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見面
進入監獄的第七天,收工以後,田行健被一個四十多歲的看守給帶進了管理室。
管理室裡,除了艾略特以外,還有兩個穿著囚服的犯人。胖子只用眼光掃了一下這兩個人,就知道了他們的身份。拉塞爾給的資料上很清楚,這兩個有本事讓一個看守在外面幫忙守門的犯人,一個是現任帝國皇帝詹姆士的哥哥,帝國親王西德尼。這位身材矮小瘦削卻精神健爍的老頭並不是莫頓家族唯一一個頂著親王頭銜走進阿布諾斯克監獄的成員。在他之前,至少有四個親王老死在了阿布諾斯克監獄。
而另一個五十多歲,身材高大的男子,則是一手將拉塞爾送進軍部的前陸軍上將戈爾德。他是在一起涉嫌針對帝國皇帝詹姆士的未遂刺殺案中落馬的。由於他曾經是帝國親王西德尼最好的朋友。詹姆士甚至沒有看證據就把這位軍部的當權人物送進了阿布諾斯克監獄,陪西德尼下棋。
顯然,他們是貴族和軍方的代表,這兩個人不但是好朋友,也各自領導著監獄裡貴族和軍方兩股勢力。因此,這兩股勢力目前是空前的團結。胖子微微一笑,至少,在越獄之前,這兩股勢力還會團結,不過,在這個背叛的國度裡,什麼都難說。他伸手跟兩人握了握手,從容地坐了下來。
西德尼仔細的打量著眼前這個其貌不揚地胖子,他的眼睛裡有一絲掩飾不住地失望。這位原本城府極深的老人,在監獄裡呆得久了,終於也被剝去了一切偽裝。他把生命最後的希望都寄托在這一次行動上,可他萬萬沒想到,派來協助自己逃亡的,居然是這麼一個又白又喧的胖子。
戈爾德則看著胖子若有所思。軍人的直覺讓他發現。眼前這個看似無害地胖子並沒有他猥瑣的外表那麼簡單。
房間裡一片寂靜,誰都沒有說話,連簡單的客套寒暄都沒有。胖子靜靜地坐在椅子上,看著西德尼和戈爾德。西德尼終於無法忍受這樣的氛圍,開口道:「為什麼不說話?」
胖子微微一笑道:「因為我想知道,你們離開這裡的**有多強烈。」
西德尼毫不遲疑地道:「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胖子笑道:「可是,剛才你們浪費了三分零五秒。看來,你們並不怎麼信任我們….不。確切的說,是你們對我的能力有所懷疑。你們在遲疑,搖擺,無法下定決心。」
戈爾德道:「張先生,您知道,畢竟我們是初次見面,我們無法不保持謹慎。」
胖子微微頜首道:「我明白,不過。既然我出現在你們的面前,就代表外面地工作已經做好了,而我們要完成這次行動,需要的是毫無保留的信任和通力合作!」他聳了聳肩,微微一笑道:「我不明白的是。就算計劃失敗,你們還能失去什麼?生命?………」
眼見西德尼和戈爾德沉默不語,胖子緩緩地站起了身:「如果,你們沒抱著九死一生的覺悟。或者覺得下半輩子有必要呆在這裡養老,而對拿命來做賭注換取自由心存疑慮的話,我想,我們的談話可以到此為止了!算我白來一趟。」
西德尼擺了擺手,示意胖子坐下來,歎了口氣道:「也許,在這監獄呆久了,身上的稜角和銳氣都被磨平了。有些想法。會在不知不覺中改變。您說地對,我們的確沒什麼可以失去的。萬無一失的計劃,本來就是不可能的,這樣地行動,更要冒巨大的風險。」他和戈爾德對視一眼,沖胖子笑道:「拉塞爾將軍派來的人我們再不信任,就沒有人可以信任了,所以。從今天起。我們會給予你完全、毫無保留的信任,而我們所有地行動。都會聽從你的指揮。希望,有一天,我能在外面親自為您做上幾份我的拿手好菜。」
胖子微微一小,拉塞爾的資料很準確,西德尼最大的愛好,是下廚。
2061年的12月,無論國際局勢如何風起雲湧,也無論戰場上的撕殺如何慘烈,阿布諾斯克監獄依舊如同往常一般平靜,只有逐漸增加的警衛,才昭示著坦維爾地局勢並不太平。
