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必維斯番外:我愛13與陌琪
陌琪來阿維庸時,我13歲,還是個調皮的只懂玩鬧的孩子。
晴朗午後,陽光溫暖輕盈,從父母經營了多年的星期六餐廳玻璃上照射進來,宛若夢幻中銳利的光芒,將她嬌小的身體籠罩,那些光芒,又像是從她的身體內部發出的,神秘莫測。
她就那麼拘謹的站著,任憑我們打量,卻像是站在我心底的舞台,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主角。
陌琪的確無數次的出現在我的夢中,莫名其妙的,像是異常親密的人,我們有著特殊的聯繫……但我永遠無法確定什麼。
那一刻,能夠確定的,只是——她是我的表妹。
之前,我只見過她七八歲時候的照片,那照片上還缺了兩顆門牙,有點滑稽。但是,活生生站在我面前的陌琪卻令人心生憐愛。
姨媽從澳門帶她過來,姨父東方一恆將她們母女拋棄,爸爸和媽媽時常議論東方一恆的為人,他早已有了外遇,只是姨媽為了不讓陌琪受牽累,一直隱忍度日。
很多人都罵陌琪是怪物,包括她的生父東方一恆。陌琪,本應叫東方琪的,但她執意更改姓氏。
爸爸和媽媽看著她的眼神也都充滿戒備,卻又忍不住喜歡她。
她那雙澄澈的眼眸像是能吸取人的魂魄,卻又不含絲毫雜質,澄澈如水,肌膚宛若溫潤的玉,潔白無暇,微卷的長髮慵懶的垂散在背後,纖長的睫毛忽閃著,宛若蝶翼,櫻唇自然而然透著粉紅。10歲的她,只到我的肩頭,但是,兩條腿卻修長。她是女孩子們手中最喜愛的芭比娃娃,是童話中傳說的小天使!
從此,我喜歡上了陌琪,也喜歡上了13這個在充滿不祥意義的數字。
這最早起源於基督教的傳授,在意大利著名畫家達?芬奇創作的《最後的晚餐》中表露更形象,基督耶穌和弟子們一起吃飯,參加晚餐的第13個人是猶大。猶大為了貪圖30枚銀幣,將耶穌出賣給猶太教當權者,並為捉拿耶穌的人帶路,使耶穌於13號星期五被釘在十字架上。
13代表叛徒猶大,代表耶穌受難,「13」這個數字成了不幸與不祥的象徵。街道上沒有13這個號碼,樓房沒有第13層,任何排序,都沒有13……
但是,在星期六餐廳卻不一樣,酒櫃上有13瓶酒,店內有13張桌子……我愛13,只為要紀念我和陌琪的相遇,這種喜愛,像是一種青澀的執拗,如此隱秘,不容改變。
她總是嘟著小嘴兒抱怨,「哥,大家都說,店裡有13張桌子不吉利!」
「哥,我們擺12瓶酒好不好?」
「哥……」
「兒子,我從你的書架上拿了一本書下來,13不好!」
「必維斯,你這場比賽進了13個球,下次多進一個。」
……
一年後的1月13日,爸爸被不明身份的人殺死在一條小巷子裡,脖子上像是被咬傷,週身滴血不剩,但是,警局的人找不到兇手。
13日恍惚變成了,魔鬼出行日,大家議論紛紛。
我和媽媽、姨母和陌琪,站在冰冷的停屍房中,看著爸爸灰白的屍體,只覺得上帝像是在懲罰我們……因為13嗎?我不迷信。
「貝因夫人,很抱歉,至今沒有任何線索,我們會一直追查下去的……」
沒有任何線索?
連我這14歲的孩子,都知道可以從指紋,身體接觸時留下的纖維……等等任何蛛絲馬跡入手,更何況是他們?沒線索,只是不想繼續追查的借口罷了。
看著那群飯桶,我告訴自己,要做一個警察,給父親報仇。
兩年後的6月13日,我在學校裡接到警局打來的電話,「必維斯.貝因,你的母親和姨母在高速公路車禍身亡……」
當我帶著陌琪趕到時,沒有見到屍體,因為車爆炸,身體被炸的粉碎,只能找到一些毛髮和殘破的肢體,陌琪當場暈厥。
警察依然沒有追查到兇手,但是,在爆炸現場,找到了第三者的骨灰,警局中的人傳言,那不是人的骨灰……
我開始相信,13是個不祥的數字。
那些警察每天到家門前來轉,他們要將陌琪送回中國,給東方一恆撫養。
而我,將被送往父母的朋友家直到我成年才可以獨立,這就是所謂的……社會福利!
我已經十六歲,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也可以照顧陌琪和父母留下來的店,我們不需要其他任何監護人。
「哥,我不要回家。」陌琪在我懷中大哭,兩隻水汪汪的眼睛腫的像桃子。
「乖,我不會讓那群飯桶帶你走,我會照顧你!」
她抽抽噎噎的點頭,死死的抱住我的腰不放手,去廚房裡弄吃的,她也像尾巴似的粘在身後,去學校她也執拗的一隻手拽住我的衣角,老師們都很無奈,一群同學都對我們憐憫同情。
就連晚上睡覺,她也賴在我懷中。
那時,我們也已經兩周沒有洗澡,身上有一種怪味兒,她的頭髮也黏黏的,像個流浪的野孩子。
警察妥協。
周圍的鄰居,有時會過來幫忙,常年在店裡幫忙的廚師和服務生也都主動照顧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