。慢慢的。我們變得「礙眼」,不論是爸爸還是那個新媽媽。因為這裡涉及到了一個財產和面子的問題。法律上我們是他們的孩子,所以他們怕我和妹妹以後與他們親生的孩子爭家產。但送走我們?面子上過不去。

    就這樣。我們被送進了一所全宿制的學校。

    傷心麼?

    不,沒有感情何來的傷心,只是有些失落。不是為了記憶中第一次人生中第二次失去父母,而是怕他們不再供養我們。我們還很小,完全沒有任何生存能力,只要他們真的狠下心來我們就會回到孤兒院裡等著變成不能問去向的人。

    想來,應該不會這麼快的。

    我想上天既然讓我們脫離孤兒院就是給了我們一個機會,讓我們以後能好好生活的機會。我不想放棄,所以我努力學習,想要在以後考上所好大學。只要我和妹妹上了大學,那就可以脫離所有的束縛,大不了我掙錢供妹妹和我讀書麼。

    想法很幼稚,是不是?

    現在想想的確如此,但以前的我就是這麼想的。

    但我妹妹不這麼想。

    她是我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小時候我們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玩耍。有人想欺負她,是我保護著,因為我是她的姐姐。即使在孤兒院那個人間活地獄裡,我依然不想讓她感受到太多黑暗的東西。

    所以,她把養父母當成了真父母。

    所以,她在被送走後才會傷心。

    一直相依為命的我們,在這裡忽然產生分歧。我現在還記得,當時她哭著質問我為什麼不去求求爸爸,那樣就不用離開家了。傻丫頭,求有用嗎,真要求他的話我們才會被徹底拋棄。

    為了家產,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在學校裡,我的成績很好,極有希望上一所好高中。我們那個市有個貴族高中,裡面不是學習拔尖的人就是二代三代,以我的成績去那所學校完全沒問題。只要到了那裡,我就能不再管其他東西,因為學校會為我負擔起學費。如果考上好大學,學校還會給一筆獎金,足夠交大學第一年的學費了。

    妹妹呢?

    她不再學習,而是整天和人聊一些八卦。我不忍心罵她,只是偶爾和她說兩句,她總是隨口應著,裝模作樣的看兩眼書。我想,就這樣吧,她是我妹妹,我這麼努力還不是想讓她過上想過的生活。

    我還要再努力,更努力才行!

    可我沒想到,她竟然會出去和人混。

    那天她沒回寢室我就覺得有些不對,當老師找上我的時候才知道,她晚上和同學去外面的酒吧裡廝混時被警察抓了。

    她在吸毒。

    養父母因為這件事顏面盡失,我們被徹底地趕出家門。再也沒有學校,再也沒有未來,我們只能回到那個孤兒院裡等死。我不這麼想,寧可去外面混,也要帶著妹妹離開!

    從那以後又過了一年。這段時間過得很艱苦,有時候只能靠著乞討為生,還要小心那些不懷好意靠近你的人。知道大街上那些殘疾的乞討者是怎麼來的麼?我可以告訴你,他們都是正常人,雙腿被打斷或者截肢後送上街頭乞討。討不到錢要挨打,而且即使討到也沒什麼好待遇,這樣的人活不了太久就會人間蒸發。

    吃飯要錢,睡覺要錢,衣服要錢,妹妹的毒品也要錢,這些我都會給她掙來。

    不論如何她都是我的妹妹,我唯一的妹妹。

    末日來臨前的那天,我沒掙到足夠買毒品的錢,只能讓她先忍忍。可是呢?她趁我不注意的時候跑了出去,想要用身子還毒品。我知道,只要碰過這個生意就再也離不開了,所以我從來沒碰過。

    為了妹妹,還是,我來吧。

    就在我徹底絕望的時候,末世來臨。那是福音麼?應該是的吧。對我們姐妹來說,有人的地方比有怪物的地方更像末世,至少怪物不會給你毒品。我們在末世裡掙扎著,躲避怪物,躲避人類,只要能讓妹妹活下去。

    直到那天,我被人抓住為止。那是一夥以食人為生的「人類」,很不幸,我們很早以前就被盯上了。他們拷打我,問我和我在一起的那個小女孩在哪裡。

    我會告訴他們嗎?

    妹妹,好好地活下去。

    這是姐姐,能給你的,最後的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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