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電腦也可以說是因為你才丟的,你就一點也不愧疚嗎?」「如果這樣,那我只能採取法律手段了,我完全有理由相信那小偷是和你一夥的。我明天就去公安局報案。」「我沒亂說,我有證據的,如果不是一夥的,那他為什麼不偷你的電腦卻要偷我的電腦?為什麼還要給你寫信?」本姑娘說了這麼多,既然還都逼不出來讓他把電腦借給本姑娘,那本姑娘就只好自己想辦法——絡搞好,看到這電腦可以上網了,本姑娘的心裡舒了一口氣,本姑娘終於贏了,贏的感覺真好,太爽了。
看到電腦可以用了,他也鬆了一口氣,叮囑本姑娘記得明早把電腦放在門口,他就回自己的房間了,本姑娘把房間門關上,不由得哼起小曲,打開電腦,下載一首最喜歡聽的輕音樂,去衛生間裡洗澡了。
忙了一天,也累了,是該洗個澡舒服一下了。
什麼?電腦怎麼辦?笨啊,就讓它在那放會歌唄,反正本姑娘今晚是不會用它更新博文的。要知道本姑娘之所以把電腦在今天爭取過來,那是為了在這個節骨眼上借題發揮。有句話說的好,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本姑娘又怎麼可能會放過這麼好的機會呢?
洗完澡,本姑娘就上床睡覺了,這電腦可是本姑娘辛苦爭取來的,為了慶祝這個勝利,本姑娘決定把輕音樂放一晚上,有音樂陪伴,本姑娘會睡的更香的。
第二天起來,本姑娘把電腦搬回到了陽台上,心情愉快地去上班,坐在公交車上,本姑娘突然想起來,過了一個晚上,要是那奸商已經醒過來了,他反悔了,不把鑰匙夾在本子裡,那可怎麼辦呢?他是一個無賴的奸商,耍無賴不認帳不是很正常的嗎?那本姑娘可怎麼辦呢?懊惱啊,真應該昨天晚上就把他的鑰匙騙過來的。到了現在,只能是聽天由命了,希望奸商能夠言而有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