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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三百四十章 往事 文 / 小小米米羊

    偏偏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一切都源于于紅的那位敗家哥哥。

    於紅只有一個哥哥叫於雷,一天天的不學無術,有班不正經上,打架鬥毆,吃喝嫖賭,偏偏還找了一個同樣敗家的老婆,可想而知了,於家被兩人鬧的烏煙瘴氣,雞飛狗跳,整天的伸手要錢,錢財被他倆敗壞的也差不多了。

    沒錢了怎麼辦?兩人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妹妹身上,用於雷老婆的話說,漂亮的女人就是搖錢樹,當然她是沒有於紅的資本,否則衝著她說的話也不會找於雷。

    向董家要十萬塊錢,要房,要車,就是這兩位出的主意。

    不然怎麼說董家準備不足呢,他們挺瞭解老鄰居的,畢竟交往了這麼長時間,於家老兩口也是本本分分一輩子的人,不可能會提出太過分的要求。都是被那兩位鬧的。

    後來`經於紅一鬧,老兩口心疼女兒,在於雷夫妻兩個的咒罵聲中,提出了只要五萬,其他的可以不談。

    這對兒敗家夫妻一看撈不到多少實惠,就有了壞水。於雷認識一個人,確切的說是他認識人家,人家不認識他。那個人就是副鎮長的兒子,叫林躍,比他還大一歲,這位在本地也算是一位衙內了,和於雷一樣,也不是什麼好鳥,但人家有位好老子啊,有資本得瑟,也就是出了事以後,可以高喊「我爸是某某某啊」,在這一畝三分地的,可以屢試不爽。

    林躍身邊的女人經常換,但就是找不到一個能讓他覺得合適做老婆的人選,這也就給了於雷夫妻施展自己想法的機會。

    在於雷老婆的慫恿下,通過人介紹,一個夜店裡見到了林躍,人家林躍根本就沒正眼瞧他一下,但當這個敗家哥哥把於紅的照片遞到他面前以後,立即就瞪大了眼睛,接過照片仔細的觀瞧一番,對著於雷就露出了笑臉。

    然後兩人就合計上了,商量著怎麼見面呢。

    約出來是不可能了,於紅肯定不能答應。所以,於雷把林躍帶回了家,終於算是見到了於紅本人。當時就看呆了,驚為天人啊,認定了這就是自己一直在苦苦找尋的老婆人選呢。

    態度立馬就變了,對於父、於母大獻慇勤,成了於家的常客,為了得到更多的消息,好處肯定是沒少給於雷。

    於雷覺得自己做的決定太英明了,這就是財神爺啊。

    而於紅呢,可是從來都沒有正眼看過林躍一次,在瞭解了對方的意圖以後,更是躲的遠遠的。

    時間一長,林躍有些著急了,哪怕給個笑臉,也能增強點信心啊,哥們就和你的正牌男友差的那麼遠嗎?一開始還以為靠著自己老子的地位,加上手上的錢,很快就能打動對方,還不得拋棄男友,乖乖的投到自己的懷抱啊。但結果發現人家確實是正經的大姑娘,根本就不看中這些東西,自己的這兩樣萬能的法寶,都不管用了,怎能不急。

    還是那敗家哥哥的媳婦,給他出了個餿主意,當然對於他們來說,應該叫好主意。

    於雷告訴他,要想妹妹轉投他的懷抱,首先必須要她離開現在的男友,但自己的妹妹他瞭解,死倔,讓她離開是不太可能了。也就是說此法行不通,但妹妹對那個男友好啊,可以通過懲治他的男友,達到令她就犯的目的。

    這人多壞吧,為了自己,連妹妹都可以出賣。當然他不認可是把妹妹賣了這種說法,認為這樣做是為了讓妹妹享福。可見在這個及其現實的社會裡,錢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林躍就苦思對策啊,怎麼對付董新偉,當然是希望死了最好。但雖然膽大,別的事情可以做,殺人還是算了,後果太嚴重,容易給自己的老子惹麻煩。

    合著也該出事,趕上有個案犯死在了董新偉所在的派出所裡,而這個案犯正是董新偉剛剛抓進去不久,經法醫鑒定,死於突發性心臟病。

    這本來就是個意外事件,但就被林躍利用上了,首先就是與那位派出所的所長溝通了,很快達成了一致,並聯合董新偉的兩位同事,咬定是他刑訊逼供致死。

    要說董新偉這人呢,像萱姨一樣,非常的善良,因而看不慣那些收好處辦事,更接受不了收錢去顛倒黑白的事情,也不懂得逢迎上司,所以沒少得罪人。

    但他雖然工作時間不是很長,在轄區內的百姓中,卻有著非常好的口碑,也讓某些人心生不滿。反正是嫉妒的有之,恨他耽誤人發財的有之。

    再找那位法醫,商量來討論去,鑒定為人為暴力致死。

    這就嚴重了,可能就是故意殺人。

    而且這些人做的更絕,也不知道跟家屬是怎麼溝通的,抓住董新偉同時,直接就把死者火化了,連翻案的機會都不給。

    董家不能眼瞅著兒子被污蔑啊,接著就是到處的喊冤,但人證那麼多,口口聲聲親眼看到他施暴,阻止都沒來的及,可想而知,想翻案是多麼的難了。

    於紅天天以淚洗面,跟著董父挨個部門的找,最後得到的答覆全一樣,事實成立,就是故意殺人罪,很有可能面臨終生監禁。

    就在董家都絕望的時候,林『大救星』,林躍粉墨登場了,當然他不可能去找董家,而是通過於雷把消息傳遞給了於紅。

    於雷對自己的妹妹說有個人能救董新偉,絕望中的於紅聽到這個消息,無異於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馬上就問是誰,得到的答案肯定是林躍了。

