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職場校園 > 混跡官場

第2卷 見龍在田 第137章 我反正信 文 / 裌襖

    第137章我反正信

    藏馬山林木茂盛,說到底距離黃海也不算太遠。無論天氣多熱,樹陰下總是涼風習習的。

    蟬鳴林逾靜,鳥鳴山更幽。這裡是一片疏朗的小樹林。綠草茵茵,怪石嶙峋。

    倚靠在樹幹上的王玲悠悠轉醒。

    她的臉色還是很蒼白,眼底還有深深的驚悸,精神好像也有點恍惚。不過到底是平安無事了。

    「嗷……」眾人發出一陣歡呼。

    這九男七女是同班同學,確切的說,是於根順在平陽農學院植物科技系作物遺傳育種專業的同學。半年前,畢業設計做完後,學校就放羊了,同學們各自找地方實習並聯繫就業。

    明天學校舉行畢業典禮,同學們也都回來吃散伙飯。這是離校時就通知好了的,所以於根順並不知情。

    平陽農學院的生源,平陽本地約占三分之一,滄海及所屬其它縣市占三分之一強,外地不到三分之一。

    有幾個外省同學提前兩天回校,今天沒事幹,就拉著平陽本地同學,到最近聲名鵲起的藏馬山旅遊。大家在平陽讀了三年書,還真是沒到過藏馬山。平陽本地同學對藏馬山其實也是不甚了了。

    王玲是班團支書,系學生會主席,院學生會宣傳部長,又是平陽人,這次活動自然由她組織。不過大家都有點奇怪,半年不見,王玲似乎沉默了許多。

    「王玲,怎麼了?」班長趙奎關心了一下。趙奎也是平陽人,但這半年來兩人的交往並不多。趙奎臉上的小痘痘很茂盛,比較好面子,講義氣。

    「我沒事啊,就是一點小情緒,大家好好玩!」王玲笑了笑,但不是大家所熟悉的那種「很春天」的笑容。也許是因為半年的實習,大家都長大了?

    人稱「富二代」的盛賽斌搞來了一輛中巴,嘟嘟囔囔地說這次就不收同學們車錢了。今天一大早,大家乘車到了藏馬鎮,熱熱鬧鬧地往藏馬山上爬。

    清晨的藏馬山果然是美輪美奐,男男女女一路大呼小叫,半年來在實習中吃癟受氣,將來工作的擔憂期待,全部扔到了九霄雲外。

    王玲也是努力地陪著大家高興,但總有一種笑得不太徹底的感覺,甚至有點精神恍惚,終於一腳踏空。

    於根順把王玲救上來以後,本來打算立即離開的。甩一甩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不要崇拜哥,哥只是個傳說……但從眾人的驚詫中,於根順知道他們都是自己的同學。要是就這麼走了的話,未免有點不近人情,怎麼也要盡盡地主之誼吧?都到了我的地頭上了!要是擱在過去,大碗酒大塊肉之後,還要送盤纏的。

    不過,於根順不認識這些張三李四,當然也就說不圓,只好傻一點了。

    好在大家更關注的是於根順居然有如此身手!三年啊,隱藏得也太深了吧?和於根順有過齟齬並耍過威風的個別同學,悄然汗下,暗叫僥倖。

    「順子,你給哥老實交代,吃的是什麼天材地寶?」趙奎上來給了於根順當胸一拳,熱情洋溢。

    同學三年,大家都知道於根順是藏馬山人,木訥無語,膽小怯弱,學習成績勉強,基本是一個沒有存在感的人。趙奎這一拳,算是凝聚了三年的同學情誼了。

    「沒有。被人打了後腦勺,就這樣。」於根順受了這一拳,臉上也沒什麼表情。

    「打壞了腦子?沒吃天材地寶?你怎麼會突然有這麼好身手?」盛賽斌也湊了過來,拍了拍於根順的胳膊,還捏了捏肌肉。

    「嗯!」於根順臉上有表情了。至於你們信不信吧,我反正是信了。

    「那是你女朋友?好正點!」盛賽斌賊眉鼠眼地瞥了一眼水闌珊。

    水闌珊站得離他們遠遠的,似乎是在凝神望遠。深紫色勁裝有點和時代脫節的感覺,卻是別有味道。彪悍的身手,美艷的姿容,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正是小受型宅男的殺手,富二代展示魅力的目標。好巧不巧的是,盛賽斌同學恰好兼而有之。

    「不是!」於根順認真回答了盛賽斌同學的問題。

    「不是啊,太好了!」盛賽斌想拉著於根順往旁邊一點,但沒拉動,只好壓低聲音說,「我沒出去找工作,就在我老爸的建築公司裡熟悉情況,過幾年我要全面接手的。在平陽,我家算是數得著的了,有什麼事儘管說,老同學麼……她叫什麼?有男朋友沒有?沒關係,有也不要緊!只要不是你女朋友就行,咱不翹哥們的馬子!你幫我追她怎麼樣?」

    「她叫水闌珊,沒有男朋友,你可以自己追,我支持你!」於根順照直說。

    「夠哥們!」盛賽斌果然大喜,也給於根順胸口上來了一拳。泡妞哥怕過誰啊!盛賽斌整理了一下某品牌登山服,雙手捋了捋頭髮,風度翩翩地向水闌珊走去。

    果然,沒說兩句話,就聽「啊……」一聲慘叫,盛賽斌滾出去好遠。

    不過,出手的不是水闌珊。

    陳沫叉著小腰怒罵起來,「我打死你個不長眼的!水師妹是我的!尼瑪,也不拉泡尿照照鏡子,你趁幾個臭錢!跟老子搶馬子,尼瑪,老子用錢砸死你!」陳沫這個小混蛋,這才幾天,都學會「尼瑪」了!這是那個混蛋教的?

