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重生!
「叮叮……」
隨著刺耳的鬧鐘響聲,林宇皺著眉頭,掀開蓋在身上的被子,很不情願的從床上起來坐著,伸手關掉放在一邊的鬧鐘。低著頭,微微睜開眼睛,看到一本書,很厚很黑的一本書,上面還有幾個有點刺眼的金色大字,朦朦朧朧的感覺。林宇嘴裡嘀咕著:「看了一個通宵的小說,連做夢都還在看,什麼名字呢?我看看,『我的字典』,好奇怪的名字……看來我還沒有睡夠,繼續睡!」
然後林宇閉上眼睛,又倒了下去……
在林宇說完「我的字典」四個字時,那本很厚很黑的書憑空消失了!
林宇意識到情況有些不對,猛的睜開眼睛,從床上蹦了起來。低頭看了看,發現什麼也沒有,目光繼續四下掃瞄,還是什麼都沒有發現,沒有發現剛才看到的那本書,自言自語:「難道真的是在做夢!鬧書荒幾個月了,昨天好不容易在網上找到一本不錯的,沒有想到也就只能打發一個通宵,今天又難過了……」
林宇透過窗戶,看了看外面的天空,有點昏暗,想來睡了不少時間,天都黑了。
站了起來,左三圈,右三圈,扭一扭腰,扭一扭脖子。
「好!刷牙洗臉,準備開工!」林宇走進了衛生間。
林宇是自從大學念的是計算機專業,畢業之後就回到老家,買了台電腦,在網上接一些活,編寫程序,宅在家中,除非有什麼大事,否則不會出門。忙得時候昏天黑地,連吃飯喝水的時間都沒有,不過閒起來也很要命,遊戲沒什麼意思,小說看了幾年也就開始鬧書荒。出去運動,那些同學一個個上班沒有時間。出去旅遊……還不如呆在家裡欣賞下風景圖片。
林宇站在鏡子前面,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很光滑細膩的皮膚,很是奇怪,「咦!不是半個月沒有刮鬍子了嗎,怎麼一根鬍子都沒有?難道昨天刮了?」林宇靠近鏡子,仔細的看了看鏡子中那張熟悉的臉,「臉色紅潤,痘痘也都不見了,帥得沒天理,這個人是我嗎?」
林宇退後幾步,看著鏡子,一個身體健壯,身材勻稱,一頭短髮,看起來精神不錯的男孩子。此時林宇穿著一身皇馬的白色球衣,整個人看起來很稚嫩,在記憶中,完完全全就是自己在上高中時候的樣子。
「難道我又重生了……」
「咦!我為什麼要說『又』呢?」
經過無數重生穿越小說的熏陶,林宇很冷靜,作為一個宅男,穿越是一個非常極度奢侈的夢想。能夠穿越到過去,還是高中時期,這種事情就應該舉國歡慶……因為從現在開始,我的未來不是夢!
林宇脫掉自己的上衣,仔細欣賞著自己強壯的身體。前世的宅男生活,幾年都沒有好好的曬過太陽,整個人顯得非常的蒼白無力,現在看著自己黝黑的皮膚,擺了幾個健美姿勢,六塊強大的腹肌,高高拱起的肱二頭肌……至從上了大學之後,他們就消失在糜爛的生活之中,沒有想到竟然還有再見的日子!
