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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442章 】軒軒快餐店 文 / 負是非

    王傑這廝的eq和他的iq是成正比的,丫喜歡冬小夜,並單方面的將我視為情敵,非要將龔凡林的過激行為理解為我以前經常欺負他,是委屈與屈辱的長久積壓徹底的爆發,反覆的問我『是』或者『不是』,還拐彎抹角的誘導我,想讓我當著冬小夜的面承認我正在追求紫苑是龔凡林走上犯罪道路的交叉路口由此可見,被許恆案折騰的焦頭爛額的林志是真的無人可用了,居然讓這個十有**是靠後門關係進入刑警隊的二百五來負責龔凡林這件案子。

    這自卑的可憐娃娃讓我連生氣的心情都沒有了,冬小夜知道他為什麼刁難我,乾脆不幫我說話,以此證明我倆的清白,可落在王傑眼裡,就變成做賊心虛了,他覺得冬小夜所以不替我出頭,恰恰是我倆有一腿的證明傻子都看出來他故意糾纏我了,我哪好和他計較啊?他已經夠自卑了,我就別寒磣他了,索性,他說我聽,他問我『嗯』,冬小夜不願解釋與我的關係的另一個原因,大概就是清楚王傑難纏的性格吧?既然如此,我就更不能隨便說話了,某妞兒虎視眈眈的目光讓我覺得有點危險

    消磨到下午三點,王傑終於累了,雖然沒從我嘴裡問出一些他期望的事情,但『狗咬狗』的案件定性已經成功的將我塑造了成了與龔凡林半斤八兩的角色,然後自以為是的帶著報復得逞的快感收隊了,他覺得墨亦之一定會開除我這誘發案件的罪惡源頭,卻不知道,我巴不得墨亦之把我開除呢

    紅顏禍水,這話不假,平白無故的都能招災引禍,龍珊說的對,暫時調離北天工作也好,至少,不用再讓冬小夜跟著我遭罪,我也不用因為她『女朋友』的身份被更多的人怨恨了。

    後媽的快餐店每到夏季,都會經營的好似冷飲店,炎炎夏日,來避暑的人比來吃飯的人多,以至於冷飲比飯菜更暢銷,我過來的時候已經六點鐘了,可餐廳裡依就坐滿了客人。

    別看後媽身上總帶著一股子長不大的孩子氣,可她腦子之聰明,就是我家老爺子也自愧不如,這家快餐店的前身是川味的飯店,再之前是個頗有小資情調的茶餐廳,再再之前還是飯店按理說,被幾家大公司圍在中間,每天從門前路過的白領不計其數,即便不賺爆了,也不至於賠錢才對,可奇怪的就是,之前的幾位老闆都為此負債纍纍,因此後媽相中這裡之後,老爺子極力反對,他還專門請了一位懂風水的同事,看過之後亦是連連搖頭,說什麼格局不夠方正,屋角過於尖銳,屬於型煞,還說餐廳左右兩面牆上的窗戶對的太正,從一面進來又從另一面出去,無法聚氣云云。

    後媽不信,執意要干,還把我拉出來反駁封建迷信論,別看老爺子是教書的,可掰扯起這些東西,他完全不是我的對手,如願以償的後媽高興了,我卻被老爺子數落了將近三個月

    後媽沒聽老爺子那位同事的勸告,即沒用紅繩在樑上以四十五度角懸掛兩支竹蕭,也沒整一套福祿壽三仙當吉祥物,而是將楚緣送給她做生日禮物的kitty貓擺在了最顯眼的位置,順便一提,那個巨大的玩具貓是我買的,因為楚緣忘了後媽的生日,沒做準備,所以偷偷從我房間裡給搬走了

    後媽的經營理念其實很簡單--物美價廉,方便快捷,提供人性化服務。

    別看就麼一句話,卻成了這一片大多同行們沒看到的盲點,倒也難怪,誰在這裡開店不是為了賺錢?不想多賺誰會下本在這等價位的地界開店?可後媽一眼就看出了這家店以前不掙錢的原因--一是貴,二是麻煩。

    後媽說,你想賺誰的錢,就得研究誰的心理,附近公司的白領月薪過萬的不在少數,然而在北天買一套房子要多少錢?至少八十萬,也就是說,即便你二十四歲就已經月薪過萬,想買房,也夠你忙活到三十的,還不算你結婚生子供孩子上學的所以說,認為白領階層的錢好賺,本就是錯誤的觀點,至於麻煩,則是白領的生活節奏緊張,時間對他們來說,和錢一樣,是要精打細算的,餐飲類服務如果沒有自己的特色,人家會很難記住你,自然就不會特意來光顧你。

