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初入社會()
在見勝利鎮,和上次的感覺完全不一樣。上次為了完成任務,並沒有時間仔細觀察這個「繁榮」的城鎮。而今天卻不同,這是我出外闖蕩所接觸的第一個城鎮,自然興奮不已。仔細看著街二邊的東西。感覺一切是那樣的新鮮。終於,一個賣表的攤位吸引了我。
「瞧一瞧,看一看了,上好的勞金士名表便宜賣了。」一個年約二十四、五歲的小伙子高聲叫賣著。「手錶」顯示時間的最佳物品。把時間可以精確到每一秒。嗯,我想到我自己是應該擁有一塊手錶了,於是走上前去問道「請問多少錢一塊?」「哎,一看你就是識貨的人,我這賣的可都是世界名表,」我又問「多少錢一塊?」嗯,小伙子眼睛一轉,「這表很貴的,因為是世界名表呀,哪一塊都要幾萬元,但看我們還算有緣,因為你是我今天的第一個顧客,我就給你打個五折吧,八千塊!怎麼樣?」我一聽要那麼多錢。自知是買不起了,於是扭頭就走。「兄弟,價錢可以商量呀,別急著走呀,七千塊怎麼樣?」小伙子追著我問道。我仍然沒有理他,不是我故意裝,而是錢不夠呀!「那兄弟五千如何?」小伙子不棄不捨的問道?我還是沒有說話,「那三千?二千?一千?五百?得,我捨本贏個開門紅,300元賠本賣了。」我一聽300元,心想這個價格還是可以接受的,於是才不急不慢的說道,「看你這樣辛苦,300元我要了。」
就這樣,我以300元的價格賣了一塊「假」勞金士。自己還想這時代商人真黑,八千元的表我300就賣走了,這個謊也太大了。看來以後買東西還真的要先學會講價,不然可要吃大虧了。其實我那裡知道,這塊表平常才賣幾十元,而今遇到我這個愣頭青,本以為我是個大頭,所以才想狠宰我一下,但沒有想到我真的沉的住氣,為了成交這筆生意不得以才報了低價。可惜的是我還以為自己撿了便宜呢!要是讓我知道真實情況,我還美什麼,不得羞死呀!
通過看書瞭解到,現在一般稍大點的地方都有一個客車站。而客車站有發往附近各個地方的客車。所以我打停了一下車站的方向後,就向那走去了。進站賣了一張去最近城市j市的車票,就上了車,開始了新的旅途。
車子很穩,也很快。這是我第一次坐車的感覺。我心想,這個鐵東西就是好,遠比我們那時候的馬車強的太多太多。轉瞬間,四個半小時過去了,我終於站在了j市的大地上。看到四處的高樓大廈,人來人往,我真的有暈的感覺。暈的並不是高樓,而是街上女孩子們穿的衣服。看到他們露腰露腿露肚臍。為什麼?為什麼這些衣服如此露骨,難道這就是書上所說的流行嗎?哎,想不到幾百年過去了,人們在衣著上的認識有如此之大的改觀。想來要是師傅他老人家看到這些的話,一定會說有傷風化、有傷風化了。
好在我畢竟是年輕人,加上此前從書中多少瞭解了一些,所以也只是一會功夫,我也就習慣了身邊的環境,不在會為那些穿讓人噴鼻血衣服的女孩而動搖心志了。看了看腕上的這個「名表」時間顯示以是下午1時了,剛來此處,人生地不熟的應該先找個歇腳的地方。雖然一時不吃飯不會餓,不睡覺不會困,但是即然來到了這繁華的都市,就要各方面融入進來,還是客隨主便,按照他們的生活方式來吧。先找地方吃飯、在找住的地方、最後在想賺錢的事吧,至於小明的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