林宇跑回自己的臥室,想找自己的蘋果四代,卻怎麼也找不到,才想起自己重生了,那手機肯定也重生了,現在不知道是重生成為哪裡的一塊礦石……
一本二零零二年的日曆,掛在牆上。
「九月……不知道今天是幾號。」
坐在自己的書桌前,原本應該放在那的電腦,自然也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疊厚厚的書籍,都是初中的課本,沒有一本高中的,看來高中還沒有開學。書本前,整齊的放著一張高中入學通知單,和一張從日曆上撕下來的,被入學通知單壓在下面的八月份日曆。
「九月一日報到,不會今天就是一號吧……」
林宇看了看鬧鐘,又看了看外面濛濛的天空,這天到底是要黑了,還是要亮了呢,迷茫道:「六點……到底是早上六點,還是晚上六點啊!」
「咚!咚!咚!」
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隨後傳來熟悉的聲音:「啊宇,該起床了,今天開學要去報到了!」
林宇奶奶的聲音,一個聽了二十多年的聲音,不可能認不出來。林宇的奶奶是一個標準的農村婦女,每天早早起床煮飯、掃地、洗衣服,現在的農村也不像以往的農村了,家裡的地不少,但是也就在附近種了點小蔥和青菜,沒有什麼大的農活,就平常去看看理理。常年的勞動,讓林宇奶奶的身體很健康,就算是十年之後也沒有多大的變化,大概就是十年之後為自己這個孫子的婚事煩惱,多了不少的白髮。
今天林宇奶奶和平常一樣,早上起來把米洗好下鍋,做做其他的家務,等到六點的時候,就過來叫林宇起床。
「起來了!」林宇習慣性的回答,二十多年的習慣,並沒有因為重生而改變,只是聲音中多了點興奮。
「飯做好了,一會吃完飯再去學校!」
「好!」
「多穿件衣服,今天有點冷知道嗎?」
「知道了!」
林宇奶奶說完就離開了,繼續去忙她得事情。而林宇對著自己的衣櫃,煩惱著要穿什麼衣服。在林宇的衣櫃裡面,自己的衣服不多,就是球服多了點,有八套球服。兩套是初中班級球隊的對付,兩套年段球隊的隊服,還有兩套初中校隊的隊服,最後的就是自己喜歡的球隊的。
從小學開始,林宇就在踢球,由於是南方,就算冬天也不會太冷,加上他得身體一直很好,在球服外面加上一條長運動褲和大衣,就可以度過冬天。
除了運動服裝,就剩下幾條t恤,和幾件大衣是屬於林宇自己的。
除了自己的衣服,還有一大堆其他的衣服,都是自己的小叔和老爸留下來的,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老古董。記得前世自己就是穿著這些衣服,度過大半個高中,帶著一副黑框眼鏡和這一堆舊衣服,那一副窮酸樣,幾度讓人認為自己是一個書獃子。
擁有十年後的欣賞眼光,和世界觀的林宇看來,這些衣服都可以拿去火化了,現在不可能去穿,以後更加不可能去穿,比自己小兩歲的弟弟,和小四歲的九零後妹妹就更加不可能去穿……更小的就不說了!
這些衣服除了拿來擦擦地板,還真不知道可以用來做什麼。
林宇直接在皇馬球服外面,套上運動服裝就出了房門,走到大廳,就看見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坐在客廳椅子上,開著日光燈,帶著一副老花鏡,翻著手中的報紙。
林宇看著自己的爺爺,一股悲哀的感覺不由自主的從心底升起。
林宇的爺爺,今年五十九歲,再過兩個月就六十歲。看見爺爺,林宇就想起十年後拄著枴杖,卻總是帶著笑容的爺爺。
林宇清楚的記得,在爺爺六十歲生日的前一個月,也就是現在一個月之後的事情。那一天是週一,林宇早上剛剛從家裡出發去上學。由於林宇家在福建沿海地區,經濟發展的原因,這一帶的外來打工者非常多,比本地人還要多不少,經常有外來人員找工作,家裡開了一間小小的磚窯廠,自然經常碰到這種人。
那一天晚上,家裡來了五個找工作的,是附近的廠子開除的人。具體的林宇也不是很清楚,只記得林宇小叔說,他們是因為偷東西,而被原先廠家老闆扣了工資開除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幾天前和一些朋友聊天的時候,朋友提到的。對於這種人,自然不會要,說著說著就發生了語言上的衝突,罵了爺爺一句。小叔聽了生氣,也跟著開罵,罵著罵著火氣上來,就動手了。
家裡就只有小叔一個年輕人,被五個人群毆,爺爺就衝進廚房拿了菜刀出來,打算把他們嚇跑。沒有想到,非但沒有嚇到他們,反而被搶走菜刀,大腿被砍了一刀,導致後來殘廢。奶奶看到這場面,被嚇得不知所措,小嬸趕緊拉著她和小孩子躲了起來。
最後搶走了幾千塊現金,他們就跑了。
「爺爺早!」
「早!先去吃飯,對了,學費帶夠了沒有?不夠的話我拿給你。」
「夠,我媽給我打過來了!」
「去把你小叔叫起來,讓他騎摩托車送你去學校!」
「不用了,我自己去搭車就可以。」
「知道學校在哪嗎?」
「知道!」
林宇和爺爺短短的幾句問答結束,至始至終,爺爺的眼睛就沒有離開過報紙。林宇則是到廚房自己乘了一碗稀飯,就著一些奶奶自己醃的蘿蔔鹹菜吃著,吃了二十多年的鹹菜,就算是十年之後,奶奶的早餐還是沒有變化。
一邊喝著稀飯,一邊想著自己重生之後的生活要怎麼過。
重生,意味著新的開始,去彌補前世留下的種種缺憾,去創造屬於自己的傳奇。
吃完早飯,看天色不好,林宇就順手在門邊拿了把雨傘,和爺爺奶奶打了聲招呼,就出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