    於紅當時並沒有多想,心早就亂了,只要能救董新偉,一切辦法都要想啊。

    於雷安排了他們的見面,林躍也光棍,直接就說喜歡於紅,如果答應嫁給他,這件事情對於他來說不算事兒。

    於紅當時就拒絕了,這怎麼可能,她的心裡只有一個人。最後是不歡而散,繼續為董新偉的案子奔走。

    但後來,傳過來的消息,越來越多,說董新偉很可能是死刑。

    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董家絕望了。

    於紅也折騰的萬分痛苦,一宿沒睡,想了很多,最多的是和董新偉在一起甜蜜的時光。第二天早上,頂著紅腫的雙眼,憔悴的面容,和自己的哥哥說見林躍。

    於雷欣喜的答應著去聯繫。

    這樣的哥哥真是極品了,自己的妹妹都被這件事情鬧的苦不堪言,他卻高興的沒邊了。

    見到林躍,於紅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條件,可以結婚,前提是董新偉無罪釋放,董新偉回家的日子,就是他們成婚之時,但有一樣,婚後要先培養感情,不准碰她,什麼時候她心甘情願了,才可以。

    當時林躍哪管那些條件啊,結婚以後還是你說的算嗎?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

    為了自己的愛人,犧牲了一生的幸福,這樣的女人多嗎?不知道有多少能做到的,但董新偉幸運的碰到了一個,儘管這件事情是因她而起,但此時的他們並不知曉內幕,這就夠偉大了!

    於紅兌現了自己的承諾,董新偉也被釋放了,得知於紅所做的一切,他肝腸寸斷,但她已成為人妻,那一段暗無天日的時間,他整天喝的伶仃大醉。

    工作沒有了,女人為了自己,做出了那麼大的犧牲,他覺得自己一個堂堂的七尺男兒,簡直是廢物一樣。

    於紅得知了他的情況,也是心如刀絞,偷偷的和他見了一面,哭著說出了一句話,只一句話就點醒了醉男。

    「難道你要讓我所做的一切都變得毫無意義嗎?我希望看到你幸福的生活,你幸福了,我才能快樂!」

    從此,董新偉忌酒了,也找了一個保安的工作,但就是不找老婆,認誰勸都不管用,似乎這麼一輩子就這樣單身的過下去,或者說一輩子在等一個人。

    一連過了幾年,又是於紅找到了他,近乎哀求的讓他找個女人結婚。

    他再次聽了於紅的話,時間不長,就找了個女人,兩人也登記結婚了,董家上下都非常的高興,還買了樓房。

    各有個的家庭,似乎一切就要這麼過下去了。

    但於紅的心酸又有幾個人知道,從嫁到林家開始,就與林躍無話可說,分房而睡。

    開始林躍還想的挺好,結婚以後就他說的算了,但結果遠超他的想像,這不光是個倔強女,還是個烈女,任他怎麼哄騙,就是不能碰一根指頭。

    結婚一個月以後,他實在是不能忍受於紅這樣的態度,開始用強。

    於紅竟然從被子底下抽出一把刀,沒有得逞。

    過幾天趁於紅出門,把刀收走了,再用強,又從枕頭底下拿出把剪子。

    想下點藥,但於紅都是自己帶著飯菜回家,或者直接在外面吃完了回來。

    他無奈了,娶進門的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啊?

    於紅可以說,從結婚開始,就沒有睡過一個踏實覺,每天除了把門鎖的嚴嚴實實,兜裡隨時都揣著一把水果刀。

    尤其是在想明白了整個的事件以後,瞭解了對方的卑鄙無恥,和自己親哥哥的醜惡嘴臉,她在尋找著自己的報復方式。

    董新偉不是不想報復,但於紅勸他找個女人結婚的時候,還說過一句話,「如果你再出事,我就不活了。」

    兩個深深的相愛著的人,每天只能在心裡默默的想著對方,並沒有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有絲毫的減弱。

    董新偉非常清楚於紅內心的痛苦,但他又深深的瞭解她的性格,恐怕他再次受到傷害,而嚴厲的要求他以後不准再找她。

    而於紅自己呢,她是多麼希望每天見到自己的愛人,聽聽他那不是多麼擅長的甜言蜜語,但那只能是在夢中,尤其是董新偉結婚以後,她只能祝福他幸福。

    但一想到董新偉和別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她的內心又像被狠狠的紮了一刀,那種痛苦的滋味,簡直要痛不欲生。

    很多次她都想到了死,覺得活著已經毫無意義,但一想到父母和那個深愛著的人,總想關注他的一舉一動,不忍心就這麼離去。

    每次回到自己娘家,都會側面打聽一下他的情況,似乎這是自己唯一快樂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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