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二點,雖然已經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大部分人都進入了夢鄉,但是在夜店的門口還是燈火通明,來來往往的墮落男女絡繹不絕。(請
記住)
「行了,你們哥幾個別管我了!我先把孟慶雅送回去!」站在酒吧門口,王天祐領著連走路都有些搖搖晃晃的孟慶雅,沖華飛幾人揮手說道。
「臥槽,那你晚上還回來嗎?」潘軍一臉鄙視地看著王天祐,邪邪地說道。
「廢話,老子不回去還能去哪?你們先走,我一會兒找你們去!」王天祐瞪了他一眼,轉身一拉孟慶雅,「孟大警官,你還知道自己的家在哪不?」
「家?」孟慶雅一臉的茫然,眼神有些發直,「我有家嗎?」
「靠!」王天祐頓時有些鬱悶,看來這個小虎妞真的是喝了不少,否則哪會這麼聽話。不知道現在要是一親芳澤的話,她會不會反抗呢?
不過王天祐也就是在腦子裡yy一下,還真不敢這麼做!萬一她還沒醉徹底,那自己千辛萬苦在她心裡樹立的良好形象豈不是毀於一旦了?不行不行,得不償失!
「咱倆去哪啊?」孟慶雅拉著王天祐的手,憨聲憨氣地說道,紅撲撲的小臉在燈光的照耀下異常誘人。
王天祐看著孟慶雅那嬌艷欲滴的小臉,心中不住的狂吼,「去賓館吧,去賓館吧!」
「咳咳!」王天祐使勁咳嗽了兩聲,摒棄了心中的雜念,一本正經地說道:「你連自己的家都不認識了!咱倆總不能在外面凍一晚上吧?」其實王天祐話裡深層次的意思就是:這大半夜的,咱倆總得找個地方睡覺吧!你既然找不到家,那咱倆就去賓館好了!
可惜孟慶雅現在醉的連家都找不到,哪裡能聽出他話裡深層次的意思。(更新
最快最穩定)只見孟慶雅皺著秀眉,沉思了片刻,隨即使勁打了一根響指,「有了!」
「啊?什麼?」王天祐心中一動,滿臉希冀地看著孟慶雅。
「既然咱倆不能在外面凍著,那咱倆就在大街上溜躂吧!至少走起來還不冷!」孟慶雅一字一句地說著,一雙大眼睛充滿了喜悅,竟然拉著王天祐的胳膊撒起了嬌,「咱們這裡的夜景還是很不錯的呢!好不好嘛?」
「我擦!」王天祐一頭的黑線,心中無比鬱悶,難道現在這才是小警花的真面目?
孟慶雅看王天祐不動,頓時不幹了,小嘴一撅,一把甩開了王天祐的手,轉身就走,「哼,你不陪我,我自己去!」
「別呀,我跟你去!」王天祐看著孟慶雅那深一腳淺一腳搖搖欲墜的樣子,連忙跟了上去,順手脫下了自己身上的外套,披在她的肩膀上,緊緊將她摟在懷中,語氣中滿是柔情,「喝了這麼多久,出來肯定冷吧!」
「嗯,冷!」孟慶雅輕輕應了一聲,依偎在王天祐的懷裡,小鳥依人,哪裡還有半點彪悍女警的影子,完完全全是一個處在熱戀中的幸福小女人。
王天祐高過孟慶雅一頭,摟著孟慶雅一點都不費勁,還顯得頗為般配。倆人就這麼互相依偎著,在這個夜深人靜萬籟俱寂的時刻,緩緩地行走在某條大街上。倆人相對無言,但卻能清晰地感受到彼此的體溫和心跳,任何的甜言蜜語在此刻都顯得蒼白無力。
你的衣裳今天我在穿
未留住你卻仍然溫暖
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間
望不穿這暖昧的眼
愛或情借來填一晚
終須都歸還無謂多貪
猶疑在似即若離之間
望不穿這暖昧的眼
似是濃卻仍然很淡
天早灰藍想告別
偏未晚。
夜的絢爛,生如夏花。王天祐並不認為自己是什麼正人君子,也不是什麼坐懷不亂的柳下惠。花心,沒有哪個男人不花心。但是花心也要有花心的底線和原則!
「曖昧,這只是曖昧,僅此而已。至少,現在我並沒有做任何對不起雪晴的事情。」王天祐在心裡這樣安慰著自己。
王天祐的腳步很慢很慢,緊緊的摟著孟慶雅的嬌軀,感受著孟慶雅身上散發出的氣息。
他不知道,天明之後,孟慶雅還能否記得起今夜發生的事,還能否記得起和自己走過的路。甚至,在天明之後二人會處在何種立場上對話!
畢竟——王天祐要踏上的征程,是懷中這個女人警察生涯中的宿敵,勢不兩立的宿敵!
「過了今夜,是否還有明天?」孟慶雅依偎在王天祐的懷裡,抬頭看著王天祐那如刀削般剛毅的臉頰,眼神有些迷離。
孟慶雅雖然虎,但這跟她的聰明並不衝突。正因為有了這個天不怕地不怕的虎妞性格,才讓她更加可愛。如果沒有這一點的話,孟慶雅只是個聰明女人,強勢好勝,生人勿近!
其實剛才孟慶雅一直處在半醉半醒的狀態,她的理智一直在和她心中不願意承認的那個事實做著激烈鬥爭。是的,她喜歡王天祐,但她從不承認!在她的心中,這只是個錯覺!雖然現在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但是孟慶雅還是沒法接受這個現實,王天祐的身份證,她是看過的。孟慶雅的理智告訴她,你是絕對不能喜歡上這個比你小五歲的孩子的!他只是個孩子,孩子!
可惜,理論終究是要經過現實的驗證的!王天祐的言行舉動和「孩子」這兩個字,根本搭不著邊際。或者說,王天祐的外表與心理,都不是一個不到十七歲的孩子可以具有的!王天祐的雷厲風行,王天祐身上的鐵血陽剛,嫉惡如仇,這些硬漢性格無一不在深深吸引著孟慶雅。
因為孟慶雅的父親,她最敬佩的男人,就是這樣一個人。他一名緝毒幹警,早年死在了窮凶極惡的販毒分子槍口之下,為國捐軀,壯烈犧牲。那年,孟慶雅才十歲。在孟慶雅的心目中,自己的父親是一名頂天立地的錚錚鐵漢,嫉惡如仇,從不向罪惡低頭!家裡始終放著父親從當上緝毒幹警時就寫好的遺書,孟慶雅清楚的記得遺書後面最後一句話: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也正是因為這句話,孟慶雅才立志要當上一名警察,來替他的父親完成那未了的心願:抨擊罪惡,弘揚正義!而孟慶雅之所以那麼天不怕地不怕,表現的那麼虎,多少也是遺傳了她父親的性格。
其實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從王天祐身上,孟慶雅找到了父親當年的影子,甚至對王天祐產生了一種依賴感。和王天祐在一起的時候,有一種莫名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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