    盛賽斌雙手摀住肚子,臉上有些扭曲,但看著陳沫張牙舞爪的狀態,沒敢吱聲,只好無限幽怨地看向於根順。

    於根順卻是一臉的無辜。你錢不如人家多,身手不如人家好,長得又是一臉猥瑣,這能怪我嗎?你知足吧,水闌珊都沒出手!

    奇怪的是,水闌珊居然也沒有出手揍陳沫。就那麼聽任陳沫打人、罵人、宣佈對她的主權。要是擱在平時,陳沫夠挨三回胖揍了……「於根順,是你救了我嗎?」

    醒過來不久,王玲突然感到一種空明,我這就算是死過一回的人了吧?相對於死,這一切都算什麼呢?她臉上的蒼白逐漸褪去,心底的陰霾似乎也褪去了。

    於根順淡淡地點了點頭。這個叫王玲的同學,聲音很甜美,圓潤如清泉。一口糯米般的小白牙,右嘴角還有一顆可愛的小虎牙。

    「你們讓開一點,我有句話想問問於根順。」王玲倚靠著樹幹,突然展顏一笑,正是大家熟悉的「很春天」。

    「哦……」男女同學又是一陣哄笑,七嘴八舌地說,「說什麼啊?」「快點啊!」「我趕時間!」「大家都聽聽嘛!」

    王玲只管笑瞇瞇地看著大家。說笑歸說笑,同學們還是退到了另外幾棵樹下。

    看得出來,王玲是同學們的核心,兼有大姐姐和小妹妹的氣質,讓人愛,讓人疼。於根順只好站在原地,臉上很無辜。

    「低一點!靠過來一點!」王玲臉上羞色一閃,小聲地說道。

    於根順只好往王玲眼前湊了湊,不知道這個小丫頭要說什麼。總不至於「將軍大恩,小女子無以為報。如蒙將軍不棄,小女子以蒲柳之姿,願薦將軍枕席」吧?那太俗套了點……「交代!你是不是都看到了!?」

    王玲的聲音更低,幾乎貼耳才能聽清。一股溫熱的氣息,吹得於根順耳根癢癢的。

    從被於根順抓住腳踝,到兩人滑入懸崖,最後兩人懸空倒立,這一段時間,王玲可都是清醒的……明明是低聲軟語,卻如春雷炸響。於根順「騰」地站直了,差點撞到了樹上!再回頭看著王玲微醺的臉龐,促狹的笑意,於根順心裡那個無辜——我看到什麼了啊?!

    好吧,不就是粉色底上繡著一隻米老鼠嗎……米老鼠我是知道的,美鬼迪斯奈公司的卡通形象,以其隨和、快樂的天性成為孩子和家庭心目中永遠樂觀的卡通形象並為人們所鍾愛和信任。我不但知道米奇,還知道米妮,還有「嘎嘎嘎」的唐老鴨……好吧,我承認我都看到了……「嘻嘻!」王玲又笑了,確實是「很春天」!

    於根順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女孩子。不過,就看了一小下而已,不用負責的吧?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們都是同學啊!以後再也沒有這麼純潔又集中的社會關係了。你老這麼端著,不累的嗎?」

    王玲的清脆話語連珠而出,大珠小珠落玉盤,敲打著於根順孱弱的小心肝。

    我端著嗎?我沒端著嗎?為什麼我和大家老是有一種距離?王玲這麼說,好像是「雖不中亦不遠」啊!

    於根順摸了摸後腦勺,摸完了之後他才想起來,摸後腦勺這個動作,好像已經很久沒做過了。

    「以前大家對你關注的少,首先是因為你自己封閉起來了。就算是大家對你不好,我代表大家向你陪個不是,你看行嗎?」

    「嗯!行!」於根順並不知道前面發生過什麼事情,當然更沒有去追究那點無聊齟齬的興致。

    可是,他突然覺得,和這一群孩子在一起,好像很放鬆,也應該是很開心的吧!我本來就應該屬於這個群體啊!我整天和小馬奮一起喝酒,都喝成老頭子了!心態啊心態!

    「拉我起來!」米老鼠,啊,王玲向於根順伸出了右手,語氣不容置疑。於根順只好乖乖地把手伸了過去。

    這隻手很小巧,很柔弱。站起來後的王玲也很小巧,全身都小,很協調。像個芭比娃娃?不對!花仙子?也不對!小鼴鼠?呃,是米老鼠!於根順回顧了一下這些日子從電視裡學到的東西,不能不承認,學海無涯,而知也有限,找不到合適的形象……「我在鎮上開了一家餐館,做的『石家老鴨』很好吃,中午我請你們吃飯吧!」於根順終於找到了他所擅長的表達心情的方式。

    「噢!王支書果然是王支書!支書出馬,所向披靡!吃飯嘍!」眾人一陣歡呼。

    出了這個意外,雖然有驚無險,但大家也沒有爬山的心情了。一時間亂七八糟地湊了過來,熙熙攘攘地就要下山。

    「什麼破餐館,哥要是不高興了,給你買過來,開除你!」盛賽斌嘟嘟囔囔地跟了上來,走路時盡量離陳沫遠一點。

    「唉喲!」王玲往前走時,身子卻是一歪。她的腳踝被於根順握傷了,一時間恢復不過來。但其他同學都走到前面去了,於根順只好伸手去扶。

    「師叔,我來吧!」

    水闌珊眼疾手快地過來,果然扶住了王玲。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