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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30節 大事件 文 / 嵩山坳

    第30節大事件

    趙旻晟是被凍醒的。

    洛杉磯雖然號稱是「天使之城」,但是每年的三月份還是很涼的,氣溫只有零上1215°左右,更別提他還是在汽車中睡覺了。

    睜開朦朧的睡眼,看了看手錶:現在的時間已經是1991年3月2日晚上的11:47分了。趙旻晟把身上蓋著的西服拿起來穿好,搖下了車窗,立刻,一陣夜風灌了進來,他情不自禁的打了個寒戰,嘴裡嘀嘀咕咕的念叨著:「他媽的,怎麼就非得趕上這麼冷的天呢?」

    摸了一下又有點發空的肚子,隨手拿起副座上的匹薩,已經冰涼的匹薩很難下嚥,他只勉強吃了幾口就扔在了一邊,先忍忍吧,反正也是用不了多長時間的!

    又過了一會兒,他再一次看手錶,時間已經是3月3日的凌晨時分了。趙旻晟從車上下來,手裡拿著一隻手電筒,緩步向不遠處的孟菲斯大街的一處公寓樓走去。推開大門,逕直走進了樓梯間,用昏黃的燈光照射著找到了火災報警器。然後,他就這麼好整以暇的倚在樓梯間的牆角,靜靜地等帶著。

    在凌晨12:30左右,一陣一陣刺耳的警笛聲由遠及近,很快的,公寓大樓的樓下就傳來人喊馬嘶的聲音,趙旻晟不用去看,也知道應該發生的即將發生了,歷史似乎沒有發生什麼變化,不過,在這裡轉了一個小小的彎!

    他嘴裡喃喃自語的罵了一聲:「狗娘養的黑鬼,你不知道有我這號人存在吧?」然後,他猛的揮拳打碎了報警器上面的玻璃,然後按響了警鈴!

    「叮零零零零!」尖銳的火警鈴聲在無比寂靜的樓道裡傳出去老遠,趙旻晟大吼一聲:「不好了!著火了!快跑啊!」然後,他第一個衝出了公寓。

    隨著他的大喊大叫,公寓裡面的住戶紛紛發出驚恐的聲音,場面有些亂套了,趙旻晟跑出大樓,回頭冷冷的一笑:「喬治先生,我想你不會帶著攝影機逃命吧?」

    再到樓下一看,喝!好熱鬧啊!離公寓不到三十米的距離停著一輛灰色的福特汽車,看不清楚是什麼型號。在這輛車的後面還停著三輛警車,每一輛車的警燈都是來回閃爍著,一個身穿警服的女警員正手持短槍一步步向這輛福特轎車逼近,一邊走,女警一邊大聲呵斥:「車裡面的人立刻雙手抱頭出來,速度慢一點,對,慢一點!」

    趙旻晟就站在不遠處看著,只見副駕駛位置和後座位置的車門打開了,兩個黑人慢吞吞的走了出來,正是按照女警的要求,雙手抱頭,渾身顫抖的樣子甚是可笑。但是,駕駛員卻始終沒有露面。

    女警一聲令下:「雙手抱頭。趴在地下!」

    兩個黑人不敢反抗,乖乖的照做了。女警繼續向車前走:「車內的駕駛員,立刻雙手抱頭,出來。對,慢慢來!」

    車門打開,一個非常健壯的黑人青年晃晃悠悠的走下了汽車。趙旻晟聚攏目光仔細的看著:這個傢伙簡直和他媽的一筒石碑相仿,滿身的肌肉充滿了爆炸性,他從後世的新聞中知道,這個傢伙身高只有188厘米,體重卻有250磅!絕對是那種身大力不虧的角色。也難怪他在接下來的打鬥中硬挨了警察的56記警棍而不死了!

    沒錯,趙旻晟插手的這件事就是轟動全美國的羅德尼金被白人警察毆打案!這起案子經過電視台的炒作,在美國引起了軒然大波,尤其是在後來,四個參與毆打羅德尼的警察被評審團宣佈無罪釋放以後,在洛杉磯市立刻爆發了一場巨大的騷動,短短幾十小時內,因為騷動造成的死亡人數就高達54人,2000餘人受傷,1000多棟建築物被焚燬。

    後來,美國總統布什(老)下令最高法院重審此案,那幾個倒霉的警察也被判處了有期徒刑,而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羅德尼金反倒因禍得福,一下子成了百萬富翁。而這一切的起因,就是因為這棟公寓樓裡住著一個愛管閒事的傢伙喬治赫利得(georgeholliday)。

    按照原來的歷史進程,喬治赫利得被刺耳的警笛聲和直升機的巨大噪聲從睡夢中驚醒,向外面一看,正好看見四個警察在毆打一個看不清面容的傢伙,於是,他就用自己的sony攝像機把這個過程拍了下來,等天亮的時候,他把錄像帶送到了電視台,於是,這場風波無形中就被他搞大了。趙旻晟之所以故意按響火災警報,就是為了不給他拍攝的機會!

    這時候,喝得人事不懂的羅德尼開始對走過來,並對他發號施令的女警開始做出各種下流動作。女警叫辛格,今天晚上她負責在加州210公路上值勤,偏偏遇到羅德尼這樣的混蛋,辛格的一張小臉兒被氣得通紅,卻又奈何他不得。

    就在她離羅德尼越來越近的時候,身後傳來一聲大喊:「等一等!」

    辛格一回頭,四個男警察走了過來,為首的一個正是後來被判處30個月徒刑的斯坦系孔恩警長和他的助手們。孔恩警長已經在後面看了一會兒了,當他注意到辛格胳膊上的警徽證明她只是一個交通警察,沒有受過什麼刑事訓練的時候,他立刻叫住了她。

    辛格聽話的退下,孔恩警長和三個部下走上前來,想要逮捕羅德尼,誰知道三令五申之下,喝多了的羅德尼根本不理這一套,四個警察沒有辦法,只得採取強硬措施,對其武力抓捕!

    但是情況出乎孔恩警長和他的部下的意料,羅德尼竟然拒捕!不但這樣,他還把孔恩的副手鮑威爾警官給打傷了,這下可惹怒了警察,剩下的三個警察揮舞警棍劈頭蓋臉的向著羅德尼打了過去。

    羅德尼一開始似乎還能反抗,這也更加激怒了幾個警察,他們下手更凶狠了。很快的,羅德尼被打得滿地翻滾,一直到挨了56記警棍之後(趙旻晟一直在旁邊數著),他才終於服軟了:「求求你們,別打了!」

    四個警察(鮑威爾也加入了)終於停了下來,各自擦了擦頭上的汗水,孔恩警長惡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該死的傢伙!把他銬起來!」

    這一切說來話長,實際上從發生到結束也不過才只有短短的兩,三分鐘!等警察們把羅德尼和他的兩個同伴都帶上警車的時候,被火災警報嚇得走避不迭的住客才剛剛跑到樓下!

    趙旻晟回頭看了看,一群狼狽至極的人們在逃出生天後,紛紛把目光投向自己住的大樓,似乎還想找到底是哪裡失火了!

    遠處傳來救火車和救護車的警笛聲,趙旻晟輕輕的一笑,自己的汽車走去。坐在車裡,心中暗想:羅德尼休想成為什麼百萬富翁,喬治赫利得也休想憑這一次的事件成為全美國最著名的非職業攝影家。嗯,這次的事情解決了,接下來的日子應該會很舒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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