    後媽的『軒軒快餐店』在附近小有名氣,就是因為經濟實惠,服務熱情麻利,為了給客人留下更深的印象,她還別出心裁,不但飯後贈飲料,但凡年輕男女來吃飯,還會送玫瑰花一支,若是年紀較大,就送手帕,如果是大人帶著孩子,就送毛絨掛飾

    後媽經商的頭腦我很佩服,但她起名字的水平我就不敢恭維了,都奔四的人了,居然還好意思自稱『軒軒』,害得我到今天也不敢叫快餐店的全名,不然就會有一種沒大沒小的感覺

    領班是個鄉下來的女孩,大名叫什麼我給忘了,只記得後媽總喊她『嬌丫頭』,但她一點也不『嬌』,性格認真,人也勤快,雖然高中沒畢業就綴學出來打工了,卻絲毫沒有沾染到社會上一些不好的習氣,來店裡工作一年多了,現在見了我還臉紅呢。

    「楚,楚哥,你來找雨軒姐的吧?你等一下,我去廚房叫她。」

    咱沒柳公子或者張明傑那樣的先天條件,不敢說『人見人愛』這狂話,但我從小被人表揚長的像小白兔般純潔,有一種小綿羊般無害的氣質,可為啥這丫頭每次看見我就的反應,都讓我覺得自己是大灰狼呢?話說兩個月前你過生日,那蛋糕還是我給你買的呢。

    「等等--」

    「哎呦~!」嬌丫頭痛呼一聲,因為我伸手抓住了她的麻花辮。

    「怕我吃了你啊?幹嘛每回見著我都掉頭就跑?」

    「沒,沒有啊」嬌丫頭清秀的小臉上像抹了一層口紅似的,磕磕巴巴道:「我,我不是要替你去喊雨軒姐嗎」

    我白了她一眼,將剛剛從好利來買的蛋糕遞給她,道:「還用你去喊啊?我自己不會進去找嗎?給,犒勞你們的,別獨吞哦,下班以後分給大家一起吃。」

    店裡的員工多是外來打工的年輕人,平時節儉慣了,我也算投其所好,替後媽收買人心,每次過來都會買些蛋糕或者糖果,嬌丫頭也已經習以為常了,喜滋滋的接過蛋糕,卻一本正經的對我道:「不行,楚哥,店裡的規矩你知道,廚房重地,閒人勿進!要麼你在這裡等,要麼去辦公室等。」

    「我算閒人嗎?我是她兒子!還有」我漱了漱嗓子,皺眉道:「你們這稱呼就不能改改?叫我哥,叫我媽姐,我家這輩分都被你們給叫亂套了」

    「我也沒辦法,」嬌丫頭紅著小臉,羞笑道:「我總不好佔你便宜吧?」

    我差點把蛋糕搶回來扣她腦袋上,「你非要改對我的稱呼啊?」

    「那改誰的?改把雨軒姐叫歐巴桑?不行不行!」嬌丫頭連連擺手,「她會殺了我們的!再說,她那麼年輕,也不像啊。」

    歐巴桑?想一想後媽聽到這個稱呼時會露出怎樣的表情,我都忍不住打冷戰

    「你的意思是,她年輕,我老唄?」

    嬌丫頭忙道:「不是,楚哥,我絕對沒有那個意思」

    「逗你呢,你還當真啊?」我失笑道:「好了好了,不鬧了,讓那些因為對你有企圖才來店裡吃飯的客人看到就不好了,還以為我是哪殺出來的程咬金呢,我就在這等吧,告訴她,不著急,反正我是來接她下班呢,讓她該忙什麼先忙什麼,你讓人隨便給我來杯飲料就行。」

    確實已經有人在看我們了,不過不是男人,而是三號桌一位戴眼鏡的女士,我忍半天了,丫一邊往嘴裡塞東西,一邊盯著我看,不會是因為我太帥,她在意淫我,想把我當成盤子裡的東西吃掉吧?話說大媽你也照照鏡子好不好?我對肥胖的人沒有歧視,但你好歹也修修邊幅,梳梳頭髮洗把臉你再出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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