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還得等到眼下這個狀況完結,否則楊晨也不可能有任何行動。終極魔化妖籐就算是重傷瀕死,但在沒死之前,那也依舊還是地仙二品,秒殺楊晨還是不費吹灰之力的。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這是境界決定的。如果真的以為終極魔化妖籐不行了,想要表現自己的勇武,那才是傻子,絕對死的渣都不剩。
現在這樣多好,安全,不用冒生命危險,只要等待就行。就算是楊晨和終極魔化妖籐旗鼓相當,想要斬殺不也要花費時間嗎,反正都是耗時間,怎麼不是耗?
這些黑液是終極魔化妖籐分泌的,應該是內部經歷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魔氣熏陶,吸收了多少的劇毒,這次形成的,這要是被一把火蒸乾的話,那才是暴殄天物。
稍稍的沾染了一點點的黑液,楊晨的手指立時就是一陣劇烈的麻痺。要知道,楊晨的**可是修行過黃巾力士煉體術的強悍**,竟然也無法抵擋這種恐怖的黑液,換成其他修士,絕對是一擊致命的。
碧玉血妖籐悄無聲息的出現,扎入到了楊晨的手上,將已經影響到楊晨手臂的毒氣飛快的吸收淨化。
原本的碧玉血妖籐或許沒有這麼強悍的淨化能力,但不久之前,楊晨卻是給了阿碧一顆魔化妖籐的種子。被阿碧吸收融合之後,對於這種本質上是從魔化妖籐根部分泌的毒液。就有了一定的抵抗之力。
楊晨接觸的黑液很少,加上自身的強悍,抵抗力足,但饒是如此,碧玉血妖籐也依舊還是花費了半柱香的時間,才將這些毒氣淨化乾淨。如果接觸更多的話,恐怕就不是這麼容易了。
這樣看來,有息壤飛劍護身。還真的是李承誤打誤撞給楊晨備下的一條救生後路,以後有機會,一定要好好謝謝這位義兄。
不過很快楊晨就發愁起來,這麼恐怖的黑液,想要煉製成壬水飛劍,還不知道該怎麼入手。別的不說,光是收取就是一番麻煩。
當然。現在也只是想像而已,絕不可能付諸實施。終極魔化妖籐還在苦心栽培九幽飛劍這一株假魔化妖籐。讓它擁有傳承的實力。這個時候。任何的風吹草動都能導致滅頂之災。
要不是終極魔化妖籐說到底還沒有修成類似老樹妖和木柏他們這樣的精怪,楊晨現在早已經被揭穿了。
說起來也真的是慶幸,楊晨已經不知道多少次用幸運這個詞來感歎了,同時也在感歎,這福緣二字,果然是修士們不可或缺的法寶。
楊晨身上的東西,隨便少一樣。幾乎都是完全不同的結果,不能不說。這魔化妖籐就是上天安排了楊晨來收服。
無數地仙和接近地仙的種獸,全部的生命精華加起來有多少。楊晨不知道,也無法計算。別的不說,光是終極魔化妖籐在臨終前為自己的後輩打算,就足足吸收了幾個月的時間。
或許終極魔化妖籐還有另一個用意,就是在壯大自己的後輩的同時,也滅殺掉周圍的競爭者。生物的本能,會下意識的做出選擇。
魔氣逸散點,造就了終極魔化妖籐最強悍的實力,也造就了無數虎視眈眈的競爭者。其他的種獸被魔氣沾染,只剩下生存和繁衍本能的同時,也還有瘋狂爭奪最好資源的**。
不殺乾淨周圍的這些種獸,光憑著接受了自己生命精華關注的幼小的九幽飛劍是不可能擋得住其他種獸的聯合絞殺的。終極魔化妖籐最生命的最後關頭,還是本能的將周圍清剿一空。
楊晨身邊的那顆魔煞珠,已經有十幾丈方圓,完全就是一顆巨大的魔煞球,再怎麼用魔煞珠來稱呼,也改變不了巨大球體的體積。
吞下這一顆魔煞珠能夠提升多少年的修為?楊晨已經無法計算。或許,如果不考慮心境提升的話,這一顆魔煞珠就能讓人直接從煉氣期一直提升到地仙水準吧。
不過楊晨很是懷疑,什麼人能夠完整的吞下這麼一大顆的魔煞珠。也許可能的只有那些巨大的妖獸,換成任何一個修士,都不可能做到。
這樣的一顆魔煞珠用來幹什麼,楊晨暫時沒有想好。或許以後有機會,把手中所有的魔煞珠都能煉製成可以提升修士修為的丹藥,給自家的宗門備下才是最好的選擇。
不是什麼人都有高月公孫玲石珊珊孫輕雪這樣的資質,也不是什麼人都能夠像楊晨李承這般可以完全不借助外物,自己修行到巔峰的,必要的時候,一些能夠提升自己修為的丹藥,就成了關鍵的助力。
楊晨不是迂腐之人,他可以自己不服用魔煞珠,也不讓自家的幾位夫人服用魔煞珠,那是因為他們不需要。但在另外一些親近但資質並不出眾的人身上,他不介意用這種方法為他們提升修為。
修為不足現下就死,和服用魔煞珠之後修為提升渡劫飛昇壽命大漲但需要花費更長時間才能消除魔煞珠影響兩者之間,楊晨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
終極魔化妖籐還在不停的充入生命精華,魔煞珠越發的脹大,但是速度已經減慢很多。而楊晨也通過九幽飛劍,越發的感受到了終極魔化妖籐死氣。
那是一種病入膏肓無藥可醫的頹喪,也是一個強大的高手在緩緩走向死亡的痕跡。楊晨不知道這終極魔化妖籐在他趕來之前發生了什麼,但他卻不能不說,不管發生了什麼,這株魔化妖籐實在是死的好,死得妙,死的呱呱叫,死的太是時候了。
所有的一切,都好像是上天刻意安排好的一般,完全在為楊晨的目標服務。這一系列的變化,用心想事成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終於,在又堅持了幾個月之後,終極魔化妖籐終於幹掉了周圍數百里之內的種獸,吸收了它們所有的生命精華,全數的注入到了九幽飛劍這個後輩體內。而魔化妖籐自己,也終於變成了一株死物。(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