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開了房
酒巴雅間裡的徐小曼李德仁二人,吃喝近一個小時了。女的叫勁繼續喝,男的執意不能再喝,倆人叫上了功。
他說:我們下午要上班,喝多了,無法上班了。
她說:這你放心!我打個電話,給你請假,不用去了。
他忙制止她說:我第一天上班,怎麼可以請假!
她說:你是初來乍到,不知這機關裡的事兒。現在,機關裡沒有正經上班的!
他說:我寫的材料,三天要交材料的!
她說:什麼三天哪!你十天寫出來也行!
他說:市長定的三天,必須三天交材料。做人,必須講信譽!再者說,我初來上班,不守紀律,會被指責!
她說:你呀,不懂機關的事。市長下午從來不上班,不要說市長不上班,就是局長,處長,科長,都不上班,誰指責你?
李德仁故作驚訝的說:都不上班?那幹什麼去?沒人管嗎?
徐小曼說:你呀,學著點。當官的,下午都去花天酒地了,那有工夫上班?!
李德仁想,政府**到這種程度,還能叫政府嗎?這樣的政府能得民心嗎?能不滅亡嗎?
他不理會她她,只是吃菜。一桌子的好菜,他每一個都吃上幾口。
她以為他是餓了,鼓勵他多吃些。她說:哪樣不可口不吃,扔掉它!你喜歡吃什麼?再要!說著就叫服務生。
李德仁制止她說:不能再要了!吃不完,是浪費!我們吃飯吃菜的人,要知道種糧種菜人的辛苦!
徐小曼不無諷刺的說:你這種慈善的學問家,與這個社會格格不入!告訴你吧,政府裡的人,哪個不是整天花天酒地!山珍海味,吃不完,扔掉!
李德仁說:這可是花錢買的。
徐小曼說:哪個花自己錢出來吃喝?!吃喝夠了,扔下個條子,走人!錢,酒巴找政府要去!
李德仁感慨的說:不花自己的錢吃喝,是夠便宜的。
徐小曼說:吃喝能花多少?貪贓的比吃喝不知要多多少倍呢!
李德仁明白,這樣的政府,揮霍的不少,貪贓的當然比這更要多!要不怎麼說,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呢!
徐小曼又舉杯說干了!李德仁不肯拿杯子。她賭氣似的把一杯酒倒進嘴裡!
他看她喝酒的樣子,真是有點好氣又好笑!這酒怎麼能這樣喝呢?酒有的是,喝不完的,身子可是抗不住的!這人是要同她的黨國一起死亡?!
果不其然,進入她胃裡的大量酒精,發揮效力了!她淌口水了,頭耷啦了,繼而合上了眼睛,打嗑睡了。
李德仁在想,她喝醉了,怎麼辦?
他叫來服務生,問:喝多了,有什麼辦法醒酒?
服務生有這方面經驗,告訴他,開個房間,去休息。睡兩個小時,過了酒勁兒,就好了。
李德仁,是應該送她去房間?還是走人?他選擇了前者。他想,自己剛進市政府,接觸到的第一人,要為他辦理出入政府證件的人,好心請他喝酒,請人者先喝醉了。這種情況下,扔下她走人,似有些不盡人情。再者說,沒有出入市政府的證件,想回辦公窒也進不去大門!更不要說進到樓裡,無法應付保衛處人檢查。
李德仁叫服務生開了房間,送煤她到房間休息。
客房,一應具全。有臥室,會客窒,浴窒,當然有衛生間。
李德仁不得不扶她躺到床上。為她脫去了鞋。
客房服務小姐真是行家裡手,幫助安排好她,出去沒多大一會兒,送來了醒酒湯。告訴他,用小勺慢慢給她飲下去,睡一個小時,就沒事了。
聽這話,李德仁實在是有點擔心了!這一下午是上不了班了。要真是像她說的那樣,市長,局長,處長,科長,都去花天酒地還算好,要是市長上了班,一旦找他,豈不是誤了大事?!