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秋的女兒十九歲玩了一個男朋友。莫秋認為那男孩子不怎麼的,便物色了幾個她認為好的男孩子挑選其中一個來家介紹給女兒,可女兒只是禮節性地接待一下如倒一杯水,問一句:吃飯了?就出門走了。
莫秋離婚五年了,男朋友也不少,有的還同她上過床,但她沒能二次婚姻。她不懂女兒也不懂自己,那麼多男人愛她,可前不久一次住院卻沒有一個男人去陪她。
女人在她的初戀期間只愛她所愛的一個男人。一旦結婚她所愛的也就不止是一個男人。只所以未離婚或者說不離婚或者未用行動去愛一個男人決不是愛情在支配她的行動,我說的是另一類女人。離異的女人,她的內心沒有一天不在尋覓另一個她所希望出現愛她的男人。當她還沒有決定與其撕守一生的時候她希望有數個男人愛她,眾星拱月。當她生病或者人不行了的時候,數個男人也許就沒有一個男人在她身邊,這正是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買水吃,和尚多了沒水吃。有一千個男人愛你不如一個男人愛你,可莫秋不懂。
離婚的女人少有不是蠢女人,蠢就蠢在太多情。愛情搞不得廣種薄收。當然也不可吊死在一棵樹下。原配丈夫加十四年婚姻那愛情還不上升一種親情?可莫秋卻起訴離了。世上沒有永恆的愛情卻有永恆的親情,若無第三者插足,那婚萬萬離不成。小說網(|com|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