一個多月的監獄生活,胖子過得很愜意,除了沒什麼自由,每天要早起上工比較讓人不那麼高興以外,其他的時候倒過得有滋有味。恢復了身體的雷克斯再也不是d2囚室的霸王了,現在的雷克斯在胖子面前特別老實聽話,偷兒們都以為是胖子一頓痛揍的原因,可只有胖子知道,這傢伙因為拒絕去回憶傷痛,而被自己根植在他潛意識裡的指令所影響。
博士和偷兒等人,已經不再提心吊膽了。他們發現,胖子只要不受刺激,簡直就是完全沒有威脅地一個人,只不過這傢伙未免有些無恥,長期在別人地飯盆裡偷肉。美其名曰有福同享,若是有人去嘩啦他的飯菜,便只能有難同當了,這傢伙向來是先把好東西塞進肚子裡,然後再厚著臉皮四處作案。即便這樣,偷兒等人覺得,現在地日子還是比以前雷克斯一個人吃五份飯菜精華的時候好的多了。
對在困境中的人,其實有時候只需要很小一點恩惠,就能獲得其感激,隨著時間的推移,偷兒博士等長期被雷克斯壓迫欺負的犯人,對胖子逐漸產生了一種信賴,作為囚室裡事實上的老大,胖子並沒有欺負任何人,即便他從別人飯盆裡偷上那麼一塊肉,都會賠上一個下賤地笑臉。對偷兒和博士這樣處於監獄地層的弱勢人群來說,獲得尊重,過一種輕鬆的日子,就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東西!
而伴隨這種信賴的惡果,就是偷兒的一手絕招,被胖子學了個乾乾淨淨。
偷兒原本混跡於坦維爾街頭,是一個小偷組織的頭領,年齡不大,輩分卻很高。一手出神入化地偷竊技術更是高超絕倫。他曾經跟人打賭比試偷技,最後,他們吊上了一群旅遊者,當偷兒在迎面而去地一瞬間,在與二十多個人擦身而過並製造了一起小混亂偷到十三個錢包後,和他打賭的人自動認輸了。這段經歷是偷兒最值得炫耀的回憶,囚室裡的每個人都聽他說過好幾遍。
而偷兒的手藝,的確如同他所說的,只要他想,就能偷到!且不說他那一雙靈巧的手在鑽進別人衣兜的時候就如同掉落了一片絨毛,重要的是,這傢伙偷東西的經驗實在太豐富了。長期地偷盜生活,給了偷兒一雙毒眼,他可以在一瞬間辨別出一個人的錢包是放在什麼地方的,也可以準確的分辨這個人所戴的首飾是否有價值。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製造什麼樣的機會下手,下手後如何轉移目標,如何逃脫,簡直可以編寫成一部教材。
現在,這一切都成了胖子的了。
只用了半個月時間,偷兒就不得不承認,這個胖子簡直就是天生地小偷,他那憨厚的表情和靈巧的動作,和他猥瑣的性格肥胖的身材簡直是兩個極端。而他的學習力太驚人了,偷兒只是開了個頭,這胖子就能舉一反三,偷兒時常歎息,這胖子這輩子其實最適合干一種職業,那就是當學生!當一個每一位老師都視若珍寶的學生,他的學習能力,能讓最菜的老師感覺自己是一個天才教授。
到後來,偷兒已經不敢跟胖子比手藝了,在兩個人互相對偷之中,偷兒竟然無數次地敗下陣來。這並不是胖子比偷兒的技術高明多少,而是這賤人那副表情和他製造機會的能力太強了,再加上他一副厚臉皮,下賤到極點的猥瑣動作,簡直無往不利。
博士,是偷兒的搭檔,在這個時代,紙幣早已經退出了歷史舞台,現代人使用的,都是經過數百道連環加密的信用卡,而博士,就是破解信用卡的專家。這傢伙原本就是一個高級程序員,而為了作案,他還學習了生物模擬等技術,只要偷兒在偷銀行卡的時候順手用手中的皮屑採集器輕輕弄上一點對方的毛髮或皮屑,博士就有辦法把對方的dna完全模擬出來,並通過程序欺騙識別系統。
這兩個倒霉蛋之所以被投入了阿布諾斯克監獄,就是因為他們偷了不該偷的東西,那也是一張卡,博士的好奇心害了他們,正當博士把卡插入電腦破解了密碼準備看內容的時候,就被從天而降的特警給抓獲了。他們被以竊取國家機密罪和其他諸如盜竊等罪行判處了一百二十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